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sonbreak 发表于 2006-2-20 01:20

其实婚版在boese管理下还是不错的

我撤消投诉,但是那个人身攻击的shahaizi 还是要给扣分警告一下的,随便骂人总是不对的.

shahaizi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81692&extra=page%3D1&page=5

有人公然在那里骂人,但是因为斑竹请假,暂时没有人主持公道,请老大帮忙。

原帖由 shahaizi 于 2006-2-19 23:25 发表

du grosse maja! Hau ab! ich weiss was für SCHLAMPE du bist!


还有一些id同时进行人身攻击,老大看完帖子就会发现

原帖由 bunnyhoney 于 2006-2-20 00:21 发表

我也理解到,要什么样的人才能这样斩。功力之深厚,非常人可以比拟。
顺便真想知道,她bf看到那个schlampe的时候,啥感觉。


还有个问题,版主athenahu 仗着自己的版主身份,随便说别人的ip都知道什么的,
然后说别人就是马甲,这是不是可以?属不属于滥用职权?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81692&extra=&page=4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2-19 23:12 发表
呵呵,我看过IP的,比你还肯定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2-20 00:11 发表

他这种小人,很多的,不出奇的,换个马甲不就可以上了?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2-20 00:04 发表


你要是喜欢这一套,我倒是不介意告诉大家你是哪里的,,我要是你,自己住学生公寓,就用代理上网了,省得被人查到是谁的马甲啊

对于hu版主说的我引起地域之争,也是在那个id 先攻击的情况下,而且从我的措辞也可以看出并没有
很激烈的言语


原帖由 feifeitimo 于 2006-2-20 00:08 发表


你爸妈生你的时候看来是没积过什么德啊


在hu版主带领下,一群id(或者马甲) 虽然名义上没有拉邦结派,但是实质上对一个id进行围攻,并因为斑竹一口咬定我是马甲,所以导致不明真相的id也跟在版主后面一起进行人身攻击,而且胡版主作为法律版版主是在婚姻版的版面威胁要封id,却有没有明确的规章可循。算不算滥用职权。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2-20 00:18 发表

是个版主看到都可以封,我只是不想封了你以后,你又穿件什么马甲出来。我很懒的,不想再查了至于你侵犯肖像,这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不用当事人出来说话,你都侵犯了,这个,我怎么都是法律版斑竹,你就别跟我争了


我兴风作浪?看看你自己一下午做的事,我还真不及你呢!一会儿说大家刻薄楼主,自己又贴楼主相片出来,还不够,再开个帖子引起大家注意,你兴风作浪作的是海浪吧?

hu版主因为有孕在身,受到生理因素的影响,可能在说话处事方面容易激动,但是以此为理由引导
众id进行人身攻击,就因为别人和她的想法不一致,这样的做法是否对?而且作为孕妇经常在电脑前
接受辐射对身体也不利,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考虑让此版主静养一段时间。

[ 本帖最后由 prisonbreak 于 2006-2-21 15:02 编辑 ]

杉杉来迟 发表于 2006-2-20 01:28

prisonbreak 发表于 2006-2-20 01:29

还有作为版主能不能随便威胁封人id?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81751&extra=page%3D1
大家都喜欢热线才上来发言的,如果一些版主动不动就威胁封人id,但又不遵照实际的规章操作,算不算滥用职权?这样极大影响别人到社区浏览的热情。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
版主违规该怎么处理?忘live老大给个公正的说法

[ 本帖最后由 prisonbreak 于 2006-2-20 00:32 编辑 ]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2-20 01:32

准备好你要恶人先告状的啦

我也给大家看看你是什么货色

1。高楼嘛。大家有兴趣去爬爬,没兴趣也算了,这位prisonbreak小姐先说大家教育楼主都教育错了,太刻薄了,然后枪头一转,在那个楼里未经当事人同意发了当事人的照片,请问,这位prisonbreak小姐刻薄吗?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80830&extra=page%3D1&page=98
个人认为不止刻薄,简直有违道德,甚至是违法的事呢!

