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a12 发表于 2006-4-11 22:20

唉,自食其果,不爱听也得说~
难怪有些人总喜欢说外嫁女怎么怎么。。。总是会有这样负面的例子,事实啊出现。。。。
别再侮辱爱情了,楼主,你该怎么处理就尽快处理吧,这里很多人给了你建议,包括律师的联系方式,希望你好好解决~

MARSKINGHUIHUI 发表于 2006-4-11 22:25

“知其不可而为之”!!!

最主要的是,你们连孩子都没有,结婚时间又短,BEAMTER 挣的不多,可能他自己连房子都买不起.法庭真的会判给你赡养费么?如果,不呢!你就连律师费都赔进去了.赡养费只是有钱人的婚姻游戏而已!

shufan1999 发表于 2006-4-11 22:36

说真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哪位叫做bluemoon的朋友发表这样的说法,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样说我而且还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我再次说我来到这里寻求的是帮助,论坛不应该是一个很温馨和可以互相帮助对方和开解对方的地方吗?都是在异国他乡,我也不想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从来不想对任何人说出自己的隐私,即使是到了很糟糕的地步任何人在生活里面都是有尊严的,我不需要接受你任何这样的没有实际根据的指责,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办法获得关于德国律师的联系资料,我也不需要来到这个论坛,我不是欲言又止,我也不是有所隐瞒,而是事情发生后到现在我也没有能够清理自己的头绪,所以你们问什么我回答什么,我觉得我至少证明了自己来寻求帮助的诚意,说到最后这个也不是一个非常光彩和值得对任何人宣扬的事情。还有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比较我与楼上所说的那位朋友,我对于自己的婚姻确实有责任,我也在承担了自己的责任,当年我结婚的时候我父母说他不合适我, 但是我不相信,我还告诉我的妈妈说都什么年代还要有门当户对的观点,可那个时候我很年轻,我相信爱情,他对我说会给我一个家, 孩子还有会好好爱我,即使他不富裕,我来自一个还算是殷实的家庭,但是父母从小和我聚少离多,所以我真的渴望有个家, 来到德国后我才发现这一切都要建立在经济的基础上,他认为自己做好了和另一个人生活的准备,但是实际情况是没有,那怎么办?我在忍耐,因为我觉得自己的婚姻还有希望,所以我选择勇敢地面对自己的选择,但是我不知道我的丈夫是否能够和我一样选择勇敢呢?德国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情况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出去税务后,要交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还有车子, 日常开销等等, 我不知道是否是因为我丈夫不想花钱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反正他说不能马上找到其他房子,我能对这个决定有所改变吗?因为我毕竟不是家里的收入来源,会有任何人听我的吗?还有最后谢谢各位的关注,谢谢上面朋友的提醒,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来到欧洲后就不能回国去拿到驾驶执照。可是很奇怪为什么的我丈夫说可以的,而且在我去年离开的时候还是他说自己亲自到政府机关询问过的。

shufan1999 发表于 2006-4-11 22:56

回答楼上的问题:我没有想要 得到赡养费用, 我是需要用这样的手段叫我的丈夫好好地面对这件事情,我连续不停的用各种能够使用的联系方式联系他, 基本上过了8个月我才得到一封回信,如果我按照这样的频率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才能停止这场官司, 我不想在我以后的生活里总是因为有这件事情而埋下一个定时炸弹, 而且楼上那位说我侮辱爱情的朋友,我不认为我有任何举止和行为侮辱了爱情,我不需要接受这样的说法,我也不觉得自己能够代表所有涉外婚姻的女人,这段婚姻确实是失败了, 但是不是因为嫁给了外国人,是因为我们的性格不合适或者其他的原因,请不要打击全部的涉外婚姻,我确实在努力的寻找律师好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之所以每一天在网上回答大家的问题是因为我觉得很多人在关注和帮助我,我需要给大家同样的真诚,所以我回答很多问题,即使有的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指责,我还是努力的回答大家,我也还是要谢谢大家,很多人说,人情冷暖,多数都是锦上添花的多,雪中送炭的少,我不相信,可是我真的希望很多人 如果还有问题请在阅读完我所有的回答以后,好吗?。不管怎么说谢谢大家。

