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neblumen 发表于 2005-11-8 19:58

求助

2年前,因为去中餐馆打工2个月(没有合同的黑工,吃住都在餐馆里),2个月后(打完工后)男朋友就要搬出来和我一起住了,所以就先把我的房子退了,把行李都放在了男朋友家,想省2个月的房租,每星期休息的时候偶尔去几趟。和我男朋友合住的也就每星期回来1,2趟,来的时候经常看见我在,当然也看见了我的行李,就认为我住在那里了,现在我男朋友的合租人收到nachzahlung的账单,因为是他一个人在租房合同上签了字,那里的房东要我交房租,说我住在那里了,和我男朋友一起住的那个人就把钱给房东了。但是我和我男朋友的合租人说我没住在那里,不能付钱,他说如果我不付钱就要采取法律手段。
请大家帮忙出主意,因为我没有中餐馆打工的合同,不能证明我住在那里了,但是自己的房子也退了,如果真的打官司的话,总不能说我睡在大街上吧。请大家帮忙!因为没住那里,不想白白给钱。

槛内人 发表于 2005-11-8 20:46

没有看明白.
"和我男朋友一起住的那个人就把钱给房东了",不是已经给过了么?
"但是我和我男朋友的合租人说我没住在那里"怎么又出来一个合租的.

STBC 发表于 2005-11-8 20:51

个人觉得如果钱不多就还是把钱交了,息事宁人算了,毕竟你找不到合法的理由啊,
如果钱比较多,就和房东好好商量一下,大家在外面都不容易。
不管怎么说,你是违反了规矩啊,这么说希望mm不要生气。

sonneblumen 发表于 2005-11-8 21:06


个人觉得如果钱不多就还是把钱交了,息事宁人算了,毕竟你找不到合法的理由啊,
如果钱比较多,就和房东好好商量一下,大家在外面都不容易。
不管怎么说,你是违反了规矩啊,这么说希望mm不要生气。


2个月,320多欧,一下子觉得有点多,再说没住,不想白给钱。

sonneblumen 发表于 2005-11-8 21:11


没有看明白.
"和我男朋友一起住的那个人就把钱给房东了",不是已经给过了么?
"但是我和我男朋友的合租人说我没住在那里"怎么又出来一个合租的.


是他收到nachzahlung的账单后才给的,因为他把我的那份钱也给了,所以他现在问我要钱,只有一个合住的。

香婆婆 发表于 2005-11-8 21:30

交房租也是按房间说话又不是按人头
你最多交个NEBENKOSTEN
不过事前不跟房东打招呼就住进去,现在也没话讲
按道理是要经过人家允许才能住进去的

槛内人 发表于 2005-11-8 21:31

虽然说按照租赁法你男朋友有权利留你过夜,但是如果时间长的话,(好像是超过三个星期的),就应该通知房东.房东有权利允许或者拒绝.你也应该或者交纳房租,或者跟房东协商后继续留住.
虽然你在那里只不过是偶尔留夜,那么就跟房东解释一下,或者让合租的人也同样证明一下,不过你的东西是在那里.偶尔过来一次罢了.
不过妹妹自己都没有其他的住房合同.当然不太合适了.要不然也可以解释说不过来拜访.
要不让中餐馆给你开张居住证明.证明你是在餐馆住的.
如果交涉不成的话,最好还是把钱交上好了.否则房东完全可以认为你拖欠房租什么的.

belltier 发表于 2005-11-8 21:52

觉得其实是他的责任,是他没弄清楚就替你付了钱,他即使采取法律手段也不一定能讨到什么便宜吧。你们之间又没有合同,是他签的合同,跟合同有关的费用就应该他负责。在替别人付钱之前连对方口头的认同都没得到,那不是冤大头吗。哦,别人叫了一桌子菜吃了,你跑去付了钱,然后再回头找人家要,人家就是不给你,你能怎么办,谁让你付钱了?

损失是肯定了,一人承担点算了。我看你再跟那合租人好好说说,要不你俩各出一半得了。

[ 本帖最后由 belltier 于 2005-11-8 21:58 编辑 ]

sonneblumen 发表于 2005-11-9 09:07

Danke allerseits!

athena_hu 发表于 2005-11-9 09:15

现在要看的是,房东追究你们,还是那个合住的追究你们,如果是合住的,他跟你们没有合约,应该是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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