2。发人照片还不算,生怕有人看不见,特地开个楼昭告天下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81692&extra=page%3D1

3。说我仗着斑竹身份,说这位prisonbreak小姐是马甲,老实说,我一开始根本都没查IP就知道她是马甲,为什么?这么新的一个UID,知道那么多事,要说不是马甲,谁相信啊?
至于后来我查了IP,也没有公布,只是说,她是马甲,有什么滥用职权?

4。楼主不断挑起地域之争,让人生厌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81692&extra=page%3D1&page=8
原帖由 prisonbreak 于 2006-2-20 00:05 发表



武汉人没接触过,
但是如果都像你一样说话尖刻的话
那对那地方的人也没什么好印象。
还是上海人比较好:lol:

5。继而人身攻击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81692&extra=page%3D1&page=9
原帖由 prisonbreak 于 2006-2-20 00:10 发表


看来这种泼妇生出来的也不会是什么好种:cool:

说这位prisonbreak小姐是好货,我还真不信!

[ 本帖最后由 athena_hu 于 2006-2-20 00:37 编辑 ]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2-20 01:34

原帖由 prisonbreak 于 2006-2-20 00:29 发表
还有作为版主能不能随便威胁封人id?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81751&extra=page%3D1
大家都喜欢热线才上来发言的,如果一些版主动不动就威胁封人id,但又不遵照实际的规 ...
我还是那句话,都不用改,照搬!违法的事难道不应该阻止吗?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2-19 23:54 发表
未经当事人同意,你把别人的照片摆出来,不用警告的,直接可以封ID了

杉杉来迟 发表于 2006-2-20 01:35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2-20 01:38

原帖由 杉杉来迟 于 2006-2-20 00:35 发表
艰难的举证阶段.
1000多楼呢,谁去抓她的证据呢!她自己盖的小楼举证比较方便

prisonbreak 发表于 2006-2-20 01:48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2-20 00:32 发表
准备好你要恶人先告状的啦

我也给大家看看你是什么货色

1。高楼嘛。大家有兴趣去爬爬,没兴趣也算了,这位prisonbreak小姐先说大家教育楼主都教育错了,太刻薄了,然后枪头一转,在那个楼里未经当事人同意发 ...

贴照片也是做了技术处理,没有把当事人的头像显示出来,

我贴照片的原因也说明了,而且这照片也是当事人贴在其他论坛,
我把转了过来,只是想给大家看2个人其实很幸福,因为一开始
有些人也对当事人的容貌进行攻击,所以我进行相貌隐去.
而且也是当时fcb同意的,我知道live老大也没空爬那么高的楼,
但是如果不相信可以向fcb求证,本来大家和当事人都没有关系,
因为一开始athena hu说别人家人是卖女儿,这种话太刻薄,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2-18 11:30 发表
呵呵,刚刚跟妈妈说了这件事,我妈说话比较直,但是我觉得还是有点道理的,她说,你父母难道准备卖女儿?还有,她说,要是她儿媳妇让她儿子买房子,她也一定象使唤用人一样使唤她儿媳妇

而后因为自己的斑竹身份,鼓动一帮人一起攻击当事人,
当我出来说为当事人说几句又开始一起攻击我是她的马甲,
同时就上面的列子骂很难听的话

斑竹是没有把ip公布出来,但整个帖子里动不动就一付自己对别人ip了如指掌的样式

我并没有做什么违反版规的事,请问法律版斑竹跑到婚姻版去这么做而又没有人授权给她管理
婚姻版的情况下这么对别人发贴的人进行封id威胁是不是正确,因为我到这里确实也不长,对很多规矩不是很了解,只是很不明白这位斑竹的做法,请live老大给个说法,如果她这样是合理的,那我也无话可说,我后来也说了些比较激动的话,那也是在他们一群人先攻击的情况下,老大请看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81692&extra=&page=9

请老大封了这个帖子.同时对hu版主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处理。

[ 本帖最后由 prisonbreak 于 2006-2-20 02:46 编辑 ]