mixmas 发表于 2006-4-11 22:57

shufan1999 ﹐你不用回答以下問題啦﹐但是自己考慮看看吧﹐這些都是離婚過程中很重要的因素。

你和丈夫有沒有婚前合同或者是財產公證呢﹐有沒有證據顯示你們的婚姻狀況不正常或者是分居狀況呢

你和你老公的戶口到底有沒有登記在同一個地址下﹐你每3個月離開一次﹐那麼累計在德國的時間一共是多長呢

你和丈夫的正常婚姻關係如果沒有超過2年﹐那麼你有可能失去居留權﹐這個也要考慮在內

蓝麦子 发表于 2006-4-11 23:13

原帖由 shufan1999 于 2006-4-11 22:56 发表
我是需要用这样的手段叫我的丈夫好好地面对这件事情,我连续不停的用各种能够使用的联系方式联系他, 基本上过了8个月我才得到一封回信

再过四个月,就达到分居一年的离婚要求了。LZ的意思是想当面说清楚??。。或者你也可以办旅游签证过来找他?去你所在城市的税务局,然后报上他的名字。一间办公室一间办公室地找。总会有面对面的机会。。

东篱 发表于 2006-4-12 09:45

LZ这事真有些奇怪, 你总该知道你LG的名字吧, 去户籍管理处找找, 如果你无所求的话, 要求离婚不难. 其它东西, 居留啦, 赡养费啦, 只要婚离成了, 该怎么办怎么办.

00:00 发表于 2006-4-12 11:18

``

不是和德国人一结婚就可以拿到长期居留吗

怎么会3个月离开一次呢:lol:

prisonbreak 发表于 2006-4-12 13:36

太离奇了,如果说是出于爱情两个人结的婚,怎么这么短时间就出现这种变化。在一起还要睡沙发什么的,想结婚确不找房子?除非一开始你们2个对你们的婚姻已经有私下的协议了,他在德国是有固定工作和地址的,想要失踪不会那么容易,反而搂住倒是可以失踪跑到英国去让人找不到:lol:
原帖由 shufan1999 于 2006-4-8 19:23 发表
今天早上我收到他的邮件, 上面写明要离婚可以必须归还 给他一切,包括结婚戒指感觉是搂住主动提出离婚的?



原帖由 shufan1999 于 2006-4-9 12:10 发表
我没有办法回到德国去, 因为我不知道我居住在什么地方,是否能够找到我的老公, 后来签证过期了,所以我没有办法回到德国,我目前拿旅游签证生活在英国




原帖由 shufan1999 于 2006-4-11 12:51 发表
我的英国签证 是5年内多次入境的那种,不是我不想回德国,而是任何签证过期后你都没有办法回去, 你如果想要回去就需要签证, 旅游签证是最快能回到德国的签证,只需要一天时间就能办理,



现在又有英国5年的签证,对英国的签证不是很了解,就因为有个姑妈和表弟在那里就能拿到那么长的签证?

搂住是来寻求帮助的,但是故事里有矛盾的地方实在是比较多,也不用一一解释那么费劲了。
其实说的越多越难自圆其说。

反正你需要的法律帮助也有人给你律师电话了,剩下的一切找律师就可以了。

真的不想在这里贬低你,但是如果随便利用别人的同情心,真的是那种既做某某又要立牌坊的l
类型。鄙视一下$bs$

[ 本帖最后由 prisonbreak 于 2006-4-12 13:45 编辑 ]

