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结婚,你管不着[pinktail] (ZT)
一、我已经很老了。我不老的时候曾经想要结婚。就梳了周润发一样油的背头,穿着钟镇涛似的笔挺的西服革履,笑得张国荣般媚惑,在征婚启事上谭咏麟般深情地说:
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在哪儿,可我知道你在等我找我,象我找你等你一样。别着急,咱们的缘还长,终有一天,你我会在茫茫人海中遇见。那时,就好了……
没人知道我心里想的和成奎安的脸一样不堪。
只有我一人知道。可后来据了解我根本不是人。
所以一直没有人知道。
二、丫头的出现非常俗套,她是在朋友派对里最漂亮的女孩。高挑纤细,杏眼樱唇,谈笑风生,气度不凡。我不可能不注意她,我眼看着她走过来笑着说:“我知道这不是荣宁府,你也不姓林,可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她太好奇。我一直解释说如果她不好奇本来什么都不会发生。虽然我很清楚这不是事实。
她拼命想弄明白为什么会觉得我眼熟,而我并不认真,用惯常的胡说八道敷衍着,却更激起她的兴趣。后来我们又叫又笑,又拍桌子又赌酒,虽然到底没让她找到答案,倒弄得跟老朋友似的熟了。
我不是为自己辩白,我开始真的没想对她怎么样。我比她大七岁,老觉得差着一辈。可是我闷的时候只有她能随叫随到而且善解人意。然后我在一次福利旅游时带上了她。
没见过女孩象她这么爱玩,能跟我疯到一块。我们从早上六点疯到晚上九点,上山下海,除了在车上,连坐都没坐一下。可是回到酒店,丫头在我倒水的工夫就歪在床上睡着了。我晃她的头想叫醒她在我走后锁门,她眼都不睁,嘟囔着:“拜托,我睡一下下就好了……”我不能走开,只好在床边坐下。就闻到了淡淡的香味,随着她的呼吸阵阵袭来。我凑近去闻,看见了她粉扑扑的脸上细细的茸毛,饱满的额头上柔和的光晕,还有细巧的鼻尖上细密的汗珠。不禁吻了她一下,她竟然没有醒。可是有一点香留在我嘴上,我心跳加快,不由得揽过丫头抱在怀里,手向最柔软的地方摸去……
她惊醒,一把推开我。
是的,那一次什么也没发生。不过第二天早上我嘻嘻哈哈拥抱她的时候她没有反抗,虽然身体僵挺。我有点被拥抱她的感觉迷住了。
后来她告诉我,她十几年没让人抱过,不记得是什么感觉了,也不习惯,所以我抱她的时候她就当自己是一捆柴。我哈哈大笑。
三、我的征婚启事招来不少人。单身带孩子的,离未育的,少不更事的,什么样的都有,也有白领。
我知道大部分是奔着我有点钱来的。我愿意在征婚启事上告诉她们我有钱,这样能多一些机会。
我来者不拒,以平均两天一个的速度挨个见,再在平均九天以后以同样的频率丢在脑后。能见第二面的不太多,见到第三回的就开始考虑性情及各种习惯是否合得来,包括体位。
在见烦了的时候会叫丫头出去玩,她每次都热烈响应。我笑她是疯丫头,她辩解说人应该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不应该放弃任何一个行读的机会。我乐得有人陪,并不深究。她自己觉得理由不充分,狠狠想了想,说:“我第一此见到你觉得见过,可是越熟越觉得应该没见过,但我肯定第一感觉没错,我想弄明白。”
平心而论,丫头是个很好的玩伴,跟她一起玩总能非常尽兴。她知道怎么把玩变成好玩,对所有没去过的地方充满兴趣,而且总是热情洋溢,我没法不被感染,谁都没法。我们开心得象孩子,以致一次同乘一舱缆车的夫妇俩竟问出“你们在哪上学?”我和丫头相视而笑,她说:“我们都上班啦!”我也说:“我已经很老了,能教我的老师都不在了。”他们三个都笑。
下缆车时丫头掺住我的胳膊说:“来,老男人,我扶着你点。”我顿时觉得说不出的别扭,甩开手说:“不用!”
