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请教一个入籍问题,谢谢!
我朋友和她的德国老公已经结婚五年了,但是现在还没有被批准入德国籍,拒绝的理由是她报的税太少,有这样的规定吗?他们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朋友是有工作的,在中餐馆做全职跑堂,但好像餐馆给她报的是Aushilferin的税,很少,她也没有多说,他老公原本是开出租的,可和她结婚后就辞职了,现在在拿失业救济金。如果她要入籍的话,要报多少的税才行呢?
[ 本帖最后由 筱茹 于 2006-2-24 23:35 编辑 ] 这 个 基 本 上 是 要 求 至 少 一 方 有 固 定 的 工 作 , 你 朋 友一 方 是 失 业 的 , 一 个 是 Aushilferin(如 果 是 400EURO Basis的 话 , 餐 馆 根 本不 给交 税 的 ), 所 以 这 样 的 家 庭 女 方 入 籍 很 难 的 , 让 你 朋 友 的 老 公 快 找 份 工 作 就 行 了 。 楼上说的有理。其实也不只是交税的问题,还有个交社会保险的问题。lz的朋友在中餐馆工作的话,多半不会交社会保险的,老板和雇员都不会交的。不交社会保险,又少交税,而且lg又是失业,拿救济金,对德国社会不作贡献,别人自然不愿意要你。lz的朋友要么自己找份正式工作,要么让lg找份正式的工作。 他老公原来就是一开出租的,后来还失业了,这种经济条件,都在靠着社会,估计入籍没希望。 原帖由 zj7776 于 2006-2-25 14:55 发表
他老公原来就是一开出租的,后来还失业了,这种经济条件,都在靠着社会,估计入籍没希望。
$不错$$不错$$不错$ 诶,lz的朋友没赶上好人家阿 谢谢楼上各位的解答,可听我朋友说,她老公可懒了,根本就不愿意出去工作。 官府批准入籍有个很重要的“内参”标准,就是:这人是不是可以自食其力并交税?为国家作贡献?
那种“死撑5年,便可入籍,从而享受德国福利”等等的想法,不是相信了人口走私的宣传,便是一厢情愿,天真了一点。
所以,判断自己能否入籍,除了到年头之外,还要看看自己的工资单,报税单,是否有足够的数目在上面,是否领过这样那样的补贴。如果是中德合资的家庭而“中方”报税收入少的话,至少“德方”的收入应达到养活“中方”并够交税的水准。简单地说,全家的年报税收入除以全家的人头数目,如果数字在官府设定的“盈亏平衡点”之上,那入籍的事就有可能了。
申请无限期居留,大体也是这个“原则”。 肯定没戏,吃社会救济的的老公肯定是她的最大障碍。就是她报税批准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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