缘份 发表于 2006-4-12 13:41

我LG去anmelden 的时候,办事人就和他说,因为结婚了,所以我们必须一起anmelden,不给他一个人anmelden的,她还拿出条款给我们看,害得我还得去一次,所以LZMM,你应该还有那张anmelden的纸吧,你就完全可以根据这个找到他的,因为,就算他abmelden的话,rathaus也有记录的,在德国合法的想找个人,还不难得。况且你应该知道你公婆在弗莱堡的地址吧,去找啊,不能这老两口为了躲你也搬家吧。还有就是LZ,你LG8个月才给你一封信,"我连续不停的用各种能够使用的联系方式联系他, 基本上过了8个月我才得到一封回信",MM,8个月不给你信,你也不急,你觉得你们还有爱情吗?要是我,8个小时,LG敢和我玩失踪,那他就不用回家了,因为这根本就证明他不爱我了,不在乎我。所以LZMM你不要怪这里的MM怀疑,因为你说的很多根本就不成立,而且越是看了MM的回帖,就越觉得MM的话前后矛盾。你问问这里结婚的MM,哪个LG 8个月才给封信,她还能像MM你这么有耐心。MM又说来到德国不知道居住在什么地方,hotel MM总知道吧,如果MM真的是想解决问题的话,去司徒,找了一般的hotel,40欧一晚而已,你也说你家里还算富裕,都能支付你去英国的费用,来德国的这几个小钱,应该不算什么的。我就是不明白,离婚这么点小事,签个字就结了,你又说什么"如果要是他在德国自己起诉离婚,可是如果他不给我任何消息,我在国内的法律里也还是已婚的身份,这样对我不公平, 赡养费仅仅是需要他回应我的手段, 不是目的,"MM你觉得没有你的签字,你们的婚离得了吗?其实你这件事多简单阿,找个律师,发封律师信,不就结了吗?真不知道MM的初衷是什么?

[ 本帖最后由 缘份 于 2006-4-12 13:45 编辑 ]

prisonbreak 发表于 2006-4-12 13:50

原帖由 缘份 于 2006-4-12 13:41 发表
我LG去anmelden 的时候,办事人就和他说,因为结婚了,所以我们必须一起anmelden,不给他一个人anmelden的,她还拿出条款给我们看,害得我还得去一次,所以LZMM,你应该还有那张anmelden的纸吧,你就完全可以根据 ...

好久不发言,忍不住说几句,其实即使是假结婚如果真的吃了亏说明情况,我想虽然论坛里肯定会有人风言风语说几句,但是也总会有人想办法帮个忙什么的,如果想尽办法掩盖事实,确想骗取别人同情来寻求帮助最最可恶。实话实说才是好孩子:)

编故事总有编不下去的时候,又不是专业写剧本的。

fc200x 发表于 2006-4-12 20:30

婚姻感情这种事总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要让楼主老公来说两句,肯定是另外一种说法

xbremen 发表于 2006-4-12 21:11

原帖由 prisonbreak 于 2006-4-12 13:36 发表
太离奇了,如果说是出于爱情两个人结的婚,怎么这么短时间就出现这种变化。在一起还要睡沙发什么的,想结婚确不找房子?除非一开始你们2个对你们的婚姻已经有私下的协议了,他在德国是有固定工作和地址的,想要失 ...
:D:D:D:D:D

cocon 发表于 2006-4-12 21:57

终于看完了所有的发言,觉得自己都晕了,已经丧失判断能力了!不管LZ说的是真是假,是哪一方的责任造成如今这种尴尬的局面,总之目前这种想离婚又离不了的局面的确让人心乱如麻.
前面的几个MM已经说了,LZ还是亲自来德国一趟吧,我觉得一个大活人玩失踪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就是手上的线索,一点一点查一下吧.还有,事情已经这样糟糕了,你和他的情形,想瞒着朋友和他的父母也是不可能的了,还不如说清楚了,请朋友们帮忙呢.

