dabxw 发表于 2005-10-28 23:22

本帖最后由 dabxw 于 2010-6-19 22:53 编辑

红酒蛋糕 发表于 2005-10-28 23:39

搬家不办ummeldung,是楼主自己先错了。这种血凌凌的教训见的太多了,希望以后不再见到。

megageorge 发表于 2005-10-29 00:14

楼上的,没经历过别乱说,我当时不远千里从南方跑到北方去ummelden,但是最近一样收到了同样的信,DB根本就没有去Rathaus寻找过我们的新地址,怪只能怪当时办卡的时候没有仔细阅读AGB。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05-10-29 00:33

这里好多人都碰到DB的事情了,包括我。前面大家发过好几个帖子的。

可是 DB 的事情,还是值得一说再说。 大家千万记得去Kündigen啊。

另一个值得鄙视的就是 Deutsche Bank, 他们的服务极差,而且他们自己出了差错居然怪到顾客头上。建议大家都把帐号从那里转到别的银行去。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05-10-29 00:43

这是一个: http://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32137&extra=page%3D3&page=1

dabxw 发表于 2005-10-29 00:44

我的用意只是想提醒大家,有些事要注意的地方很多。我不愿去争辩整个事件谁对谁错。
事件的起因源与我提前解约时没有寄挂号信,以至于我现在不能证明我寄过了。如果当时我也确定DB收到我的信,就没有后面的事发生了。后面的一件件再堆积起来才造成今天的结果。

请2楼的不要这么早评判别人是对是错。我都已经很难过得在自我评述了,请别再火上添油了。
事情还没有结论。

dabxw 发表于 2005-10-29 00:49

我在重申一次,我提前KUEDIGEN了,但不只是哪方的原因,DB把我化为没有KUENDIGEN的那类人。

I 发表于 2005-10-29 00:52

楼主不要难过, 冷静下来, 把事情想清楚了, 现在你只有取的DB的同情, 而且要让他们相信你发过解约信, 努力, 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就看你怎么运作了, 即使一定要交钱, 就全当取财免灾吧,钱去钱来不过是一个过场而已,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05-10-29 01:39

楼主不要难过。我也找DB申诉过,后来他们接受了我的解释。你好好和他们说说吧,还是有回转的余地的。详细情况见我以前的帖子。我上面贴的那个连接里贴过我自己的事情的连接。

Elinor 发表于 2005-10-29 02:31

建议LZ去学校律师那边咨询一下~~~

berlinsky 发表于 2005-10-29 10:00

类似的事情我也碰到过   是AOK   我搬家之后写信、电话、亲自去Buero告诉他们新地址3-5次   有两次还是在Buero当着我的面在电脑上改好了地址   结果下一次请他们开证明等等的时候发现地址还是错的!我怒了   换到了TK

提醒所有的XDJMS和这些公司解约的时候一定要用挂号信   宁可多花一点钱   可是你得到了宝贵的证据!这在解决可能产生的纠纷的时候是非常有用的   不然就只能碰运气了看你碰到的人好不好说话

楼主不要急   先试着和他们沟通一下   强调你是写了信解约的   可能是他们的工作失误造成现在的状况但是他们具体怎么处理也只能看情况了毕竟你没有证据

buddha 发表于 2005-10-29 11:34

解约的信可以不用挂号, 但你写的时候一定要写明要他们写信回来证实, 他们都会回信的, 然后再留底.

mixmas 发表于 2005-10-29 11:46

说那个UMMELDUNG啊,这个是和户口挂钩的,但是其他的机构比如银行,水电管理处,DB,大学等等都还是要自己一一的书面通知的,保险些就花钱在POST办理一个NACHSENDUNG SERVICE,具体有效期和收费办法网上有

比如说银行的信给退回去的话,他们一般会想办法找出用户的新地址,找到了以后,这个服务是要从用户的账号里面扣钱的。如果邮递员看见信箱上面的名字还在的话,投递进去,那就不会造成退信的结果,那么其他机构也就无从得知,用户到底收没收到信。。。

fc200x 发表于 2005-10-29 14:22

前者之鉴,后者之师

bellei 发表于 2005-10-29 17:30

说一个我知道的 ,如果BAHNCARD正式KUN掉的话,会收到DB的一封确认信的.我家的卡就是这样. 不知道大家的卡都是怎么样的.

freeman 发表于 2005-10-29 21:21

lz的经历给大家一个教训。
现在看DB怎么回复吧,不过都经过催债公司和律师了,DB估计不会轻易放弃的。lz就只能和他们好好商量,博得同期了。

levis 发表于 2005-10-30 00:18

我也是去年买的bahncard,今年4月过期,我压根儿就没想到kuendigung这回事,不过到现在也没收到任何催款通知,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好。

lilie1030 发表于 2005-10-30 01:10

好恐怖啊。。。

我是2001年来的德国,那一年我也买了BAHNCARD,其间也搬过家。一年后发现这卡对我的实际用处不大,所以就过了期就没再续,也没收到什么信或是卡。现在眼看三年快过了,我得交多少钱啊。。。。

问一下,所谓的50%和25%是什么开始是事?2001年办的卡是这样的卡么?怕怕。。。

天然水晶 发表于 2005-10-30 11:07

楼主尽快找律师咨询吧,要不在下去就是法院的信了。

lesgwzhang 发表于 2005-10-30 16:28

我觉得这事情问题主要还在楼主,要是自己注意一些提前KUN掉,是不会出这些麻烦事情的。还是引以为戒的比较好。

月也猪2 发表于 2005-10-30 19:48

db的卡不要了还要kun的吗????是什么规定啊???晕死!

