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ah 发表于 2006-6-10 13:23

以前从来不来缘来是爱的,今天还是想说两句。我是男的,用的是我gf的id.
这样的男人我还从没遇到,如果是我朋友真想揍他一顿。
作为一个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样。什么事情都要有个交待,即使分手也得说出真正的原因。否则就不值得你这么的爱他了!
除非他有难言之隐,比如得了很难治疗的病。。。 如果这样那另当别论。
希望你能早日恢复!!!

moonstar 发表于 2006-6-11 09:33

原帖由 withoutf 于 2006-6-7 14:46 发表
mm现在哪,是cc吗?因为你说你在大众上班
是啊是啊。嘿嘿。等我把大众干黄了,再去别家。

moonstar 发表于 2006-6-11 09:34

原帖由 noah 于 2006-6-10 14:23 发表
以前从来不来缘来是爱的,今天还是想说两句。我是男的,用的是我gf的id.
这样的男人我还从没遇到,如果是我朋友真想揍他一顿。
作为一个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样。什么事情都要有个交待,即使分手也得说出真正的原因 ...
这个系小说和电影里的情节。嘎嘎。
现实生活中不会的啦。

wannsee 发表于 2006-6-11 11:11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LZ,保重~~~

[ 本帖最后由 wannsee 于 2006-6-11 15:31 编辑 ]

schwarzdame 发表于 2006-6-11 14:48

老乡,保重!!!!!!!!!!!!!!!!!!!!

咕唧咕唧 发表于 2006-6-15 12:04

卖女孩的小火柴。。。。
这个名字怎么。。。那么熟悉。。。。
似乎。。。好像。。。大概。。。是我MSN的名字。。。。
世界上原来还有一个和我一样那么性格的人啊!哇哈哈哈哈!

shanv 发表于 2006-6-17 14:43

写得真好!!!理解你的心情!!

withoutf 发表于 2006-6-19 10:36

原帖由 moonstar 于 2006-6-11 10:33 发表

是啊是啊。嘿嘿。等我把大众干黄了,再去别家。

mm学的什么专业?其实我挺佩服你可以处理得这么平静,这么快走出来,我是在他出现了第三者才分手的,现在两年了还是纠缠不清,伤害挺大的,另外我现在和mm在一个城市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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