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dha
发表于 2006-2-23 09:00
楼上的很幸运, 幸好没把钱借出去. 这样的朋友越少越好.
a-go-go
发表于 2006-2-23 09:08
不管在哪个国家,都别借钱给人家,烦!
jochenkan
发表于 2006-2-23 22:10
原帖由 晒太阳 于 2006-2-21 11:06 发表
楼主,学生不是可以免费打官司吗?
不对的。PKH理论上讲每个人都可以享受。但要想免掉打官司的费用,就要向法官证明自己是穷人,只有很少的收入,没有足够的财产。像lz这样能借别人这么多钱的主,怎么都不能被列为穷人,所以他要自己负担律师费和官司费。
Daniel_key
发表于 2006-2-24 10:56
原帖由 mixmas 于 2006-2-22 13:33 发表
這個偷懶是我順口說說而已的﹐?K不是給政府某些人員或者是某些機構做出具體評價
我自己的那場官司﹐是在明知道被告搬到了另一城市﹐但是具體地址不詳的情況下﹐出錢要求律師去查的﹐也就是說﹐司法部門一 ...
问一下mm哦,这个律师费大概多少,我也是官司打赢,但是公司已经改换门面,我只知道公司的所在地址,在支付了执行费的情况下却找不到公司法人,如果要 查找公司法人的私人地址委托律师这样是否可行,希望这个费用不会太高。。。谢谢
$辛苦$$辛苦$
mixmas
发表于 2006-2-25 21:41
原帖由 Daniel_key 于 2006-2-24 10:56 发表
问一下mm哦,这个律师费大概多少,我也是官司打赢,但是公司已经改换门面,我只知道公司的所在地址,在支付了执行费的情况下却找不到公司法人,如果要 查找公司法人的私人地址委托律师这样是否可行,希望这个费 ...
那個官司的費用我零零碎碎的交了不少﹐是2-3年前在斯圖加特的﹐具體的分不清楚哪些是哪些了呢﹐抱歉啊
你還是問問負責你那個案件的律師﹐看看他們怎麼說﹐是否做這個業務。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委託私家偵探﹐但是費用就要談了。
祝你好運氣
Daniel_key
发表于 2006-2-26 01:02
谢谢$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