缘份 发表于 2006-4-13 00:08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4-12 20:21 发表
今天有律师在我家吃饭,我顺便提了一下这个单人住房问题
他说即使签的合同是单人的,但是如果结果,妻子有权利住进来,如果是女朋友就不行的
根本就没有三个月离开一次的说法
呵呵,我们HM就这么说的。。。。。MM这么说一下,终于不会让人误会我和LG住黑房了,这也是有法律规定的,但是前提是,必须是夫妻。

[ 本帖最后由 缘份 于 2006-4-13 00:38 编辑 ]

jogerma 发表于 2006-4-13 00:29

楼主你是玩假结婚的吧,估计是被人劫财又劫色不爽才到这儿来诉苦的吧,一句话,活该,还他睡床你睡沙发,一不小心就把真相给说出来了,真是贱到家了!$bs$

一起喝咖啡吧 发表于 2006-4-13 09:11

看完就一个晕字,那么长时间找不到老公,要我早担心的报警了,万一是出了啥意外呢? 还能等到8个月。

不管怎么样,祝lz早点解决吧。

一般来说离婚律师的价钱是大概2000欧元左右,如果你请的话最好说好谁付钱或者大家分摊。

[ 本帖最后由 一起喝咖啡吧 于 2006-4-13 09:22 编辑 ]

mixmas 发表于 2006-4-13 12:27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4-12 20:21 发表
今天有律师在我家吃饭,我顺便提了一下这个单人住房问题
他说即使签的合同是单人的,但是如果结果,妻子有权利住进来,如果是女朋友就不行的
根本就没有三个月离开一次的说法


房東有權力加雜費﹐水暖費用等等

骑车的 发表于 2006-4-13 13:18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楼主这个结婚的目的,但是我觉得楼主肯定是在这个事情上碰到了麻烦。否则也不会写那么多东西来答复各位朋友。

可是,楼主在叙述这个整件事情的时候,可能有意无意的遗漏和一些事实。这些事实,主要是在德国的一些事情,要么是楼主因为语言障碍自己可能一直就不太清楚,或者是选择性的忘记了。所以楼主的故事看起来有些离奇,很多细节的地方令人觉得很离奇,特别是让我们这些在德国生活过一段时间的人。所以,楼主不要对有些朋友的的责怪感到奇怪,其实我本人到现在还是觉得有很多奇怪的地方。不过,我不想问而已。