紫晶 发表于 2006-2-20 02:18

说我自己的看法哈,LZ别生气。
你在发照片上做的是有些不妥。
未经同意发人家的照片不合适哦,毕竟是直接涉及到人家自身,还是慎重为好。
这个我一开始就讲了。
就是想发,最多发个主人公以前自己帖子的连接。 (这个老大说,连接可行不?)
还有哦,斗一时之气也没意思哦。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那个YU的马甲,但,不论是不是,花那么多精力争论这些都没意思,所以我压根没参与这个话题,实在没必要哦。而且也容易上升到人身攻击的程度,大家都不开心,何必。
都别气了。

pearl 发表于 2006-2-20 02:22

这年头,真小人还真不只一个哦。。。。不搞rp分析这么老套的事了,改投诉了,还光明正大。。。。

原来以为链子案过去了没人投诉就太平了,没想到愣是不给live老大过几天舒服日子哈!

[ 本帖最后由 pearl 于 2006-2-20 02:03 编辑 ]

prisonbreak 发表于 2006-2-20 02:45

一开始大家讨论问题没什么,但后来人身攻击,并且因为有人斑竹的身份参与其中,虽然没有拉帮结派,但是斑竹的影响是较大的,因为有更大的权利,但是如果权利不适当的使用,就会给没有权利的人带来痛苦.
言论自由但不是有攻击别人的自由,这也是希望live老大能给一个说法的原因.
如果并没有什么理由就随便威胁封人id,这样也有违论坛萍聚的宗旨.
我并没有看到婚姻版有版规不能转贴别人已经放在网上的照片,何况照片是做了技术处理,如果在照片问题上萍聚有规定明确不能这样做的话,那athena斑竹说封id的话,我也无话可说,虽然她不是婚姻版的斑竹.
如果live老大有耐心仔细看完那个当事人写的帖子,或许对整个事件会有更好的理解

这是我开始发言的地方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80830&extra=page%3D1&page=47

因为和hu斑竹她们的论调不符,一开始被她们当成当事人的马甲加以攻击,最后到人身攻击,
或许她们作为娱乐,但是这种把对别人人身攻击作为讨论的方式如果不加以制止的话,尤其因为有斑竹身份的人参与在内,这样必然会影响"萍水相逢,随缘而聚"的萍聚精神,大家都出言不逊和市斤小人吵架又有什么区别?
我想live老大也不希望看到自己的社区变成大家吵架的场所.我想申诉的说完了,最后感谢论坛提供一个给大家交流的场所.

刘晓庆大姐 发表于 2006-2-20 03:11

prisonbreak 发表于 2006-2-20 03:39

版主的作用很大,好的版主可以引导版面更好的发展,但是如果滥用权力,拉帮结派,
那论坛只能变成一小部分人的娱乐场所,其他新人就说不得话了,势必给版面带来
负面影响,不利于版面的发展。

刘晓庆大姐 发表于 2006-2-20 03:44

pearl 发表于 2006-2-20 03:47

原帖由 刘晓庆大姐 于 2006-2-20 02:44 发表


人家欧缆 没有班主,不也活了这么多年?$不服$$不服$


傻问一句哈,live老大算不算一个super版主?

德国疯子 发表于 2006-2-20 03:49

原帖由 刘晓庆大姐 于 2006-2-20 02:44 发表


人家欧缆 没有班主,不也活了这么多年?$不服$$不服$
那你去欧揽好了,还跑到这里来干嘛?这里有班主,不适合你。

宝玉哥哥 发表于 2006-2-20 05:40

不知道出什么事情了。不过挺讨厌斑竹能ip的特权!以前不管我怎么换马甲,都有人在后边追杀。。。


厌倦了(不是不会用代理,只是那样值得吗?累不累啊!),开始了只用这个id的dolc历程。说句不好听的,哪个斑竹没有几个马甲,甚至可能有手脚加起来都数不清的马甲!斑竹是板块的管理者,如果没有职业操守,这个游戏只能是一个不公平的娱乐。玩不起,要么忍了,要么。。。离开!

