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发表于 2025-11-28 10:11

“一带一路”国别法专题 | 老挝投资立法动态

作者:微信文章


编者按

2024年6月28日,老挝国会通过了新修订的《投资促进法》,该法于同年12月16日在《政府公报》正式公布。此次修法旨在取代2016年《投资促进法》及其后续修订立法,以适应区域一体化、绿色可持续发展及吸引高质量投资的需要。

新《投资促进法》细化了对投资者的激励框架与审批分工,并配合土地使用、环境保护、反洗钱、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修法,体现了老挝在吸引外资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寻求的新平衡。本期《涉外法讯》梳理近年来老挝投资立法变动情况,以供参考。

主要投资立法变动

2024年《投资促进法》更新了有资格获得老挝政府投资激励的促进类产业和地域,以及对应的优惠条件。

促进类产业

1. 生态友好型及可持续农业;

2. 环保型农产品加工(如饲料、天然肥料、有机肥料、科学肥料加工)、手工艺品产业、出口产品及进口替代品制造;

3. 医院、药品及医疗设备工厂、传统医药开发;

4. 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开发与熟练劳动力培养;

5. 数字技术应用、科学研究与开发、生态友好型及可持续创新;

6. 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与历史旅游;

7. 公共基础设施开发(如高速公路与铁路系统建设、供水管理);

8. 经济特区与专业经济区投资促进配套设施建设;

9. 物流、陆港运营、国家间过境运输及客运服务。

下列产业已从促进类产业清单中移除:农村地区发展与减贫相关领域;政策性银行及小额贷款机构;现代化商业中心与展览中心。

促进类地域

新《投资促进法》明确按地理区域差异化设计激励力度,其中:一区为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尚不完善、不利于投资开展的地区;二区为社会经济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有利于投资开展的地区。

税收优惠

利润税

在一区投资,可享受最长10年利润税免征。符合上述促进类产业第1、2、3项规定的产业投资,可额外享受最长5年利润税免征。教育领域投资在整个投资期内均享受利润税免征。

在二区投资,可享受最长4年利润税免征。符合上述促进类产业第1、2、3项规定的产业投资,可额外享受最长3年利润税免征。教育领域投资在整个投资期内均享受利润税免征。

关税和个人所得税

为形成固定资产而进口的国内无法获取的原材料,以及直接用于生产流程的机械设备与车辆,可享受关税免征。

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矿物、物料、设备及零部件,可享受关税免征。

为生产国内销售的进口替代品而进口的原材料、矿物、物料、设备及零部件,可享受关税免征。

出口经加工生产的农产品、制成品、手工业产品,可享受出口关税免征,但定期颁布的专项规定中明确排除的特定商品或非商业商品除外。

促进类产业领域的专家可享受5%的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此类专家的资格认定标准将由专项规定予以明确。

增值税

根据2024年3月19日签发、同年3月26日公布于《政府公报》的《增值税修订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以下情形均适用10%增值税税率:

1. 自外国及经济特区进口货物;

2. 增值税体系内的个人、法人及组织在境内供应货物及服务;

3. 未在老挝境内设立的法人接受货物及服务供应。

老挝财政部2024年2月14日签发、2024年3月26日公布的《关于向老挝用户提供数字商品及数字平台或电子商务活动的境外供应商履行增值税义务的实施指引》,明确了针对境外供应商向老挝用户提供数字商品、数字平台或电子商务活动增值税征管的相关管理、监控与稽查准则,旨在实现国家预算收入的准确、完整核算与高效征缴。

其他重要变动

土地使用

国有土地租赁费或特许经营费

根据新《投资促进法》,促进类投资有权享受以下国有土地租赁费或特许经营费减免:

在一区投资:可享受最长10年费用减免。符合促进类产业第1、2、3、4项规定的产业投资,可额外享受最长5年费用减免。

在二区投资:可享受最长5年费用减免。符合促进类产业第1、2、3、4项规定的产业投资,可额外享受最长3年费用减免。

国有土地使用激励

投资特许经营业务的投资者,可享受以下国有土地使用激励:

1. 投资者有权通过租赁或特许经营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完成项目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或经批准商业计划中超过50%的投资建设内容,且经相关部门核验确认,并履行租赁或特许经营协议及其他相关义务后,投资者可请求政府或相关省级行政管理委员会,考虑就原协议授予的全部土地面积,授予剩余租期或特许期内的土地使用权。任何未开发土地或使用方式不符合协议约定目标的土地,必须无条件归还国家,且归还前须完成土地整治修复。

2. 投资者有权在投资期内,根据租赁或特许经营协议,将获授国有土地仅用于建设办公及住宅建筑。此外,投资者还可经省级行政管理委员会批准,享有土地租赁或特许经营权。

土地用途转换

老挝于2024年出台两部与土地使用相关的法规:

1.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2024年6月18日签发的《土地用途转换决定》(于2024年7月16日在《政府公报》公布);

2. 该部2024年3月28日签发的《土地使用权活动与变更指令》(于2024年4月26日在《政府公报》公布)。

《土地用途转换决定》规定了以高效方式转换土地用途的规则与程序,以实现效益最大化;《土地使用权活动与变更指令》则侧重于土地交易登记的规范与流程。

环境保护

2024年6月28日,老挝通过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并于2024年12月16日在《政府公报》公布。该法确立了环境管理、保护、修复与监管的原则、规范和措施,旨在减轻和控制人为及自然污染的影响。其立法目标包括:

1. 实现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均衡发展;

2. 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能;

3. 改善人类、动植物生命健康质量;

4. 缓解全球变暖趋势。

反洗钱与反腐败

2024年7月1日,老挝通过修订后的《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法》,并于2024年12月16日在《政府公报》公布。该法界定了打击洗钱与反恐融资的原则、规范及措施,致力于构建健全的国家经济金融体系,维护社会和平稳定。

《反腐败法(修订)》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并于2025年1月16日在《政府公报》公布。该法确立了反腐败工作的基本原则、制度规范与具体措施,旨在保护国家与集体财产,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该法同时致力于追究腐败行为人的违法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2023年11月20日,老挝通过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法》,并于2024年3月1日在《政府公报》公布。该法确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基本原则、制度规范及具体措施,旨在鼓励和促进本土及国际层面的创新活动、创意成果、知识经济发展、科学进步与技术转移。

相关引用:

1.《投资促进法(2024年)》,老挝国家投资促进门户网站发布。

2. 《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老挝(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3.《修订版投资促进法简报》,VDB Loi律师事务所专题报告,2024年发布。

4.《老挝2024年第四季度法律动态回顾》,Rajah & Tann Asia律师事务所年报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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