如果楼主想要离婚,前面的朋友说了几种 办法,可以达到目的。

如果楼主想要赡养费,那么找个好律师,可能每个月能拿个几十欧元。多了不要像。同时,为了这个好律师,你要付不少钱。

如果楼主还有其它的打算,说来听听。这里的热心朋友多,肯定可以出一些主意的。

但是,你去找律师前,建议你好好整理一下你的思绪。对我来说,看完楼主的帖子并且去理解,实在是不太容易的事情。

shufan1999 发表于 2006-4-13 13:43

说真的, 我对这个论坛上面很多人的帮助和意见很感谢,但是也对前面很多人的发言感觉到很失望,说真的,我不知道是否因为大家的教育叫所有的人将这个世界上的事情都想到坏的方面或者没有大部分相信其他人的大度和善良?我没有任何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我也不需要在这里回答任何人无端的职责, 我的姑妈在很年轻的时候在英国留学后就和一位英国人结婚后就定居在了英国, 所以我拿到的是5年可以无数次来往的那种,从2003年我来到德国前在北京等飞机前顺便申请的,为的是以后可以方便得去看望我的姑妈, 还有那位问我没有赡养费用活不下去的人,我觉得很奇怪,一个女人尽心尽力为了婚姻,然后被男人没有任何理由的抛弃后然后需要找寻自己在婚姻里最基本的权利和尊严难道是错误的吗?还是在你们的眼里,一个中国女人被外国男人抛弃后就应该什么话也不要说然后隐姓埋名的回到中国才叫体面尊严的生活,还有那位说什么一个中国女人想尽办法嫁给一个外国男人的事情,我不知道是因为你们的生活里看多了处心积虑的中国女 人和外国男人故事,所以你们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因为年幼无知,痴迷爱情,偏巧与一个白皮肤的外国男人相爱后, 和他来到了另一个个国家的故事,还是你们就相信自己生活里不会发生的事情在别人的生活里永远不会发生? 还有那位说我想要做婊子还要立牌方的人,我请你注意自己的言辞, 我确实没有能够很着急的回到德国,因为我的父亲在那个时候在中国因为高血压, 脑血栓住院,我需要忙着家里的一切,而且我和我先生的相处模式一直都不是互相纠缠对方的那种,难道说你们这样的爱情相处触摸式是这样你们就需要所有的人都那样吗?我没有回到德国是因为我在找律师,他们说需要我将所有资料邮寄给他们然后他们帮助我联系我在德国先生,得到他的消息以后再发邮件给我, 叫我安排拿到旅游签证回到德国, 因为我现在回去德国我什么忙也帮不上。我妈妈以前对我说任何时候你遇到困难,别人帮助你就只能给你一支手,自己才能用两只手站起来,我现在知道了这句话什么意思, 所以从今后我不会回答任何关于这个论坛的任何问题,很抱歉我不想再成为别人猎奇心理的代表,也不觉得自己是涉外婚姻的反面教材,我也请求版主删除这个帖子, 我不需要在这里接受任何人嘲笑或者指责的说法,我一直觉得论坛应该是很温馨的地方,现在看来, 真的不是这样,那些有很多有疑问的朋友,我很想问你们,你们拥有相同的生活经历吗?你们都进入婚姻吗?你们自己对于婚姻是什么原则和态度呢,我没有在我的事情里胡说或者隐瞒, 或者任何有关的东西,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觉得很多人在异国他乡都应该互相帮助,现在看到的情况好像不是这样。我的婚姻是与很多人的不一样。当来到德国的那个时候觉得是爱着对方, 任何时候都要一起, 哪怕是只能生活在一起在很小的地 方,需要3个月离开一段时间的建议也是听丈夫的安排,因为总相信他不会对我不好,因为求婚的时候他承诺过好好照顾我的。 后来才发现你可以坚持自己的心态,却不一定能叫另一个人和你一样,你们说什么两个人相爱不能这么快改变,我也想这样认为,但是人心很难说得,前面还有朋友说, 觉得德国人不可能就是只有这样的素质, 可是中国古语也说:夫妻本是同林鸟, 大难临头各自飞, 一个性格脆弱的人如果面对自己的压力感觉到克服不了的时候还能够因为估计自己的个人素质来帮助你吗?我一开始在8个月的等待里有的时候也在想到怎么回事, 后来才渐渐明白他是有计划的要离开我。一开始我觉得可能再在等等,说不定他会给我消息, 和我在一起并且解释给我到底怎么回事?可是没有,后来我就下定决心离婚,因为在维持这样的婚姻,我就真的一点尊严也没有了,说真的我也不愿意跨越了两个大洲,追着一个男人要离婚证书, 可是这就是生活,你只能这样克服的。谢谢各位,我目前正在找律师, 他们说要得到对方的消息才能确定是否能受理我的案子。谢谢大家, 这是我最后来这个论坛,谢谢所有给我帮助的人。

shufan1999 发表于 2006-4-13 13:54

会大楼上,我不会说德语,我在德国生活的时候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先生在帮我办理,所有的文件等等,你们说的户口我不知道,但是我先生以前说他将我的名字编辑到了他家人的户口名下,还有关于住房面积的问题我以前也问过他:在2004年底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在公寓楼里有与我们居住面积一样的人为什么他们就可以长久的居住,我们却要离开, 他说因为我们是国际婚姻, 所以政府的要求不一样,后来我就离开德国去英国了一个星期,我离开前他说回来后马上找个大房子,可是我一周后回到德国后他又对我说和房东商量了我们可以居住到2005年不需要更换,对不起我情绪激动,因为真的还是没有任何消息。其实我应该理解大家的怀疑的。不管怎么说谢谢大家,我从认识我先生后就说英语,他也没有教我学习过德语,他说你可以熟练的说英语就足够了。

