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fann 发表于 2006-4-20 22:57

email可否作为法律证据

在与各种公司的交涉中, 经常用到email. 请问, 这种来往的email具有法律效用吗, 以后需要是可以作为证据吗? 或者什么条件下的email可以作为证据呢? 谢谢.

M 发表于 2006-4-21 10:01

我以前根律师咨询过,律师说是可以的。也算证据之一。不过具体作用有多大就不清楚了。
我本人不是学法律的,不知道怎么说。如果有条件,建议去向律师咨询一下。第一次的咨询是免费的。

maedebach 发表于 2006-4-21 10:21

Auf jeden Fall! Einfach ausdrucken ,dann weitergeben!

fc200x 发表于 2006-4-21 10:44

原帖由 maedebach 于 2006-4-21 11:21 发表
Auf jeden Fall! Einfach ausdrucken ,dann weitergeben!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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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fann 发表于 2006-4-21 23:55

非常感谢. 这样和别人来往心里也就有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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