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中国女和这样的男人热恋?------------好贱哪!好贱哪!好贱哪!
急什么,天不是还没塌吗。你的居留不变的,你会得到扶养费的。再找个好人吧。不然怎么过!
不要人身攻击嘛! 楼主,你有孩子还担心什么呀。在德国离婚都是向着弱者的,谁有钱谁倒霉。他如果钱不够,可以不付你的赡养费,孩子的却一定要付的,他不付的话,不但你可以通过律师打官司要,就连Jungendamt也会帮孩子打官司的。他除非领社会保险,拿不出别的钱来,不然他就要付赡养费。而且一直要付到孩子完成第一职业培训。如果付了孩子的赡养费以后还有多的话,也要付你的赡养费,你有孩子,在孩子八岁以前,如果你不愿意,是不需要去工作的。 那个中国女人我有所耳闻,上一次听说她的故事就是她作为第三者扰乱别人的家庭,甚至打电话给情人的妻子说你丈夫爱上我了,你们离婚吧。她总是找外国男人。中国人很多人知道她的故事。 严重鄙视破坏别人家庭生活的人。不过一个巴掌拍不响,楼主的老公也要鄙视一下,这种偷腥的男人不要也把。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楼主没工作,孩子会不会判给父亲抚养啊?? 原帖由 tau 于 2006-5-19 21:22 发表
严重鄙视破坏别人家庭生活的人。不过一个巴掌拍不响,楼主的老公也要鄙视一下,这种偷腥的男人不要也把。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楼主没工作,孩子会不会判给父亲抚养啊??
我听我得朋友讲过,法院都是把孩子判给母亲的 jugendamt就是免费管这类事情的,他们有自己的律师
新法律有变动了
原帖由 devil_523 于 2006-5-20 01:57 发表我听我得朋友讲过,法院都是把孩子判给母亲的
2006年刚通过的新法律,在孩子的监护权问题上,现在是倾向把孩子交给经济实力比较强的一方。
这是因为政府要省钱。如果交给没钱的一方,那政府得为这个人和孩子2个人的房子啊,生活啊付钱。如果交给有钱的一方,那政府只用给另一方一个人负担一些费用了。而有钱的一方有能力让孩子去托儿所,幼儿园或者找babysitter,不用政府出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