一起喝咖啡吧 发表于 2006-4-13 13:57

这个是不是可以告他恶意离弃?不是很懂,请专业人士来说说。

berlinsky 发表于 2006-4-13 14:13

讨论离婚案例确实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不管谁是谁非,总会牵涉到很多感情以外的东西,比如感情破裂的过程、财产分割、赡养费、抚养子女等等,所以当事人在追述很多细节的时候确实也很痛苦。所以请发言的网友多顾及别人的情感承受能力,不要无端讽刺伤害他人。

楼主也请不要介意少数人的发言,我觉得有很多网友还是抱着善意的目的追问你一些细节,毕竟这样才能了解你的情况以便提供建议。

如果你还是希望删除此贴的话,请你短信告诉我。

shahaizi 发表于 2006-4-13 15:00

原帖由 shufan1999 于 2006-4-13 13:43 发表
我的姑妈在很年轻的时候在英国留学后就和一位英国人结婚后就定居在了英国, 所以我拿到的是5年可以无数次来往的那种,从2003年我来到德国前在北京等飞机前顺便申请的,为的是以后可以方便得去看望我的姑妈,...
VISUM von UK ist so einfach? glaube ich nicht!$frage$

高高 发表于 2006-4-13 20:10

没想到搂主的遭遇这么可悲。

如果你还会回来看这个论坛的话,我希望你看到,我是相信你说的话的人。

男人中在背叛之后没有勇气面对,没有心思想想别人感受的不在少数,而且你们的交流现在只有8个月后的一封信而已。希望你如果见到他人后,不过在法庭还是哪里,一定要问个明白。因为作为妻子,你在这种痛苦生活中,至少有权利知道,事情究竟怎么了?不要不清不楚地离了婚离开,因为这样做不仅是为你自己以后放下这件事有好处,而且对他也一样,做错了事又带给妻子巨大痛苦的人,不管是哪国人,一定要让他得到教训。

公道自然在。只要你坚持。

另外相信你一定非常的坚强。即使多困难,让人觉得尴尬,你一定要振作起来,神采飞扬的面对。人在生理上,每半年全身就会完成一次彻底的新陈代谢。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情,你自己没有必要痛苦追悔,因为半年里,你可以脱胎换骨,变成一个新人。而教训和这段经历,只要你积极地面对,不会把你摧残成另外一个可怜的样子,因为处理得好,你会变得比从前更好。

更成熟,更有激情,做事情时更有头脑。这个也许就是你将来得到的财富。祝你早日完成你人生中的转变。如果需要我的帮助,直到4月底我基本上有时间。ghdxx@hotmail.com也是msn。0176-23162183。我人在德国。

寻之屋 发表于 2006-4-13 21:28

论坛上的朋友们都还年轻,没结婚的是大多数。你的德国老公明显是恶意欺骗你,请你收集好证据,以被将来让他赔你一笔不小的赔偿金用。呵呵。联系律师我可以帮你推荐。

exinhessen 发表于 2006-4-14 15:43

这年头谁是狼,谁是羊还真是说不清楚!
极度bs这个愚蠢软弱的德国男人,放着这么善良天真的老婆不珍惜:o

prisonbreak 发表于 2006-4-14 16:38

原帖由 shufan1999 于 2006-4-13 13:43 发表
姑妈在很年轻的时候在英国留学后就和一位英国人结婚后就定居在了英国, 所以我拿到的是5年可以无数次来往的那种,从2003年我来到德国前在北京等飞机前顺便申请的,为的是以后可以方便得去看望我的姑妈

不好意思,我就是那个说你既什么又什么的,我早说过了,不是专业写剧本的,就不要编故事,连导演陈凯歌这样的拍出无极都漏洞百出,你偏要继续把你的故事编下去.

