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团购有风险,参加须谨慎。
其次,这件事之所以搞得天翻地覆,一是因为大家对奸商深恶痛绝,二是买家的炒作
另外,感觉这次事件中的买家不够厚道。把可以协商解决的事情,搞成现在这样。发现东西不好,可以先尝试与卖家协商,何必在第一时间公布到论坛里来,自己把路堵死了。现在还要通过司法机构。。。。。 .............................................................................. MM我支持你!
中国人里的人渣应该为自己负责任!
有本事少来欺负自己人!
我不觉得中国人脸面会有怎么丢!中国人的脸面早就丢光了!要不也不会有aps,sars之类了!你还以为中国人在德国人心里地位有多高么?! 原帖由 xixihaha8888 于 2006-1-18 23:08 发表
中国人的脸面早就丢光了!要不也不会有aps,sars之类了!你还以为中国人在德国人心里地位有多高么?!
别那么看不起自己。欧洲也有疯牛病。
[ 本帖最后由 RWS 于 2006-1-18 23:38 编辑 ] 原帖由 RWS 于 2006-1-18 23:12 发表
别那么看不起自己。
也不要太看得起自己了
全世界幾各國家得˙人到德國要aps???
$惨啊$ 原帖由 船儿 于 2006-1-18 22:30 发表
我不知道真正的是非。但是我支持另外一个帖子的说法,那就是lz,知道是假货还要买假,然后又因为假货的质量问题,而搞到德国人的执法机构,难道这不也是一种严重丢中国人的“脸”的事情?不过,中国的人“脸”反正 ...
不知道是非就麻烦去了解一下,别在这愤慨的累坏了. 毫无根据的无端猜测. $不服$$不服$ 原帖由 RWS 于 2006-1-18 22:39 发表
说说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
首先,团购有风险,参加须谨慎。
其次,这件事之所以搞得天翻地覆,一是因为大家对奸商深恶痛绝,二是买家的炒作
另外,感觉这次事件中的买家不够厚道。把可以协商解决的事情, ...
就你厚道行了吧,呵呵. 你是.......
才懒得理你呢 原帖由 xixihaha8888 于 2006-1-18 23:08 发表
MM我支持你!
中国人里的人渣应该为自己负责任!
有本事少来欺负自己人!
我不觉得中国人脸面会有怎么丢!中国人的脸面早就丢光了!要不也不会有aps,sars之类了!你还以为中国人在德国人心里地位有多高么?!
谢谢支持, 我会顶住那些不顾良心的人言论上的攻击的. 因为支持我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感人$$感人$ 原帖由 RWS 于 2006-1-18 22:39 发表
说说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
首先,团购有风险,参加须谨慎。
其次,这件事之所以搞得天翻地覆,一是因为大家对奸商深恶痛绝,二是买家的炒作
另外,感觉这次事件中的买家不够厚道。把可以协商解决的事情, ...
btw,有些時候 不是不願意協商解決
我之前買銀飾有問題 寫一堆短信對方根本沒回 說 原帖由 elena_zhao 于 2006-1-18 23:48 发表
谢谢支持, 我会顶住那些不顾良心的人言论上的攻击的. 因为支持我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感人$$感人$
...... 60多欧元对一个在德国苦苦读书的学生是一个什么概念, MM不过想买件称心的棉衣,
卖家你赚那个钱, 你良心上过的去吗 原帖由 船儿 于 2006-1-18 22:30 发表
我不知道真正的是非。但是我支持另外一个帖子的说法,那就是lz,知道是假货还要买假,然后又因为假货的质量问题,而搞到德国人的执法机构,难道这不也是一种严重丢中国人的“脸”的事情?不过,中国的人“脸”反正 ...
船儿,买家原先不知道是假货 原帖由 RWS 于 2006-1-18 22:39 发表
说说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
首先,团购有风险,参加须谨慎。
其次,这件事之所以搞得天翻地覆,一是因为大家对奸商深恶痛绝,二是买家的炒作
另外,感觉这次事件中的买家不够厚道。把可以协商解决的事情, ...
她确实跟卖家联系了,没有回应啊,你看看,到现在卖家还是没有回应啊 恕我直言,我不太相信德国人会为了网上两个中国人之间的32欧的买卖纠纷而会调查.(何况只是涉及质量及退货问题,又不是纯粹的诈骗).除非你举报她卖假货,大概德国人误认为存在一个网上中国假货集团才会劳师动众大举调查.不过到那时,估计谁也不会很轻松.
我并非说LZ怎么怎么不对,也理解LZ的心情.不过你举报她什么呢?质量?不肯退货?假货?学生签证做买卖?老实说,一件Eland的羽绒服32欧,还给你搞到德国来.我也不信会是真的.楼主自己也不信,那德国人真会处理质量纠纷?
我的意思是,既然楼主想通过法律来解决了,要么德国人不处理,真处理起来,那就绝对不会是一件32欧的衣服因质量问题不肯退货那么简单了.那楼主先自己想想想要什么样的结果?质量纠纷,勒令买家退货还你32欧?可是楼主mm想要给卖家一个教训,卖家退了32欧能算教训吗?要是真的得了什么教训,那估计这里大部分人就要关门大吉了.