那是我第一次给她脸色看,她的不计较从那时开始成为习惯。
四、我一直没能找到一个各方面都满意的应征者。就懒得再出去应酬,凡是见第二次以上都带家里来。来了就半推半就上我床的一律送条项链或耳坠之类打发走,作坚挺昂扬状的连项链耳坠都没有。有一个在床上让我挺满意,可是穿上衣服假正经得不行,所以我需要的时候还会找她,但完事不让她穿衣服,否则走人。她有时候赤裸着在屋里走来走去搔首弄姿,自我感觉良好地以为我喜欢。
没带丫头回过家,一找她不知道怎么就说到出去玩上了,然后就是她在车站有时候是机场等我。半年里我们竟然去了二十多地方\次。玩归玩,我的事我不说她从来不问。我曾经不明白象丫头那样灵得晶莹剔透的人怎么在这上这么大意。等我后来明白了,晚了。
我们趁秋凉前又去了海边。丫头爱海爱得发狂,虽然不太会游泳。天黑下来的时候,海滩上只剩了我们两个。她散开头发仰躺在沙上,穿着牛仔短裤的两条修长的腿在黑暗中激动了我,我翻身压住了她。她全身一僵,然后剧烈颤栗,象受伤的小兽般号叫“放开我!”我喘息着找她的唇,低声说“别叫,没事”。她完全没有反抗,只是发着抖哀求“放了我吧,放了我吧,我怕……”我已经用腿分开了她的双腿,解开了她的衣服。在我支起身解自己衣服的时候,我看到她扭向一边的惨白的脸上爬满泪水,全然任人宰割的表情,嘴里绝望地说着“求求你……”我登时颓了。
我恼怒地说留着你的第一次吧。她怯怯地凑过来说:“我没有第一次了,我被麻奸过……”
五、丫头在我家到处看,惊喜地说:“一清二白,你倒省事!”然后我领教了她的巧手,我看来是垃圾的东西都在她那获得了新生。她能在我下棋的工夫把啤酒罐刷刷刷剪出细条,七编八编成了天鹅样的烟灰缸或者不洒不漏的醋、油壶,还有包装绳的壁挂、卫生木筷的花瓶……连香皂都没逃脱改造,就别说窗帘、桌布了。
不,我没跟她上床。因为她说除了老公和谁都不。她已经对不起老公一次了,不再有第二次。我哂她掩耳盗铃,说将来当她老公的人不知道前生积了德还是作了孽。我破例没赶她走是因为她烧菜手艺一流,尤其是我最嗜的牛肉。每次我称赞那种烧法味道好,下次都会更好。我奇怪她放了什么佐料,她笑咪咪地说:“独门绝艺,概不外传!”
我还是会带人回来,只是下意识地避开丫头。
那假正经的还挺当自己是回事,不高兴地问我那些东西哪来的,我说“女人给的”,她张了张嘴,又闭上了。然后开始不动声色地带些零碎来摆我家里。随她。
六、丫头除了不让我上以外什么都纵着我。我就经常真戏假做图个白开心。最喜欢的是把她推倒在床上扑上去压住然后头一歪打起呼噜,她被我完全覆盖动弹不得,刚开始还条件反射似地发抖,次数多了也习惯了,憋得面红耳赤的咯咯地笑也不服软,只说“太阳晒屁股了快起床!”我当然不起来,把手从她背后伸过去抱住她,象第一次抱她那样,她就温软地偎在我怀里,不再僵挺。她是香的。
我越来越多地跟丫头在一起,不太去见人了。
圣诞前夜我们吃饱喝足疯够了以后躺在河边树林里看月亮。她忽然问我有生以来最让我感动的是什么。我说是看蚂蚁打架,这是我唯一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帮着分胜负的事所以敢动。她听明白了以后笑岔了气。她说最感动她的是报纸上的一段话,“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在哪儿……”
我猛翻身坐起去看她的眼睛,看到里面醉着雾。她说记得那是一个男人写给他未来的妻子的,她只看了一遍就牢牢记住了,曾一遍遍念,念到“那时,就好了”时甚至感动得掉下泪来,那里面的情让人心疼。我问她那男人是谁,她说报纸撕得只剩那人的额头和一只眼睛。
我沉默了大半天,说:“如果那是我写的,你想要嫁给我吗?”
