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快讯丨朱树英院长专题分享“一带一路”建设项目争议评审机制展望
作者:微信文章2026年1月7日,由深圳市律师协会南山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办,一带一路建投研究院、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桂客学院、北京策略(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一带一路’建设项目争议评审机制展望”专题活动在策略深圳鹏城厅举行,本次活动特邀一带一路建投研究院院长、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终身荣誉主任、两度荣膺钱伯斯“终身成就奖”的朱树英院长作主旨分享,吸引了法律界、工程界及仲裁调解领域专业人士到场参与。
阐释“三个新”,明晰发展方向
刘桂明老师
桂客学院院长、《法治时代》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伊始,桂客学院院长、《法治时代》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刘桂明老师作开场主持。他指出,本次分享聚焦“一带一路”建设项目争议评审机制的未来展望,并围绕“三个新”展开:一是新身份——朱树英老师不再仅以律师身份出现,而是以专家、教育者和机制推动者的多重角色参与;二是新概念——在中国80余万律师队伍中,有必要发展“争议评审律师”这一新兴专业类别,以回应国际工程与投资争端解决中的现实需求;三是新角色——争议评审律师有望成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力量,开辟法律服务的新赛道。
刘老师表示,此次活动既是对一个新身份的介绍,也是对一个新概念和新角色的探讨,希望与会者能从中获得启发,把握行业发展新机遇。
回顾合作渊源,强调人才驱动
巨莹博律师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巨莹博律师致欢迎辞。她回顾了朱树英院长与策略深圳的深厚渊源,感谢其支持律所重要节点活动,并肯定朱院长在专业精神、学术造诣与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巨律师介绍,策略深圳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核心驱动力,诚邀各界同仁深化交流、共谋发展。
以“大胜笔”寄寓开拓新局
活动现场,策略深圳特别向朱树英院长敬赠特制的“大胜笔”,寓意“执笔开新局,旗开得胜”,致敬其在争议评审新赛道上的开拓引领。
构建“中国标准”,推动机制前移
朱树英院长
一带一路建投研究院院长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终身荣誉主任
两度荣膺钱伯斯“终身成就奖”
在主题分享环节,朱树英院长系统阐述了牵头筹建“一带一路建投研究院”及“一带一路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的战略背景与制度设计。他坦言,为全身心投入中国标准“走出去”的制度建设,76岁的他毅然注销律师执业证,出任建投研究院(香港)有限公司院长。这一决定并非退休,而是职业角色的转型——以更独立、公信的专家身份,整合法律、工程与国际规则资源,推动争议解决机制创新。
他指出,当前中国工程企业普遍采用“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出海,但国际主流合同范本(如FIDIC)未涵盖投资人兼承包人的双重身份,导致海外项目缺乏有效法律保障,纠纷高发且败诉率居高不下。为此,其团队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正式授权,在香港主导研制全球首个《投资建设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致力于构建兼具中国特色与国际认可的“中国标准”。
该文本的核心创新在于“机制前移”:将争议评审组的组建从履约阶段提前至招投标阶段,由当事人在投标时即选定评审员,形成三人专家小组;同步嵌入可行性研究、地缘政治风险评估、战争保险等专项附件,强化全过程风险防控。机制明确将争议评审列为争端解决的第一序位,衔接国际调解与仲裁,旨在掌握规则制定权与争议解决主导权。此举既回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工程争议评审机制的司法建议,也切实服务于提升中国在全球基础设施治理中的话语权,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彰显其“用专业护航行业,以担当服务家国”的初心与使命。
回应实践关切,指引职业转型
在互动交流环节,与会者就如何参与评审机制建设、建筑司法解释二对实际施工人权利主张的影响、驻场律师推广路径等问题踊跃提问。朱树英强调,资深律师与造价工程师可依托专业积累,转型为首席评审员或评审律师;同时倡导建立“基础费用+成功奖励”的复合收费模式,通过签证管理与索赔服务创造增量价值,实现企业与律师双赢。针对司法解释衔接问题,他建议律师应动态适应规则演进,善用代位权等工具维护当事人权益。
回归职业本质,拥抱角色革新
活动尾声,刘桂明老师总结指出,朱树英院长虽已退出律师执业序列,但其整场分享始终紧扣律师职业的本质——不仅是法律适用者,更是沟通者、解释者与规则建构者。他呼吁广大法律人超越传统诉讼与非诉边界,积极拥抱“评审律师”这一新角色,在“一带一路”法治建设的新赛道上争当先行者,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贡献专业智慧与制度方案。
务实交流,持续赋能
此次专题讲座内容扎实、交流深入,为法律服务更好对接“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争议解决需求提供了有益思考。未来,策略深圳将持续聚焦前沿议题,搭建专业交流平台,支持律师同仁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提升专业能力与实践水平。
人才招募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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