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y_0210 发表于 2005-11-2 21:32

原帖由 freeman 于 2005-11-2 21:20 发表

找了律师就不用限期离境了,在申诉阶段他的档案冻结。不过给的是白条,而且每过一段时间要去外管报道一次。
请问楼上的朋友,也就是说,虽然现在拿到了限期离境的通知,但是只要律师接管这件事情,在此期间,外管局会签发白条,直到审理结束为止?可是这件事情的成功率又有多大呢?

tracy_0210 发表于 2005-11-2 21:32

原帖由 freeman 于 2005-11-2 21:20 发表

找了律师就不用限期离境了,在申诉阶段他的档案冻结。不过给的是白条,而且每过一段时间要去外管报道一次。
请问楼上的朋友,也就是说,虽然现在拿到了限期离境的通知,但是只要律师接管这件事情,在此期间,外管局会签发白条,直到审理结束为止?可是拿到签证的成功率又有多大呢?

freeman 发表于 2005-11-2 21:54

我不是很清楚你朋友的具体情况和学校的规定,但是如果理由恰当的话都能成功,而且申诉阶段你朋友可以继续学习,一般这段时间他学习可以的话法院都会给他机会的。当然如果学校肯出证明那就最好了。我身边有不少成功的例子。

freeman 发表于 2005-11-2 21:57

从律师给外管说明他接管这个案子的信到达外管局的日期开始你朋友所有材料就冻结。不过要快,赶在限期离境日期前。

海神香奈儿 发表于 2005-11-3 06:11

根据个人经验,这件事情一定要找律师的,而且外管局的签证官自己和我说的,学生可以在这里学习10年的,他没有权利这样做的,而且主要是你已经过了VOR,他更没有道理这样做,你最好也去学校开一个VERGLEICH,就是比较出你们那个系的学生都平均在第几个学期毕业的,一般都是会在11-13学期的,我们外国学生应该更可以有合理的解释给签证的,要更长点时间。如果是的话,就拿给律师,让他一起交上去,如果不巧,你们那里都是9个学期毕业的,你就别交出去了。

fc200x 发表于 2005-11-3 10:14

原帖由 tracy_0210 于 2005-11-2 16:49 发表


觉得他们就是欺负人、歧视。想去见他们的chef和市长,但是总是说忙,让秘书处理,随随便便就打发回来了。难道就没有我们发言的地方吗??现在感觉就是任人宰割。

在中国你能因为一件个人的事见到市长吗

catherin 发表于 2005-11-3 10:58

真的是很好奇,到底是哪个城市这么差劲呀,偶们这儿偶知道一个人已经第八还第九学期了,还没有过VOR签证也延下来了呀...........

stl02 发表于 2005-11-3 13:03

又一个受害者。LZ能不能告诉我们,哪个学校有这样的规定?为什么?省得大家义愤填膺。
不管怎么说,你朋友是化了4年的时间学了2年的内容,今后的2年也是教学计划,是吗?所以大家都不要激动,先分析分析双方的情况...

tracy_0210 发表于 2005-11-3 14:50

多谢大家,我朋友已经去见律师了,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我也和大家有同样的看法,对于已经过了vor的学生,是没有理由不给延签的,何况除了论文和这学期的实习,还有1年的课程,就该毕业了。现在外管处扣着护照不给,不允许任何解释的机会,发出限令半个月之内走人,这种要求简直闻所未闻!!
本以为市政府能给于合理的调节、能本着公正的态度处理这个问题(本来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是推推托托,去了3次也没能见到市长。以前我的学长也因为签证的事情去见过这个市长,那个时候还同意接待。
为什么我们就要低声下气的受他们的控制!难道我们在外留学,就没有人可以为我们说些公道话、讲道理吗?没有可以用来保护自己利益的武器吗?

honig 发表于 2005-11-3 15:09

你的朋友是那个学校的?学校的外办应该能帮着解决这种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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