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鬼使神差的时候
有次我买东西手里拿满了,又那了个果汁,手里拿不了,就放书包里了。付钱的时候根本就没想起来,到掏钱包的时候看到了,我赶快给拿出来,说对不起。那个收款的死女的,不友好的盯了我半天。给我气的。傻啊,一看就不是成心的,是忘了。不然我根本不用拿出来,因为除了我,没人看见。有时候德国人也挺气人的 原帖由 风过无痕 于 2006-3-11 15:03 发表
有次我买东西手里拿满了,又那了个果汁,手里拿不了,就放书包里了。付钱的时候根本就没想起来,到掏钱包的时候看到了,我赶快给拿出来,说对不起。那个收款的死女的,不友好的盯了我半天。给我气的。傻啊,一看就 ...
这种事情按照我们中国人传统的想法是买东西的人自觉,是应该得到肯定的。而在这里是肯定被人白眼的,因为这本身是买东西的人的错误。当然,我们可以说那我可以不拿出来,谁又知道呢。可实际上这是更严重的错误,是犯罪。都是错误,有大有小。无论大小,犯错误遭人白眼是正常的事情。这个逻辑我想也是相对合理的。 没有啥好办法,听天由命吧,要遣返她也没办法,打什么官司之类的想法就省了吧,碰到了这种事,只好自认倒霉了 一次应该没事吧,怎么也能给个机会啊,再说都过了那么久了~
PS:超市里也能买到250欧的护肤品? 原帖由 风过无痕 于 2006-3-11 15:03 发表
有次我买东西手里拿满了,又那了个果汁,手里拿不了,就放书包里了。付钱的时候根本就没想起来,到掏钱包的时候看到了,我赶快给拿出来,说对不起。那个收款的死女的,不友好的盯了我半天。给我气的。傻啊,一看就 ...
你这中情况是有的,但是,为什么要把食品放在车里,而化妆品却要放在包里?????难道车子太小,还是买了太多东西没有地方放化妆品?????
有写强词夺理!偷就是偷了!!还是自己去承担后果吧!!来一趟不容易她自己应该好好珍惜,而不是靠别人来替她珍惜!
再说了,说不好听的,这样就应该送回去,太丢中国人脸了! 问题不大,那封警告信主要是说再有重犯就会严重处理
该人外管局档案里面已经有此次违法记录,去延签带上那警告信就可以了
不得不多说一句,发生这种事情,都是源于贪便宜的侥幸心理
请记得“头上三尺有神灵”,虽然很多人并不信鬼神,但是活得堂堂正正半夜不怕鬼敲门不好吗? 原帖由 regen 于 2006-3-11 17:04 发表
你这中情况是有的,但是,为什么要把食品放在车里,而化妆品却要放在包里?????难道车子太小,还是买了太多东西没有地方放化妆品?????
有写强词夺理!偷就是偷了!!还是自己去承担后果吧!!来一趟不容易她自己应该好好 ...
我从来没说我把东西放车里。我买东西从来就不用车。
我也没拿化妆品,你连别人写的东西都读不懂的人,好好意思发表评论,我牙要笑掉了,你小学毕业了吗,谁是你语文老师啊 原帖由 混海角 于 2006-3-11 15:21 发表
这种事情按照我们中国人传统的想法是买东西的人自觉,是应该得到肯定的。而在这里是肯定被人白眼的,因为这本身是买东西的人的错误。当然,我们可以说那我可以不拿出来,谁又知道呢。可实际上这是更严重的错误, ...
你根本没看懂我写的是什么
我根本没想不拿出来。我想说的是,都是俗人孰能不过,我在不想发生的情况下,还差点发生。
我的情况是我太疏忽大意了,是人都能看出来。可是那收银员表现的不友好就让人生气 原帖由 风过无痕 于 2006-3-11 20:08 发表
我从来没说我把东西放车里。我买东西从来就不用车。
我也没拿化妆品,你连别人写的东西都读不懂的人,好好意思发表评论,我牙要笑掉了,你小学毕业了吗,谁是你语文老师啊
cao!
你跟这儿着什么急?
莫非你是楼主的马甲?!!
你真是是一个大SB!我根本就没有说你!!!
要不你也经常偷!!!!让我一语道破天关??挖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