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ker333 发表于 2006-3-1 11:29

原帖由 刘晓庆大姐 于 2006-2-28 18:28 发表
全世界基本上没有对中国不要签证的国家.
这点确实让人郁闷, 别人有时候问, 你怎么不和老公一起去某地呢?

答案总是"签证太麻烦, 不如在家待着." 想着德国人拿个护照, 到哪里入境盖个章就完事(旅游期限三个月, 美国除外. ),心里还是有点不平衡,

不过有得有失, 个人权衡就行了.

a-go-go 发表于 2006-3-2 02:29

$学习了$
谢谢~

骑车的 发表于 2006-3-2 09:41

原帖由 a-go-go 于 2006-3-1 01:59 发表
对不起啊,没有说清楚,男女都在中国,女的在中国也有工作,男的是外派到中国工作,不是分居。另外有1个孩子。不过女的从来没有在德国居住过,旅游不算。


让我回忆起多年前的一个小事情,和本案无关的一件小事。

当时我在办理德国留学,比较闲,常常去上网查资料。有一次很奢侈的拿着一个朋友的卡,到一个当时在当地最贵的网吧上网,碰到一个女的。她看到我在查外文的资料,就来找我帮忙。

原来是前一年的春夏之际,她在该城市认识了来自国外的他。认识之后她陪着他游览本地风景,根据她给我的照片,我觉得他们的关系发展很快,特别的快。他在本地玩完之后,包括玩完她之后就走了。走的时候留下了一个电子邮件。据她说,他要带她走,要和她在国外团聚。

为了这个团聚,她去学了英语,很贵的强化班,当时学了快一年了。学了英语后,她每个月都给他写信,可是没有收到回信。我看了一下她写的信,估计高中英语水平。那么,在她学英语之前是什么水平呢,在她学英语之前他们的交流难道只限于身体上的吗??   

她估计看出了我的惊讶,她当时自己在给我说的时候都有些哽咽了,所以当她得知我不能帮她的时候马上就走了。可是我怎么帮她,她会上网收发电子邮件,她的信也写好了,她发出的信肯定也到了,因为收到没有错误信息。我没有办法帮她让他回信。

她走了之后不久我也离开的网吧。无聊地坐在市中心,突然又看到她。这才发现,从远处看,她长的不错,衣着一看就是那种挺贵的。只是,不知道她还要在梦里待多久,因为我觉得那个人就是玩一玩而已。

原来,一些生活在低层的女人因为生活所迫,用身体换钱。现在,生活在低层的女人仍然用身体换钱,从不同的男人手里。而另外的一些经济条件相比比较好的女人,用自己的身体去换除了钱外更多的东西,而且更加的理直气壮。

嘿嘿 ,幸福,在幸福的名义下,多少人做着肮脏的交易!

khong 发表于 2006-3-2 11:21

刘晓庆大姐 发表于 2006-3-2 12:04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3-2 17:59

原帖由 骑车的 于 2006-3-2 09:41 发表



让我回忆起多年前的一个小事情,和本案无关的一件小事。

当时我在办理德国留学,比较闲,常常去上网查资料。有一次很奢侈的拿着一个朋友的卡,到一个当时在当地最贵的网吧上网,碰到一个女的。她看到我在 ...

怀着功利的目的去谈爱情,往往什么都得不到!!:lol:

lulupetersen 发表于 2006-3-3 01:58

我以前好象听说过这类似的,如果没有记错的话, LZ这种情况也可以申请入籍. 但是条件比一般的正常情况要苛刻.
并且好象你入籍以后的待遇和不注册(就是不生活在德国的德国本地人, 在德国不交税的)在德国的德国本土人一样, 即使入了籍每年可以住在德国的时间不超过半年还是三个月的.

据说新移民法实施后, 关于德国本地人由于工作原因居住国外的, 因而其外国配偶也居住德国境外的. (但是夫妻住在一起) , 这部分的外国配偶入籍的待遇比以前宽松了.
如果我说错了. 对不住.

.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大概和这里很多人的状况不一样, 问来问去的估计也得不出个所以然.
如果你现在在国内, 不妨到当地的德领馆咨询一下, 就全部清楚了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3-3 16:07

楼上说的对, 如果楼主的老公是被派到德国工作的, 入籍基本上更没有问题, 就是比在德国要求严格一些,属于
Ermessenseinbürgerung. 根据Staatsangehörigkeitsgesetz (StAG)§ 14 Ein Ausländer, der seinen gewöhnlichen Aufenthalt im Ausland hat, kann unter den sonstigen Voraussetzungen der §§ 8 und 9 eingebürgert werden, wenn Bindungen an Deutschland bestehen, die eine Einbürgerung rechtfertigen.

Für Einbürgerungen nach §§ 13 und 14 StAG ist ausschließlich das Bundesverwaltungamt zuständig: http://www.bundesverwaltungsamt.de

Der Antrag wäre bei der zuständigen deutschen Auslandsvertretung im Aufenthaltsstaat zu stellen.
Siehe auch:
http://www.bva.bund.de/aufgaben/staatsangehoerigkeit/einbuergerung/index.html
http://www.bva.bund.de/aufgaben/staatsangehoerigkeit/einbuergerung/merkblaetter/ index.html

所以, 楼主可以写EMAIL给Bundesverwaltungsamt in Kölnhttp://www.bundesverwaltungsamt.de , 那里是管外国人在国外入籍申请的, 问问在中国有没有他们的代理, 去那里咨询会了解的更清楚.

[ 本帖最后由 xingxing01 于 2006-3-3 16:10 编辑 ]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3-3 16:17

原帖由 suker333 于 2006-3-1 11:29 发表

这点确实让人郁闷, 别人有时候问, 你怎么不和老公一起去某地呢?

答案总是"签证太麻烦, 不如在家待着." 想着德国人拿个护照, 到哪里入境盖个章就完事(旅游期限三个月, 美国除外. ),心里还是有点不平 ...

同感, 每次老公去英国, 我有时间也不能跟着去, 恼火! 真希望有一天都承认双护照,不过估计等不到这一天了~ :lol:

PS. 怎么Smilies都变这样了 $汗水$$汗水$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3-3 18:25

原帖由 xingxing01 于 2006-3-3 16:07 发表
楼上说的对, 如果楼主的老公是被派到德国工作的, 入籍基本上更没有问题, 就是比在德国要求严格一些,属于
Ermessenseinbürgerung. 根据Staatsangehörigkeitsgesetz (StAG)§ 14 Ein Auslän ...
派到德国?我理解是在中国工作,难道我又理解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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