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6-4-9 22:22
yyddmm
发表于 2006-4-9 22:55
人必自重,人方重之!
放之男女皆准
溜溜达达
发表于 2006-4-9 23:31
原帖由 屋顶上的卡尔松 于 2006-4-9 22:22 发表
知道吗?你对一个男孩说不爱的时候已经是最大的侮辱,就不要再继续折磨他了。好吗?
脆弱,忒脆弱了:lol:
cosimo
发表于 2006-4-9 23:50
可怜的孩子,好像伤得很深的样子。
sosrr
发表于 2006-4-10 03:36
说不爱你怎么就是侮辱你了,难道你还真是人见人爱?
橘子酱男孩
发表于 2006-4-10 10:18
同意,不爱了就不要见了,如果还能作朋友的,跟本就没多爱!
MiaMarie
发表于 2006-4-10 11:56
原帖由 橘子酱男孩 于 2006-4-10 10:18 发表
同意,不爱了就不要见了,如果还能作朋友的,跟本就没多爱!
$鼓励$$鼓励$$鼓励$
pallasyy
发表于 2006-4-10 12:10
受很深的伤才会这么这说吧!!可怜!!
白糖肉松
发表于 2006-4-10 14:13
人家女孩子不过随便一个短信,文章作者就激动成这样,连打胎都说出来了,只能说,文章作者是SB,还是极度没品的SB,鉴定完毕。
suker333
发表于 2006-4-10 14:28
那女的出于礼貌问一句, 这样的问话普通熟人通用。
又不是脱了衣服请他上床。
这意淫也忒重了点。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