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狗
这位同学,狗也有人格的,不要随便取外号 :cool: qishi zai deguo dang goubi zai zhongguo dang ren hao !!!
男人没女朋友是猎狗
有了女朋友是哈巴狗结了婚之后是狼狗。 存! 婴儿梦。 超级可爱的图片! 小灯亮在心里 烛光为你燃起
蜡泪一滴滴流下 一滴蜡泪一个思念 小灯亮在心里 烛光为你燃起
蜡泪一滴滴流下 烛光里闪动着你的微笑
今夜你不在身旁 I MISS YOU 小灯亮在心里 烛光为你燃起
蜡泪一滴滴流下 相思泪止不住流下 小灯亮在心里 烛光为你燃起
蜡泪一滴滴流下 烛光里轻声的为你祈祷
在日记里记下我的思念和祝福 小灯亮在心里 烛光为你燃起
蜡泪一滴滴流下 一个在南一个在北
一杯酒思绪万千 换不回今世缘 小灯亮在心里 烛光为你燃起
蜡泪一滴滴流下 我只能在无奈 踌躇和伤感
的边縁徘徊 小灯亮在心里 烛光为你燃起
蜡泪一滴滴流下 一条剪不断理还乱的红丝缠绵
心头 我只有守候来世的相聚 小灯亮在心里 烛光为你燃起
蜡泪一滴滴流下 有你在身边相思语化为泪水
无你的倍伴我却必须学会坚强 女人像猫的我真没看见过。
road不知道你有过什么样的遭遇不过还是别这么说的好。
这样的爱你做不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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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 (ZT)
1 2 3 4 5我不结婚,你管不着[pinktail] (ZT)
一、我已经很老了。我不老的时候曾经想要结婚。就梳了周润发一样油的背头,穿着钟镇涛似的笔挺的西服革履,笑得张国荣般媚惑,在征婚启事上谭咏麟般深情地说:
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在哪儿,可我知道你在等我找我,象我找你等你一样。别着急,咱们的缘还长,终有一天,你我会在茫茫人海中遇见。那时,就好了……
没人知道我心里想的和成奎安的脸一样不堪。
只有我一人知道。可后来据了解我根本不是人。
所以一直没有人知道。
二、丫头的出现非常俗套,她是在朋友派对里最漂亮的女孩。高挑纤细,杏眼樱唇,谈笑风生,气度不凡。我不可能不注意她,我眼看着她走过来笑着说:“我知道这不是荣宁府,你也不姓林,可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她太好奇。我一直解释说如果她不好奇本来什么都不会发生。虽然我很清楚这不是事实。
她拼命想弄明白为什么会觉得我眼熟,而我并不认真,用惯常的胡说八道敷衍着,却更激起她的兴趣。后来我们又叫又笑,又拍桌子又赌酒,虽然到底没让她找到答案,倒弄得跟老朋友似的熟了。
我不是为自己辩白,我开始真的没想对她怎么样。我比她大七岁,老觉得差着一辈。可是我闷的时候只有她能随叫随到而且善解人意。然后我在一次福利旅游时带上了她。
没见过女孩象她这么爱玩,能跟我疯到一块。我们从早上六点疯到晚上九点,上山下海,除了在车上,连坐都没坐一下。可是回到酒店,丫头在我倒水的工夫就歪在床上睡着了。我晃她的头想叫醒她在我走后锁门,她眼都不睁,嘟囔着:“拜托,我睡一下下就好了……”我不能走开,只好在床边坐下。就闻到了淡淡的香味,随着她的呼吸阵阵袭来。我凑近去闻,看见了她粉扑扑的脸上细细的茸毛,饱满的额头上柔和的光晕,还有细巧的鼻尖上细密的汗珠。不禁吻了她一下,她竟然没有醒。可是有一点香留在我嘴上,我心跳加快,不由得揽过丫头抱在怀里,手向最柔软的地方摸去……
她惊醒,一把推开我。
是的,那一次什么也没发生。不过第二天早上我嘻嘻哈哈拥抱她的时候她没有反抗,虽然身体僵挺。我有点被拥抱她的感觉迷住了。
后来她告诉我,她十几年没让人抱过,不记得是什么感觉了,也不习惯,所以我抱她的时候她就当自己是一捆柴。我哈哈大笑。
三、我的征婚启事招来不少人。单身带孩子的,离未育的,少不更事的,什么样的都有,也有白领。
我知道大部分是奔着我有点钱来的。我愿意在征婚启事上告诉她们我有钱,这样能多一些机会。
我来者不拒,以平均两天一个的速度挨个见,再在平均九天以后以同样的频率丢在脑后。能见第二面的不太多,见到第三回的就开始考虑性情及各种习惯是否合得来,包括体位。
在见烦了的时候会叫丫头出去玩,她每次都热烈响应。我笑她是疯丫头,她辩解说人应该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不应该放弃任何一个行读的机会。我乐得有人陪,并不深究。她自己觉得理由不充分,狠狠想了想,说:“我第一此见到你觉得见过,可是越熟越觉得应该没见过,但我肯定第一感觉没错,我想弄明白。”
平心而论,丫头是个很好的玩伴,跟她一起玩总能非常尽兴。她知道怎么把玩变成好玩,对所有没去过的地方充满兴趣,而且总是热情洋溢,我没法不被感染,谁都没法。我们开心得象孩子,以致一次同乘一舱缆车的夫妇俩竟问出“你们在哪上学?”我和丫头相视而笑,她说:“我们都上班啦!”我也说:“我已经很老了,能教我的老师都不在了。”他们三个都笑。
下缆车时丫头掺住我的胳膊说:“来,老男人,我扶着你点。”我顿时觉得说不出的别扭,甩开手说:“不用!”
