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dha 发表于 2005-12-17 13:18

LZ要气不过, 下次就要她卖标签价, 不行叫警察.

shellee 发表于 2005-12-17 19:37

有个mm上法律课的教授说的是按kasse 的算

berlinsky 发表于 2005-12-17 20:24

原帖由 shellee 于 2005-12-17 19:37 发表
有个mm上法律课的教授说的是按kasse 的算
嗯   我也记得有一次讨论过这个问题   德国是按Kasse算   美国是按价签算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5-12-17 22:19

我觉得应该按标签算吧, 按Kasse算,是不是对顾客不公平,难道他们随便往里输个数, 顾客就得交钱 ?

sammijia 发表于 2005-12-17 23:27

如果你真的要去理论的话,法律上是支持消费者的,不管他的价格是什么原因,都应该按标签上的价格来卖,这个是商家的责任,这也是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很多人不知道就忍了,很多商家也不知道有这条法律的,真的打起官司来他们是没有胜算的,其实不是这一毛钱的问题,觉得有点恶心,童叟无欺!

mixmas 发表于 2005-12-18 00:17

原帖由 shellee 于 2005-12-17 19:37 发表
有个mm上法律课的教授说的是按kasse 的算

仅供参考

我上法律课的时候也听过这个例子。一般来说是以电脑扫描的价格为准,如果有异议,有现实凭据,但买卖双方仍不能达成同识的话,都有权力不卖或者是不买,否则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但是很多广告或者是店家都有印得很小的字在什么地方---如果有印刷错误,店家对物品和价格保留最终解释权力。(换句话来说,没有付清钱的物品,只属于店家)

因为有些货加价以后没能来得及所有的标签都改掉,可能会有漏掉的地方。这种情况,如果按电脑扫描的高价收,顾客一般不愿意。

而又些货是降价了的,但是标签上面还是贵的价格,应该也是漏掉了。这种情况,如果按电脑扫描的降价收钱,顾客一般很欢喜。

这个情况我碰过,一条裤子,本来卖39,90,降价到14,90,拿去交钱的时候,打出来的价格是4,90---这个情况下,我没有坚持那个收银员一定收要我14,90欧,呵呵,她也说我好运气,又降了10欧。

事情凡事有2面,其实价格合适就买,不合适拉倒。最在乎的,应该还是卖家那个待人接物的态度。如果和蔼,有商量有解释的话,大家都好说话的,对吗

berlinsky 发表于 2005-12-18 12:13

原帖由 mixmas 于 2005-12-18 00:17 发表


仅供参考

我上法律课的时候也听过这个例子。一般来说是以电脑扫描的价格为准,如果有异议,有现实凭据,但买卖双方仍不能达成同识的话,都有权力不卖或者是不买,否则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但是很多广告或 ...
有道理   不过我感觉德国的法律总体不很偏袒消费者   这个大约和德国商家总体比较诚实有关   还有这个国家也不是很消费主义

像你说的那种价签标高了实际降价的    我看美国更夸张   有不少人为了避免缺号、缺货在打折前原价买回自己想要的东西(主要是服装)    然后打折季开始后到店里要回差价   这也是允许的

mibundcy 发表于 2005-12-18 12:33

我LG就为1毛钱在LIDL和人争过,不过人家是给他算了便宜的,但是立即去换标签了

qiujin888 发表于 2005-12-18 13:43

是按KASSE的算,这个德国的法律书上明确说过

zukunft 发表于 2005-12-19 11:08

原帖由 berlinsky 于 2005-12-16 21:53 发表
应该是以价签为准的    标错了也是店家的问题    消费者不能为他们的Fehler负责
正解,要据理力争,大不了不买,好她一小时, 气她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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