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观察 | 泡泡玛特潮玩 身穿三件知识产权铠甲
作者:微信文章引言
LABUBU风靡全球,以其独特的IP魅力,引领潮玩潮流风向。
泡泡玛特的潮玩,不仅有着可爱的外表,更是身穿知识产权铠甲,守护着泡泡玛特的商业版图与品牌价值。
大家好,我是上海段和段(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丁雨律师,接下来我为大家简要介绍泡泡玛特潮玩身穿的3件铠甲。
01
品牌创新,商标铠甲护身
泡泡玛特品牌享誉全球,其品牌创新离不开商标铠甲护身。根据检索,泡泡玛特目前就已计申请二千余项商标,类别涵盖玩具、食品等多个大类,对产品MOLLY到LABUBU均已做好商标布局保护,以“LABUBU”为例,泡泡玛特也进行了多项申请,包括中英文和图形商标,包括“拉布布”“LABUBU”“Labubu”及图形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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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检索泡泡玛特不仅为“LABUBU”申请了28类【 积木(玩具); 玩具小塑像;拼插玩具;玩具*;玩具娃娃衣; 玩具娃娃】的商标类别,还覆盖了非常多领域,这样的方式也是一种商标布局以防御其他主体注册。
泡泡玛特的商标布局不仅局限在国内,其在全球多个国家/地区提交了“Labubu”商标申请,重点覆盖美国、英国、欧盟(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统一注册)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
02
文创创新,版权铠甲护身
作为潮玩IP,几乎对所有系列作品均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作品登记。根据检索,其版权登记超过千余件,这包括从概念设计稿、2D平面形象、3D建模文件到最终生产出来的实体玩偶,都被视为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03
技术创新,专利铠甲护身
根据检索,泡泡玛特还申请了四十多项专利,分别从玩具娃娃、玩具外包装、自动售卖机等多个方面申请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专利。
上述专利中,最具有特色应是专利名称为“眼球件可转动的玩具面部结构”。玩家可以通过拉绳机构实现转动,这一设计突破了传统玩具眼球件固定的限制,增加了玩具的互动性和趣味性。这一专利,不仅增强了其在玩具市场的竞争力,也为其带来了潜在的经济利益。
综上,在这场潮玩盛宴中,知识产权为可爱的潮玩穿上了法律之“铠甲”,让泡泡玛特横刀立马,走向世界,展现中国文化自信与创新活力。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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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雨
上海段和段(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英国利兹大学知识产权硕士毕业,荣获2024知识产权服务新秀,从事商标、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领域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曾参与几十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具有丰富的诉讼服务经验,包括协助代理国民品牌“蜂花”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维权案件。此外,还曾多次为客户出具知识产权法律意见书,搭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依据作者个人对法律、案例以及结合自身经验而形成,不对其准确性做完全的保证,不代表上海段和段(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或对法律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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