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uelzhangyi 发表于 2006-1-31 01:48

我问了教授,是可以的,只要你的老公在德国有一定的居留时间并有相关居留许可。至于具体的东西,最好找一个律师咨询,这里大家只能告诉你一些最简单的东西。

认真学 发表于 2006-1-31 05:30

首先,向中国大使馆反映这个问题,同时向德国律师咨询,不过,我估计最后还是要在中国打官司。

vivianna 发表于 2006-1-31 13:11

samuelzhangyi 发表于 2006-1-31 14:10

我问了德国法院有没有管辖权的问题,教授告诉我是有的,但是由于你提供的情况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也只能把看到的东西告诉教授,他是这样说的。根据德国民事诉讼法第606条及以下条款,其中606a是国际管辖条款,德国法院应该是有管辖权的,不过具体的东西最好去问律师,就像我上面说的,很多朋友希望在这里得到一个全面的答复,这比较困难,首先水平有限,其次,时间有限,大家都挺忙得,我们可以做的就是给你提供一个基本的咨询。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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