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免费 发表于 2025-12-21 00:42

【学术活动】第五届惠园“一带一路”法治论坛主旨发言一简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作者:微信文章
主题: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的完善与创新主持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左海聪教授与谈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挂职)、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杜涛教教授时间:2025年12月6日

(主持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左海聪教授)开幕式后,论坛进入主旨发言环节,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的完善与创新”为主旨。主旨发言的第一阶段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左海聪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挂职)、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杜涛教授担任与谈人。WTO上诉机构前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赵宏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外交部条法司尚宝玺副处长、商务部条法司邹运处长、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研究员进行发言。赵宏

(前WTO上诉机构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前WTO上诉机构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赵宏教授以“国际经济规则体系建构中的‘一带一路’倡议:理念与路径”为题,指出中国须在百年变局中由制造业大国转型为规则型大国,“一带一路”是参与国际经济规则重构的关键路径。她提出多边、区域、双边“三轮驱动”的建构思路:在多边层面,主动在WTO等机制中提供制度性公共产品;在区域层面,密切关注欧盟、印度等通过区域协定输出规则的趋势;在双边层面,审慎应对美国在部分协定中设置的排除中国因素等“毒丸条款”。赵宏教授强调,应以与国际法相适应的母国法为基础,加强母国法对外辐射能力,构建兼具公平正义与可操作性的涉外规则体系,并通过调解、仲裁等多元争端解决机制,加强对约十万亿美元海外资产和大量“走出去”企业的法治保障。
车丕照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以“普惠包容的全球化从‘一带一路’做起”为题,对“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理念加以阐释。他认为,“普惠”旨在将全球化的获益公平地在不同国家、不同群体间合理分配,“包容”则意味着在全球化进程中对不同的制度、机制和发展模式持开放态度。他指出,中国正在通过共商共建共享,致力于推动更加普惠、包容的全球化,而美国却以“美国优先”为标尺,对全球化加以取舍。他提出,中国所倡导的普惠包容的全球化理念已经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过程中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在谈到两种全球化理念近期的冲突时,他认为美国政府在几年前对WTO进行了第一次打击,使WTO的上诉机构停摆之后,近期又发动了对WTO的第二次打击,直指WTO的约束性关税制度和最惠国待遇制度。恢复这些制度的功能面临较大的困难。评析WTO上诉机制危机时,他认为这既反映了美国对既有机制的制度性冲击,也折射出国际经济法理论过度追求体系完备的局限,并提出在新自由主义退潮背景下,适度强化政府作用或将成为全球治理新趋势。
尚宝玺

(外交部条法司副处长)外交部条法司尚宝玺副处长介绍中国首倡建立的新型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国际调解院的筹建进展及重要意义。他指出,调解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重要方式,具有灵活、经济、便捷、高效等独特优势。但国际上长期没有专门的调解政府间国际组织。鉴此,中方与“全球南方”国家共同发起建立国际调解院,在当事方自愿基础上,为国家间、国际投资及国际商事争议提供调解服务,获得国际社会广泛支持,现已正式开业运营。国际调解院是全球治理倡议的最新实践平台,扎实践行《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彰显和合共生文明智慧;国际调解院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法治公共产品,将与既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相互补充、协同增效,其独特价值未来将进一步彰显、深化。期待专家学者持续关注国际调解院运营,积极建言献策。
邹运

(商务部条法司处长)商务部条法司邹运处长以“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为发言主题。邹运处长强调,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意义重大,是促进“一带一路”规则标准软联通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外部风险挑战、开展涉外法治斗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也是推动和引领全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商务部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涉外经贸法律体系,丰富涉外法律斗争工具箱;二是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三是充分利用法治方式、法治思维、法治力量开展涉外经贸法治斗争。邹运处长提出,当前亟须在多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例如研究加强“一带一路”协议法律约束力,加快推动对外投资立法,弥补上位法缺位,强化海外利益保护,筑牢海外资产安全法律屏障。
杨松

(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以“稳定币的国际法律规制及其中国应对”为题进行发言。她指出,当前全球稳定币呈现市场规模庞大,交易高频、价格稳定等优势,同时也伴随对各国货币政策冲击、跨境洗钱、系统性金融风险等问题。各国对稳定币的规制态度差异显著。稳定币跨境流动给我国带来多重挑战,包括影响人民币国际化、增加金融制裁风险、加大资本流动监管难度等。杨松教授认为,各国对稳定币的规制反映了不同的金融制度与利益选择,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数字人民币)具有国家发行、法币属性,以数字货币桥扩大全球影响力,以此应对相关挑战。
刘敬东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刘敬东研究员以“法治‘一带一路’创新路径与方案之思考”为题进行发言。他指出,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国际经贸关系呈现地缘政治对抗特征,法治“一带一路”面临国际法治环境恶化、全球经贸治理体系碎片化、西方国家对华战略施压等多重挑战。为有效应对风险,应从三方面推进创新发展:系统防范和化解重大对外经贸合作项目潜在的法律风险,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法治化水平,充实和完善“一带一路”法治化体系内涵。在具体路径上,应确立并贯彻透明度与可持续发展等原则,深化国际经贸合作的法制化进程,打造国际经贸协定网络,推动规则标准联通及争议解决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助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与谈人:杜涛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挂职)、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挂职)、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杜涛教授作为与谈人,围绕“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建设核心议题分享见解。杜涛教授指出,本次论坛聚焦“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的完善与创新”这一关键命题,契合百年变局下的时代需求。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已迈入新的发展阶段,不能局限于具体规则的修补完善,亟需从法理学和法哲学高度构建宏观战略理念,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与学术话语,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坚实思想支撑。杜涛教授表示,与会专家学者的深度研讨为青年学者指明了研究方向,未来需立足国家实践需求,深耕宏大命题,形成多元学术成果并强化理念传播,为我国涉外法治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附相关链接:【学术活动】第五届惠园“一带一路”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撰稿人:岳杨亦、李振卓摄影:潘一鸣审核:陈卫东、张巍推送:贸大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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