她大笑了好一阵。然后慢慢地说:“我觉得我见过你……”
那晚,她第一次没有回家。
七、我本来打算就此弃暗投明,埋头筑我们俩合法的巢,正赶上户口动迁就拖下来了。
我把这一切归为天意,因为不是我要拖延的。
丫头开始兴致勃勃地筹划生活,俨然主妇。她能把一切变得井井有条,包括我。
我不知道结婚的前景是怎么把一个女人变得无比麻烦的。我觉得我们的生活里忽然平添了了许多罗唣。在没完没了的准备和不知道什么时候到头的等待中我没了耐心。烦的时候我会突然翻脸,大吼大叫,把她推出去关在门外。她总是会在我刚刚消了气还没来得及惭愧的时候回来。我对不用道歉很坦然。
可我还是对井井有条火了。我想打架都找不着人,就在床上拼命发泄。我一晚上不睡,四次叫醒丫头要她从我,她竟饧着眼睛全都答应。我咆哮:“你会不会说不!”她迷迷糊糊地说:“不,跟你不会……”
丫头的消失和出现一样俗套,我把假正经叫来狠狠干了一次,丫头回来时我们还在赤条条地抽着烟。
八、假正经顺势入驻。可她什么也别想指望,因为她说我狠毒,还紧紧的看着我。
我恢复登广告,直到一天我看到一则征婚启事。
“希望你和我一样,头上有血,心中有伤;请你保留所有的秘密,只把你的爱给我;请象我一样管好自己,你拥有全部的自由;请跟我一起面对爱情和生活的琐碎。虽然我还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在哪儿,可我知道你在找我等我,象我等你找你一样。我不着急,咱们的缘还长,终有一天,咱们会在茫茫人海中相遇。那时,我愿意靠在你怀里,看你香甜地品尝我佐以深爱的饭菜,听你说'嫁给我好吗?'以后,就好了……
“但是如果你不是专门为我而来,就请不要让我等候吧,我只等属于我的船。”
我不看名字也知道这种蠢话是谁说的。
我想她嫁不出去了。
我心里突然很酸,然后灰了。
直到今天我没结婚。
女人·男人·友情·爱情·哲理 (ZT)
1 2 3 4 5和谁一起度过一生 [暗冷] (ZT)
1 陌生人2002年春天,我在长沙。
住在省肿瘤医院后院的一间独进独出的红砖平房,松木地板。卧室像鸟巢一样悬在房间半空中的阁楼里。下面放了张笨大的原木写字台,漆成枣红色,晚上灯光照在上面像有一层淡淡的忧郁的红雾。上面放了台电脑,还有散乱的书籍。推开窗,大片大片清冽的风灌满一室,很冷。可以看到青翠葱茏的山就在眼前。伸手可及的绿,充满生机。有太阳的日子,满山云蒸霞蔚,很有画意。一间小厨房,我并不常用,偶尔煮点面条。淋浴的小浴室,有块非常大的木模框雕花圆镜。
有时我去医院的食堂吃饭,要经过一段九曲回廊,穿过一条两旁开满粉白樱花和艳红中国玫瑰的碎石小径。清香的空气浸入了肌肤,令人心宽神怡。有时候,夜澜卧听风吹雨,早晨起来,就看到那条道旁乱红铺了一地,残缺的美丽,让人心里微微地痛。
春天的长沙,下雨是经常的。柔软缠绵的细雨,像一首经典绵长的老歌。心里都是湿答答的。我常常是不带雨伞,从新一佳广场晃过湘江桥一直走到五一广场。在平和堂温暖的店堂漫无目的地穿梭。累了,就进麦当劳里啃根香辣鸡翅,喝杯香浓的奶茶。
那天,他就坐在我对面,喝大杯的可口可乐,用薯条沾番茄酱吃,旁若无人。阿玛尼香水的味道淡淡传来。他抬起头看我。是一张温和的笑脸。嗨,你好。
你好。我微笑。一个英俊的男人。目光敏锐。g-star的男装大衣,里面的纯白棉布衫衣,很洁净。应该是大机构里的白领,或者是自由职业者。
我们面对面坐着,没有多少话。时断时续的语言。他说他叫,黎城。
出门的时候,雨开始下大。我萧瑟地裹紧衣服。尽管已是阳春三月,气温依然很低。雨很暴戾,砸在街上噼噼叭叭。雨帘如织,已看不清对面的景象。
黎城站在旁边。没带伞?