首先可以肯定你故事中一部分的真实性,那就是你和你德国丈夫要离婚,但是其中你回国和他分居然后到英国的这部分,因为其中牵涉了很多你不愿透露的细节,所以造成了你整个叙述的离奇.本来我还觉得可能你lg是离弃你,但是加进了英国这一段,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你又有了英国相好的想离开你老公并要求赡养费?

其实如果没有网友发现你的ip是在英国的,不加入英国这一段,你的故事勉强还可以,尽管有人对你
的婚姻是否处于爱情表示怀疑.\

在被人发现你在英国以后,为了整个故事让人信服,你不得不编出更多的故事,而这一部分因为不是真实的,所以越来越难以自圆其说.一开始是去看英国的弟弟,说他在英国留学,拿的是旅游签证,然后因为被人怀疑你五年签证的真实性又说是有个姑妈在英国,顺便在等飞机时申请的签证,可能你自己也忘了自己一开始说的是英国的旅游签证,一开始是去看弟弟的了.

在这边有很多网友还是很热心,也很友好的给于你帮助,我早说了你真的有困难大家不会来说你,但是如果你刻意骗取大家同情而隐瞒真象,这样就很不道德,但是毕竟网上也没有人认识你.如果这样你找律师也不说真话的,估计就会有麻烦,律师不是那么好骗的,你想离婚又要拿赡养费,估计想也不要想.


原帖由 shufan1999 于 2006-4-9 12:10 发表

所以我一直在坚持,我基本上要3个月离开德国一次, 因为我弟弟在英国留学,我去看他,然后回到德国, 我父母负担我去英国的费用,我之所以现在留在英国是因为我去年7月份回国后,因为我没有受到他的任何消息,我写信给原来我们居住的地方,后来我的邮件给退了回来,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房子的合同订的是到2005年年底, 对不起我在第一封帖里弄错了时间,叫大家误会了,后来又因为家里父亲因为高血压在国内医院治疗,我没有办法回到德国去, 因为我不知道我居住在什么地方,是否能够找到我的老公, 后来签证过期了,所以我没有办法回到德国,我目前拿旅游签证生活在英国是因为这里离德国比较近,如果我找到律师或者他给我任何消息, 我可以马上申请旅游签证回到德国

[ 本帖最后由 prisonbreak 于 2006-4-16 00:14 编辑 ]

prisonbreak 发表于 2006-4-14 16:49

原帖由 shufan1999 于 2006-4-13 13:43 发表
还有那位说我想要做婊子还要立牌方的人,我请你注意自己的言辞, 我确实没有能够很着急的回到德国,因为我的父亲在那个时候在中国因为高血压, 脑血栓住院,我需要忙着家里的一切,而且我和我先生的相处模式一直都不是互相纠缠对方的那种,难道说你们这样的爱情相处触摸式是这样你们就需要所有的人都那样吗?我没有回到德国是因为我在找律师,他们说需要我将所有资料邮寄给他们然后他们帮助我联系我在德国先生,得到他的消息以后再发邮件给我, 叫我安排拿到旅游签证回到德国, 因为我现在回去德国我什么忙也帮不上。

你没有很着急的回德国因为先照顾你的父亲然后又到英国去,然后再在英国找律师,就是不到德国来找你老公。


算了,你的故事离奇性太高,只有你本人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你不也不用再写长篇大论了,
同情你的不用你再多写什么也给你帮助了,怀疑你故事的你再多写反而对你没多少好处。
祝你好运吧:lol:

shahaizi 发表于 2006-4-14 17:18

原帖由 prisonbreak 于 2006-4-14 16:38 发表


不好意思,我就是那个说你既什么又什么的,我早说过了,不是专业写剧本的,就不要编故事,连导演陈凯歌这样的拍出无极都漏洞百出,你偏要继续把你的故事编下去.

首先可以肯定你故事中一部分的真实性,那就是你和你 ...
zhi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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