唐小鸭 发表于 2005-10-30 20:17

原帖由 megageorge 于 2005-10-28 23:14 发表
楼上的,没经历过别乱说,我当时不远千里从南方跑到北方去ummelden,但是最近一样收到了同样的信,DB根本就没有去Rathaus寻找过我们的新地址,怪只能怪当时办卡的时候没有仔细阅读AGB。
LZ大概是去居民局UMMELDUNG了,但是没去POST 办UMMELDUNG, 其他公司(包括DB)是没
有责任和权力去居民局警察局调查一个人的去向的.
不过这事也不要绝望,建议你去找学校里为学生服务的法律顾问,反控他一下,因为有
一个地方你是占理的:在德国只有在三封催款信收到之后,才有权给你算罚款,告你违
约拒付.注意这里"收到之后"非常重要,并不是他们给你寄了多少封信算数,而是以你
收到多少封为准.你可以证明因为搬家忘了去POST 办UMMELDUNG你一封信也没收到,他
们无权让你交罚金.
这就是为什么你的解约信没挂号也不算数了,因为你没法证明他"收到"了.同样道理
你可以应用到他身上: 因为DB没用挂号给你寄这些信,你"没收到"! 这叫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明白了吗?
这种案例我们经济合同法课上都当例子讲过的.你找律师去问问,别着急.

口福 发表于 2005-10-30 22:24

楼上地说得没错:法律用语就是eingegangen

catwyc 发表于 2005-10-31 00:31

原帖由 唐小鸭 于 2005-10-30 19:17 发表

LZ大概是去居民局UMMELDUNG了,但是没去POST 办UMMELDUNG, 其他公司(包括DB)是没
有责任和权力去居民局警察局调查一个人的去向的.
不过这事也不要绝望,建议你去找学校里为学生服务的法律顾问,反控他一下,因为有 ...

請問一定要找律師嗎
因為我現在不是學生 不知道找律師會不會很貴
(我沒收到任何催交信 直接收到法院的mannbescheid)
還是乖乖繳一百歐的罰金算了呢

$不服$謝謝

wangsword 发表于 2005-10-31 10:43

昆DB难道没有bestätigung吗

唐小鸭 发表于 2005-10-31 13:06

原帖由 catwyc 于 2005-10-30 23:31 发表


請問一定要找律師嗎
因為我現在不是學生 不知道找律師會不會很貴
(我沒收到任何催交信 直接收到法院的mannbescheid)
還是乖乖繳一百歐的罰金算了呢

$不服$謝謝
不一定要找律师,但是不知道这个法律上的逻辑你明白没有,能不能表达清楚,如果说错了,你还是辩不赢他们的。
如果有专业人士帮你申辩,你的钱应该是没问题的。
有不收费的法律援助,你为什么不用呢

唐小鸭 发表于 2005-10-31 13:10

原帖由 catwyc 于 2005-10-30 23:31 发表


請問一定要找律師嗎
因為我現在不是學生 不知道找律師會不會很貴
(我沒收到任何催交信 直接收到法院的mannbescheid)
還是乖乖繳一百歐的罰金算了呢

$不服$謝謝
另外Mahnbescheid就是催缴信,你不能说你"收到"这种话。所以我说你要找专业的人来写申辩,打电话。要不得你现在情绪激动容易说错话。

catwyc 发表于 2005-10-31 17:39

原帖由 唐小鸭 于 2005-10-31 12:06 发表

不一定要找律师,但是不知道这个法律上的逻辑你明白没有,能不能表达清楚,如果说错了,你还是辩不赢他们的。
如果有专业人士帮你申辩,你的钱应该是没问题的。
有不收费的法律援助,你为什么不用呢

because I am not student..so no free law service.. :=(
and u mentioned,
'不过这事也不要绝望,建议你去找学校里为学生服务的法律顾问,反控他一下,因为有
一个地方你是占理的:在德国只有在三封催款信收到之后,才有权给你算罚款,告你违
约拒付.
- Is this Mannebescheid ?
注意这里"收到之后"非常重要,并不是他们给你寄了多少封信算数,而是以你
收到多少封为准.你可以证明因为搬家忘了去POST 办UMMELDUNG你一封信也没收到,他
们无权让你交罚金.


Because I didno get anything from them for 2 years, and they charge me 50 euro plus all
the nebenkost, such as Inkassokosten though i didnot get anything from Inkasso...
Thanks!

$不服$
'

ttng 发表于 2005-10-31 20:29

在德国总是会遇到这样的事,真是有苦说不出,已经被迫要交钱了,找律师又是一笔开销。只能吃一欠长一智,无论什么信也还,文件也好,自己要留一分复本,寄信要寄挂号,任何合同要看清楚,有问题去找律师,大学生是不要钱的。

catwyc 发表于 2005-10-31 22:16

打電話去問了
小姐人很好


質街延期的規定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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