没带伞。我说。
回去吗?他问。
我微笑。回去。
他拉着我到停车的地方。白色的丰田佳美。他打开门。我送你回去吧。
当然,我没有拒绝。
黎城送我到医院门口。我们在那里告别。然后,我目送他离开。
2 周的婚礼
2002年3月28日,周结婚。
是个很好的晴天。我去花店抱了大束的血色玫瑰匆匆赶去东方大酒店。
我看见周已经穿得很体面,举着红酒频频向周围的朋友示意,满面春风。看见我,他有些尴尬地朝我笑笑。“小实,没想到你真的会来。”
美丽的新娘。穿着洁白的婚纱,天使般笑靥如花,眼睛里水光潋艳。周拉着她的小手。他们很幸福。
我独自坐在角落里喝酒。有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
我趔趄着坐进出租车。
3 一些往事
记忆中那是一场非常大的雪。我们走在去火锅城的路。那个英俊的少年用他宽大的羽 绒服盖住我的头。他说,小实,这样你就不会冷了。然后,我把冻红的双手放进他温暖的手心里。那一刻心里温柔软地膨胀。以为以后再不会寒冷。可是,和周,二年后,我们安静地分手。
周说,小实,你应该跟我去北京。
我说,周,我要留在南京。
只因为彼此都不愿对对方妥协。我们都是这么心气高傲的人。
诺言很脆弱。因为曾经相信,所以我们伤得体无完肤。
周离开后,我和女友诺诺在南京路开了家精品店,很美的店名,叫透明玫瑰。三面镶上落地的透明玻璃窗,东边一块粉白的窗帘半垂,遮住了炎热的阳光。我就躲在阳光后面读报纸,看门口摇晃而过的人群。很安全。卖很多女孩子都喜爱的水晶,玛瑙,石头挂饰品,草编凉帽和提包。透明的水晶,用红丝线穿起来,可以有一些不复杂的花式。或做成戒指,或做成耳环和项链。水晶的光芒映着阳光,莹莹欲滴。没有任何杂质,像透明纯洁的心。未经雕琢的圆润的花纹石,用玻璃胶粘成个可爱的娃娃,或笨拙的小屋。柔韧的草编太阳帽,还带着田野的辛辣清香,可以沉沦的味道。天然的大气,让很多年轻女孩流涟忘返。
女友诺诺还在一家公司做着份文职工作,但是她有足够多的时候帮我去搞采购。这是个非常精明的丫头,货源基本上是不用我操心的。有些星期六和星期天,她提个大包飞去广州玩,会在状元坊淘很多便宜又漂亮的小玩意。回来的时候,手指上戴满十个戒指,奢侈得很恐怖。她大声抱怨说广州天气太热,状元坊太多人,卖的东西又乱又杂。然后打开她的大包,我满眼的惊艳。
半年后,周被北京的销售公司派往长沙,做分区的销售经理。他打来电话,问我是否可以原谅他。我一直很想你,小实。
我记得接电话时的心平气和,没有了期盼。对不起,周,覆水难收。我听见自己冰冷的语气,无庸置疑。我想我不能让他再撕扯这处曾经疼痛过的伤口。他叹气,放了电话。 我擦干眼泪,从此坚强。这个曾经爱过的男人。我拿出周的照片。他温和的笑脸,他不羁的抽烟姿势。是我曾经沉迷过的表情。在木棉花盛开的夏夜,他亲吻过的女孩,现在却已经调谢,没有声音。手心里什么都没有,一片荒凉。我们到底能把握住什么事情,什么人。
每个黄昏,都有一个男孩过来看这套价格不菲的紫砂茶具。是诺诺从家中搬出来充市面的。她说,老爸的宝贝,摆在这里会热闹一点,好东西要让大家分享。诺诺下班后一般都和我在一起看店。她看着这个男孩,“他从来不来问我们价格。”我说,“也许,他钱没带够。也许,美好的东西最好只是远远地看着它便足够了。一旦属于自己就不会再珍惜。”
