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一带一路中意法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拔通知(二)
作者:微信文章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工作安排,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拟于6月新增一批次人员申报。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通知和要求,现将2025年第二批次“一带一路中意法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PART 1
项目基本信息
PART 2
校内选拔安排
(一)报名材料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1);
2. 个人简历(无固定格式,中英文各一份);
3. 中英文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开具并盖章);
4. 导师推荐信(含导师签名);
5. 科研成果(如有);
6. 中外文研修计划书(外文应以英语或意大利语撰写);
7.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托福、雅思、意大利语等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
(二)报名流程
1. 请于2025年5月22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按顺序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iris@zuelsur-les.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5年中意法学创新型项目第二批-姓名-拟选派类别”(示例:2025年中意法学创新型项目第二批-张三-联合培养博士)。
2. 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将进入面试环节。学校将于2025年5月底组织面试并将最终录取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面试安排将另行通知,请报名同学留意邮箱及手机短信提示。
3. 公示结束后,候选人须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不得随意放弃。若有在确定名额之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研究生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同意参加面试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
4. 本项目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
PART 3
详细申请流程
PART 4
资助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PART 5
温馨提示
(一)经选拔并公示后选派的学生请自行仔细阅读国家留学网的申报要求:
1. 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2. 2025年人员申请流程(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6);
3. 公示完毕后,拟推荐人选须按照“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博士、联培博士、硕士、联培硕士)准备材料(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8);
4. 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00);
5. 人员相关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01)。
(二)本年度有出国(境)计划的在校在籍学生(不含已毕业升学至国(境)外大学的学生)须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大厅”进行“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
(三) 被录取人员在国(境)外院校学习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四) 被录取的联合培养学生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完成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业,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一份纸质版交流报告(附件2),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附电子照片3-5张,照片必须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PART 6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
法与经济学院陈老师
办公地点:文澴楼6楼西侧624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8385507
联系邮箱:iris@zuelsur-les.com
附件1: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报名表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交流报告
https://mmbiz.qpic.cn/mmbiz_jpg/reg3T0Fqiax8lPLzcDQicIfv49r4EgibnRuz10rNYiaBDlUaSfqrWgYrD36DPE4uiar4kHLq7x60wPaguey7Pz8BTOA/640?wx_fmt=other&wxfrom=5&wx_lazy=1&wx_co=1&tp=webp
编 辑 / 刘邦钰
审 核 / 沈梦妍
责任编辑 / 陈 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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