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wjy2002 发表于 2006-4-25 12:15

我也受到好多次信了不论搬到哪里他们都能找到还,刚来德国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就收到信了,后来买了个电视,我也没留心买电视的时候还给你家留了个地址。然后信就没断过了,每次我都是收到就扔掉。
我问过了,很多人都收到过这样的信,只要没被看见你确实在看电视就没问题。
我们这的查电视的人也很变态,天天拿着个仪器在学生宿舍来回转,据说可以查到是哪个楼在用,但是不能精确到房间。反正我遇到过2次他们来敲门。不止电视收音机,就是计算机他们也让交钱,说会安装电视卡,反正还是那句话谁敲门都不给开,认识的喊名字。POST是不会上楼来的,都是自己下去。

归心似箭 发表于 2006-4-25 12:50

都赶上小红帽的故事了.
不开不开就不开

zihanz2005 发表于 2006-4-25 16:30

原帖由 归心似箭 于 2006-4-25 13:50 发表
都赶上小红帽的故事了.
不开不开就不开
:D:D:D

gast 发表于 2006-4-25 16:33

原帖由 buddha 于 2006-4-25 10:59 发表
坚决不能理的, 如果你说手机丢了, 那丢以前的钱就得付了. 没听说手机还要付收音机钱的. 如果你身上有把刀就是杀人犯吗?

我一般把GZE的信扔垃圾箱里。

yayamin 发表于 2006-4-25 16:39

他们每罚款一个人可以提成40%, 你说他能不敬业的逮人吗?

归心似箭 发表于 2006-4-25 17:01

原帖由 yayamin 于 2006-4-25 17:39 发表
他们每罚款一个人可以提成40%, 你说他能不敬业的逮人吗?

$怒吼$和国内一样啊

2liang 发表于 2006-4-25 17:04

原帖由 Sofia 于 2006-4-25 02:47 发表
不用怕他们。我还收到过近一年的欠款罚单呢。就是因为原来有个学生的优惠我anmelden过不用交这个钱,后来过期没有了他们就一封一封的来信。开始我没理他们,也是因为电视早就坏掉了,后来我烦了,就给他们回信说因 ...
我们这的学生宿舍就是挨家挨户的查过一阵子。。。GEZ的真是穷疯了,早晚有人跟他们打官司,我认识的好多德国人一致认为这是个不公平的收费!

电脑里有电视卡,手机里有Radio,今后先进了,是个有屏幕的东西他们是不是都要收费啊?

jochenkan 发表于 2006-4-25 18:22

大家来看看GEZ怎么说得吧
http://focus.msn.de/finanzen/ihr_geld/gez_nid_23910.html
不过这里没把文章没有载完。在Focus今年的第4期上有全文。上面有提到罚款的21%属于他,每年如果勤快的话,平均可以收入5万欧元。分配他的指标是每年至少15万欧元GEZ费的进账。还提到:Das Nichtanmelden von Rundfunkgeraeten ist eine Ordnerungswidrigkeit und wird mit einer Straf von bis zu 1000 Euro geahndet. 但是如果他没有足够的证据,不理睬他的话,一般也不会有什么事。因为虽然可以由于Ordnerungswidrigkeit提出起诉,但是Der Aufwand waere zu hoch。

[ 本帖最后由 jochenkan 于 2006-4-26 18:39 编辑 ]

雨蝶 发表于 2006-4-25 20:45

原帖由 sbwjy2002 于 2006-4-25 13:15 发表
我也受到好多次信了不论搬到哪里他们都能找到还,刚来德国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就收到信了,后来买了个电视,我也没留心买电视的时候还给你家留了个地址。然后信就没断过了,每次我都是收到就扔掉。
我问过了,很多 ...


我们这里的post上楼的……寒寒

lan146 发表于 2006-4-25 23:33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6-4-25 19:22 发表
大家来看看GEZ怎么说得吧
http://focus.msn.de/finanzen/ihr_geld/gez_nid_23910.html
不过这里没把文章没有载完。在Focus今年的第4期上有全文。上面有提到罚款的21%属于他,每年如果勤快的话,平均可以收入5万 ...


很有意思的文章,对了想问问,全文地址的联接能写出来么,谢谢了。
不过我看了一下,觉得前后有点矛盾,GEZ的人说,通过Bürgermeister能拿到这个人的地址,但是,这当然是违法的,然后他就自圆其说,拿Rundfunkgebührenstaatsvertrag. 上的条款来压人,可是我就不明白了,如果我都没有签这个Rundfunkgebührenstaatsvertrag的话,这个Rundfunkgebührenstaatsvertrag.上的„personenbezogene Daten erheben, verarbeiten oder nutzen“ darf.对没有签Rundfunkgebührenstaatsvertrag的人就不起作用了,那么GEZ获取这些人的地址还是不合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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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刚刚和GEZ 的人吵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