一个漂亮的女孩买了大束的彩色塑料管。她说,她要织365颗彩色的星星送给她的男友。每天都有的祝福。她的脸上洋溢着美满的幸福。真好,这样单纯的女孩,简单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只是那个少年时在有些寒冷的天气里,能把我冰冷的手握在他温暖手心里的男人早已离开。我的心在微微疼痛中怅然若失。
小实,公司里有个女孩对我很好。那天,是2001年8月16日下午。周打来电话。我用肩膀夹住听筒,左手抚摸右手手指。我说,好啊,好啊,祝福你。
可是,小实,你是否快乐。我担心你。你从不肯委屈一下自己的感觉。走在极端,会寂寞。周说,如果可以的话,我还能不能爱你。如果你不再爱我,我会在明年春天结婚。
我的眼泪就那么轻轻地掉下来。我听到骨头咯吱扭曲的声音,很清脆。像记忆中的那场大雪。但是,我说,我们回不到从前了。我的心都死了,不会复苏。
他终于不再抱有希望,黯然挂了电话。从此平静。但是,我多么留恋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那些温暖的情节。只是回不到从前。
诺诺开始恋爱。整天笑盈盈的。恋爱中的女孩是光彩夺目的。诺诺拍我的脸,“亲爱的小实,你是多么寂寞又美丽的人儿哟,应该去恋爱的。”我心如止水,差不多厌倦。
那个男孩还是天天来看这套茶具。偶尔的瞬间,他的目光像鸟的翅膀一样掠过我和诺诺。“如果不是老爸的爱物,我真的会送给他。”诺诺说。我笑。
后来,诺诺跟着她的男友去了广州。走的那天,她抱我,“小实,我担心你,我走后,没有人来陪你了。如果不快乐,来广州找我玩。好好照顾自己。还有,”她指了指那套茶具,“等那个男孩不再来看它了,你帮我拿给我老爸。”
我想,我过不久也要离开这里了。
这几天,男孩只是匆匆地朝那套茶具看一眼便走了。这是个让人奇怪的细节。然后, 那个下午,他似乎是鼓起很大的勇气来问我:“那个和你在一起的短发女孩哪里去了,为什么这几天没有见到她?”我歪着头,看着他。他几乎是微红着脸告诉我真相的。他喜欢诺诺。他每天来这里只是为是为了看到她。他并不是喜欢那套茶具,而是站在那套宽大的紫砂茶具后面,刚好可以挡住他偷偷看她的热切眼神。
爱一个人原来可以天真如此。像透明的玫瑰。诺诺也是简单幸福的人。
后来。男孩不再来透明玫瑰。
再后来,我关掉了透明玫瑰。收拾起简单行李,去了长沙。2002年春天。
周在长沙。
我想我应该去参加他的婚礼。
4 一个约会
我的失眠症从周结婚后开始。失眠的夜里,我上网,在各个网站的bbs上贴些心情贴子。有很多同样不睡觉的人阅读它。很多天后,我发现有个“窗前的雨”总是固定的回复我的贴子,时长时短。他说,你不快乐吗?我感觉得出来。
这是看得懂的人。再后来,我们在qq里聊天。一个机智幽默的男人。常让我很开心。
我通常是在下午四点起床,然后去对面的新一佳买回次日的食物。在巴黎春天花一千多块买回了一双镶水钻的细跟凉鞋,光脚穿着,很惬意。但是那天,我出去的时候却意外地看见等在医院大门口的黎城。风吹起了他的头发。
我习惯性做萧瑟的样子。好冷。
我们去了烈士公园的冰雪世界。进去的时候一人发一件厚重的棉大衣。兜头扑过来的刺骨寒风还是让我睁不开眼睛。黎城拉开他的棉衣。来,这样就不会太冷。他用他的棉衣盖住我的头。是的,一场大雪,英俊的少年,暖和的棉衣。我突然就掉下了泪。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只是身边的这个人从熟悉的周变成了陌生人黎城。