raininspain 发表于 2006-2-20 09:23

瓦!看到一个大义凛然,舌战群儒的正义使者的形象:o

sushan 发表于 2006-2-20 10:22

支持HU班,LZ不地道,楼也盖了,钱也得了,还要搞什么投诉。:o:o:o

bunnyhoney 发表于 2006-2-20 10:30

投诉啥来着。。。刚起床就看见。嘿嘿,我才不收回我说过的话,反正我就是表达那个意思~楼主啊,我还说过一句话来着,就是专门形容你的,你肯定记着。
我就最瞧不起那种没啥技术含量,还在这里坚持否定自己是马甲的人。有本事,你弄个代理服务器,别让人查到ip阿。
人不地道,干啥都不地道。

feifeitimo 发表于 2006-2-20 10:34

装吧,装吧,继续装下去吧,

好吃懒做,算计虚伪的寄生虫!


还要打着真爱,善良的旗帜来骗大家,


你这样的,我见一个拍一个!

shahaizi 发表于 2006-2-20 10:48

LZ bu shi hao ren!!!
zhi chi HU MM!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2-20 10:54

早上起来就看到那么精彩的一幕,我说楼主啊,昨天晚上没踏实好好睡吧?

看到你修改的发言,真是对你可敬可佩,还想一句句驳回呢,不过看到Jms的发言,知道你这样的,说什么都没用,老大有眼睛会自己看

至于你这样老拿孕妇做文章的,我看也不用等你发誓说自己不是马甲,不然就断子绝孙的话了,我们看着你过好日子呢!

bunnyhoney 发表于 2006-2-20 11:11

原帖由 prisonbreak 于 2006-2-20 00:48 发表


贴照片也是做了技术处理,没有把当事人的头像显示出来,

我贴照片的原因也说明了,而且这照片也是当事人贴在其他论坛,
我把转了过来,只是想给大家看2个人其实很幸福,因为一开始
有些人也对当事人的容貌进行 ...

你能告诉哪个论坛?我还想去瞅瞅那个发照片的论坛阿。。。。。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2-20 11:17

原帖由 bunnyhoney 于 2006-2-20 10:11 发表


你能告诉哪个论坛?我还想去瞅瞅那个发照片的论坛阿。。。。。
他哪都不能告,自己还被告呢!

把Yu的脸遮起来就好了?那男的呢?男的就没有肖像权?
Lz你也别慌,你也别改,都给你存着呢!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2-20 11:21

突然又回到你是不是马甲的问题上了,你倒是发个誓,说你不是马甲呀

大家再三要求了那么久,你不发,还能怨别人说你是马甲?心虚成这样,说你不是马甲,谁会信?

sushan 发表于 2006-2-20 11:57

原帖由 bunnyhoney 于 2006-2-20 10:11 发表


你能告诉哪个论坛?我还想去瞅瞅那个发照片的论坛阿。。。。。
有人把YU的照片还原了。:(:(:(

shahaizi 发表于 2006-2-20 12:48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2-20 09:54 发表
早上起来就看到那么精彩的一幕,我说楼主啊,昨天晚上没踏实好好睡吧?

看到你修改的发言,真是对你可敬可佩,还想一句句驳回呢,不过看到Jms的发言,知道你这样的,说什么都没用,老大有眼睛会自己看

至于 ...
$不错$$不错$$不错$

shahaizi 发表于 2006-2-20 12:58

from LZ:
在这里简单的讲一下,我们相识在02年,经过两年的网上交流,从普通朋友变为恋人,中间也经历了波折,他决定到中国来看我,我们都被对方善良吸引,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交往了二年多后,决定结婚,现在正在办手续。

草莓果酱 发表于 2006-2-20 13:07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2-20 07:26 发表

装死你啊,脸皮那么厚,买卖婚姻,还在这里恶人先告状装可怜
真够恶心的
$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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