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问住房证明到底有多重要?
其他资料都已准备全,在办居住证明时出了问题。1.我租房子
2.我朋友在德国开的邀请函中的地址是我现在的居住地址
3.本想在公司开证明,但由于是外企,公司处理这方面的业务在香港,有比较复杂的流程。所以想放弃,在居委会开
4.专门请假办,居委会老太太说了一堆风险,现在房东不再给我开证明。
我该怎么办?
现在想到的办法:
1.有个同事可以帮我办,就需要改邀请函,朋友说已经备案了,不好改
2.就说我刚换了房子,这样好不好?能通得过吗?两个地址严重不一致。
大家快告诉我吧。我都快要急死了。谢谢各位先! 去所在地派出所办啊。你是不是户籍不在居住地啊,那只要去派出所办个暂住证,暂住证上的居住地址是你现在租房子的地方。我就是这么办的。 居住证明就是你自己写个地址,找单位人事盖章。
德国大使馆贴出的签证要求上写的就是要所在单位开证明。
单位在香港,你可以快递过去盖,来回也就1个星期,我觉得比居委会、派出所方便,起码不用求人。 哈,谢谢楼上两位
没错,后来我还是通过公司开的居住证明,非常简单。
我已经拿到签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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