和黎城去芙蓉中路的日本料理店吃生鱼片,放很多的芥沫,眼泪都辣出来。喝完了四瓶啤酒。生鱼片吃到反胃。“为往事干杯!”黎城碰我的杯子。我慌张着看着他,是不是我的眼神暴露了什么。这个男人,他好像知道一切。
深夜十二点,我们把车开到橘子洲头。钻石般璀灿的红绿灯光。夜色淹没了江面。但是有很大的风迎面吹来,带来让人窒息的恐惧。离死亡很近的地方。我说,“为什么来这里?”
以前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常常一个人来这里吹夜风。回去后就会忘掉烦恼。所以我想要你知道,风是可以带走忧伤的。黎城坐在岸边的草地上。
我对着江面尖声呼叫,扔石子。只听见江水被砸开的激烈回响。看不到远处翻涌的浪花。最后,声音也被淹没。我脱了鞋,光脚踏入水中,透骨的凉,让颤栗。黎城,我会变成一条鱼,没冷暖,没有眼泪。
后半夜,我们趴在车里睡着了。睡得很沉,醒来的时候太阳升得老高。黎城在看报纸,看见我醒来,他说,我刚才去买了份报,没也叫醒你,你睡得很好。
黎城,我该回去了。谢谢你昨晚陪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快乐。我会记得这一晚。我说。
5 谁是谁
窗前的雨对我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那是个年轻的女子,安静下面潜藏着激烈。有一又明亮的大眼睛,但是手指却在抚摸着沧桑,很凉的手握在手心里会让人心痛。
他告诉我这些事情的时候我的感觉是熟悉的。我知道,这个人,一定和我住在一个城市。我告诉他,我将离开长沙。这是个美丽的城市,已没有了能够让我留恋的人。
窗前的雨说,我要见你,在你离开这前。
我对着电脑不可遏止地大笑。“我不会见你。”
我只是想见见你。让我看看你,一眼便够。窗前的雨说,很固执。
“我不喜欢这样的游戏。”然后,我下了机。趴在窗边喝凉水。一生这么漫长,我们要经历很多事情,遭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和很多人擦肩而过,没有谁可以停留,也不为谁而停留。和谁在一起度过一生,这已经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了。某一刻,我会想起黎城,想起那个夜晚,那些激烈的让人窒息的夜风。这是可以沉默相对的人。但是,我们离得太远,彼此永远无法了解。
走的前天,我卖掉了电脑,却留了大堆的书。整理房间的时候,手机嘀嘀哒哒地响了起来。“小实,我在下面等你。”是黎城。
我趿着拖鞋跑下去。他站在门口,身影落漠。
小实,能为了我留下来吗?黎城紧张地看着我。我却笑了,肆无忌惮。
坠入深海,我是窗前的雨。他突兀地叫出我网上的id.天啦,黎城竟然就是窗前的雨。我一时愣在那里。分不清是在现实还是虚幻中。
一个年轻的女孩走过。她嘴里哼着王菲的歌:第一次吻别人的嘴,第一次生病了需要喝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