一个本身只是为了大家方便而未必合法的团购,大家私下默契就算了.真的拿到法律上讲,未必真的能讨回公理. 原帖由 templus 于 2006-1-19 12:34 发表
恕我直言,我不太相信德国人会为了网上两个中国人之间的32欧的买卖纠纷而会调查.(何况只是涉及质量及退货问题,又不是纯粹的诈骗).除非你举报她卖假货,大概德国人误认为存在一个网上中国假货集团才会劳师动众大举调 ...
有理有节,赞一个
所以我一直支持买家匿名去FINNZAMT,ZOLL,外管局举报,让卖家吃点苦头那种(我要是碰到这种事,我一定这样,干嘛让卖家好过?)
不过以版主身份来说,当然希望能够私下解决,问题是卖家不出现啊(出现了不吭声)
[ 本帖最后由 athena_hu 于 2006-1-19 13:03 编辑 ] 原帖由 templus 于 2006-1-19 12:34 发表
恕我直言,我不太相信德国人会为了网上两个中国人之间的32欧的买卖纠纷而会调查.(何况只是涉及质量及退货问题,又不是纯粹的诈骗).除非你举报她卖假货,大概德国人误认为存在一个网上中国假货集团才会劳师动众大举调 ...
以本人工作性质及经验作答,如果投诉各项成立,将会有以下几个部门介入,并不会因为数额小而不兴师动众,杀一儆百。劳动局(非法经商),工商局(卖家及提供平台的网站),原产厂家律师会以及委托的所在国律师(冒牌渠道及危害性),通报外管局和警局。
作为旁观者,奉劝不要再违法,奉劝不要瞎起哄,不要两败俱伤,大家都不容易! 你没看懂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买家如果投诉卖家一件普通个人自用二手商品质量问题不肯退换.那我想德国方面不可能为了32欧网上交易来调查的.
除非是投诉卖家大规模出售非个人自用的新品,或者是出售非正品.可是那时就绝对不是卖家一个人的事情了.正如你说的,买家,其他卖家,德国热线都逃不了干系.这件事再闹下去,买家自己有何好处?就算弄回那32欧,贴进去多少时间?难道买家不受调查?
其实我的观点和你是一致的.本身是一件小事,还是私下协商解决比较好.一个本身或许就不太合法的交易,还想通过法律来解决.就算买家千方百计找理由推脱了自己的干系,可为了那32欧,贴进去多少时间,,牵涉进多少人.大家是来读书的,不是来打官司的.有的后果,在交易前就应该想清楚.这不是在百货公司买东西.
原帖由 stl02 于 2006-1-19 13:36 发表
以本人工作性质及经验作答,如果投诉各项成立,将会有以下几个部门介入,并不会因为数额小而不兴师动众,杀一儆百。劳动局(非法经商),工商局(卖家及提供平台的网站),原产厂家律师会以及委托的所在国律师(冒 ... 楼主最后结果怎么样了, 不能这么一次一次发生这种事情了, 似乎,卖家早就料定买家除了能博得一些同情外,也不能怎样,所以她当然不会回应了,何必多此一举呢。以后最多换个ID继续卖。
团购像赌博,卖家怎样你没法去确定,凭运气而已。老话一句,不赌为赢。 原帖由 templus 于 2006-1-19 12:34 发表
恕我直言,我不太相信德国人会为了网上两个中国人之间的32欧的买卖纠纷而会调查.(何况只是涉及质量及退货问题,又不是纯粹的诈骗).除非你举报她卖假货,大概德国人误认为存在一个网上中国假货集团才会劳师动众大举调 ...
同意,其实如果真的是为了要回钱,应该想办法和卖家联系,而不是在网上发帖报怨,
如果卖家躲避,那就自己想办法出口气,出完了也就算了,不用整天在法律版发个帖子报怨。
现在法律版老看到团购受骗的帖子还以为跑错地方到团购板块了呢。$我晕$
不同意楼上的,原因:
通读有关帖子,LZmm已经想办法和卖家联系卖家躲避,买家可以按楼上的建议也可以不按楼上的建议做,楼上对LZmm发贴的内容行为有意见可以去意见簿
LZmm在法律版的帖子是征求意见,不觉得是抱怨,而且事情本身和相关意见给对团购没认识的提了醒
楼上的也不用整天在法律版发帖子报怨,建议直接去意见簿 原帖由 船儿 于 2006-1-18 22:30 发表
我不知道真正的是非。但是我支持另外一个帖子的说法,那就是lz,知道是假货还要买假,然后又因为假货的质量问题,而搞到德国人的执法机构,难道这不也是一种严重丢中国人的“脸”的事情?不过,中国的人“脸”反正 ...
同意,支持!! 商量解决就好,何必花这个时间,精力,闹到用法律解决,有必要吗??? 要靠舆论的力量为lz讨回公道,论坛的意义不就在此吗?决不能让那种黑心卖主这样肆无忌惮,要不就建议封杀卖主,大家都不要买她的了 难道论坛没有对团购卖家的资格和可信度有所考核? 原帖由 duisburg1 于 2006-2-7 15:23 发表
难道论坛没有对团购卖家的资格和可信度有所考核?
论坛没有直接从他们的交易中获利,它只是提供一个大家认识的地方,应该没有义务和条件专门对卖家进行考核吧
对了,这件事现在情况如何,继续关注中...... 关注事态的发展!
[ 本帖最后由 澹然 于 2006-2-13 23:07 编辑 ] 好像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啊:( 原帖由 茉莉花 于 2006-2-14 08:39 发表
好像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啊:(
俺也出过主意呢。但是楼主现在不吭声了,俺又不方便骚扰她。要不你去问问??: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