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garbaby
发表于 2005-12-1 14:32
最忌讳的就是跟公司的同事讨论方展方向方面的私事。mm还是阅历太少了。就当是吃一亏长一尺吧。
小胖
发表于 2005-12-1 16:17
哎,当交学费了
可惜我是水瓶座
发表于 2005-12-1 16:44
我也好讨厌会装的人……表面青纯可爱,背地偷偷暗算……
看《酒店风云》的时候,就被那个 可儿 气得不行!
lzmm,以后记得,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偶也顺便自己告诫自己一下……
行者无疆
发表于 2005-12-1 16:44
香水宝宝
发表于 2005-12-1 16:58
兴许真的是自己阅历还不够,当时也怪自己太轻信他人!楼上的说得对,就当是交学费吧!也算是彻底看清楚这个人了!既然在社会上就难免会遭人暗算,还是应该牢记“防人之心不可无”啊!这次也怪自己太掉以轻心了!怪自己太天真了!以为自己待人真诚别人也会如此对待自己!教训啊!教训!
小小强
发表于 2005-12-1 17:07
原帖由 香水宝宝 于 2005-12-1 09:55 发表
一来是我昔日的同学,二来是介绍我进公司的同事,我们不仅是同学还是同事,也算是有多年交情的了。然而,今天得知在公司里害我的人竟然是他!出卖我的人竟是他!当时,由于不知自己明年的去向,不知道GG几时回来, ...
唉, 这种人...............
狗改不了XX的.这种人不能信的,,
说的难听了点, 见谅!$汗水$
香水宝宝
发表于 2005-12-1 17:54
原帖由 小小强 于 2005-12-1 16:07 发表
唉, 这种人...............
狗改不了XX的.这种人不能信的,,
说的难听了点, 见谅!$汗水$
你说的一点$不错$!
行者无疆
发表于 2005-12-2 02:09
香水宝宝
发表于 2005-12-2 03:18
原帖由 行者无疆 于 2005-12-2 01:09 发表
害人之心可不许有哦,呵呵。..别别人害了你,你心里就觉得不舒服,再去害回来,那就没有必要了。..
一个人到那个样子已经是够报应的了,看来你们那里还算是运气,天长眼睛,想想还多奸猾的人根本没有被抓的机会呢... ... 你说得很对!很有道理!谢谢你这番中肯的劝告!经过一晚上的思考,再加睡了一觉,我的心情已经舒坦多了,已经没有昨日的那般痛恨了!心情也平静了!这次教训也提醒了我以后处事需小心再小心,谨慎又谨慎。
sunnysun_cn
发表于 2005-12-2 03:45
无钱不怕被抢、无权不怕被谋、无色不怕被劫!
当自身有那些让人眼红的事物存在,被出卖是正常的…………
看看窗外的夜空,也许就知道这一切都是那么渺小虚无罢了…………
PS:今夜的星空真的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