那是我第一次给她脸色看,她的不计较从那时开始成为习惯。
四、我一直没能找到一个各方面都满意的应征者。就懒得再出去应酬,凡是见第二次以上都带家里来。来了就半推半就上我床的一律送条项链或耳坠之类打发走,作坚挺昂扬状的连项链耳坠都没有。有一个在床上让我挺满意,可是穿上衣服假正经得不行,所以我需要的时候还会找她,但完事不让她穿衣服,否则走人。她有时候赤裸着在屋里走来走去搔首弄姿,自我感觉良好地以为我喜欢。
没带丫头回过家,一找她不知道怎么就说到出去玩上了,然后就是她在车站有时候是机场等我。半年里我们竟然去了二十多地方\次。玩归玩,我的事我不说她从来不问。我曾经不明白象丫头那样灵得晶莹剔透的人怎么在这上这么大意。等我后来明白了,晚了。
我们趁秋凉前又去了海边。丫头爱海爱得发狂,虽然不太会游泳。天黑下来的时候,海滩上只剩了我们两个。她散开头发仰躺在沙上,穿着牛仔短裤的两条修长的腿在黑暗中激动了我,我翻身压住了她。她全身一僵,然后剧烈颤栗,象受伤的小兽般号叫“放开我!”我喘息着找她的唇,低声说“别叫,没事”。她完全没有反抗,只是发着抖哀求“放了我吧,放了我吧,我怕……”我已经用腿分开了她的双腿,解开了她的衣服。在我支起身解自己衣服的时候,我看到她扭向一边的惨白的脸上爬满泪水,全然任人宰割的表情,嘴里绝望地说着“求求你……”我登时颓了。
我恼怒地说留着你的第一次吧。她怯怯地凑过来说:“我没有第一次了,我被麻奸过……”
五、丫头在我家到处看,惊喜地说:“一清二白,你倒省事!”然后我领教了她的巧手,我看来是垃圾的东西都在她那获得了新生。她能在我下棋的工夫把啤酒罐刷刷刷剪出细条,七编八编成了天鹅样的烟灰缸或者不洒不漏的醋、油壶,还有包装绳的壁挂、卫生木筷的花瓶……连香皂都没逃脱改造,就别说窗帘、桌布了。
不,我没跟她上床。因为她说除了老公和谁都不。她已经对不起老公一次了,不再有第二次。我哂她掩耳盗铃,说将来当她老公的人不知道前生积了德还是作了孽。我破例没赶她走是因为她烧菜手艺一流,尤其是我最嗜的牛肉。每次我称赞那种烧法味道好,下次都会更好。我奇怪她放了什么佐料,她笑咪咪地说:“独门绝艺,概不外传!”
我还是会带人回来,只是下意识地避开丫头。
那假正经的还挺当自己是回事,不高兴地问我那些东西哪来的,我说“女人给的”,她张了张嘴,又闭上了。然后开始不动声色地带些零碎来摆我家里。随她。
六、丫头除了不让我上以外什么都纵着我。我就经常真戏假做图个白开心。最喜欢的是把她推倒在床上扑上去压住然后头一歪打起呼噜,她被我完全覆盖动弹不得,刚开始还条件反射似地发抖,次数多了也习惯了,憋得面红耳赤的咯咯地笑也不服软,只说“太阳晒屁股了快起床!”我当然不起来,把手从她背后伸过去抱住她,象第一次抱她那样,她就温软地偎在我怀里,不再僵挺。她是香的。
我越来越多地跟丫头在一起,不太去见人了。
圣诞前夜我们吃饱喝足疯够了以后躺在河边树林里看月亮。她忽然问我有生以来最让我感动的是什么。我说是看蚂蚁打架,这是我唯一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帮着分胜负的事所以敢动。她听明白了以后笑岔了气。她说最感动她的是报纸上的一段话,“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在哪儿……”
我猛翻身坐起去看她的眼睛,看到里面醉着雾。她说记得那是一个男人写给他未来的妻子的,她只看了一遍就牢牢记住了,曾一遍遍念,念到“那时,就好了”时甚至感动得掉下泪来,那里面的情让人心疼。我问她那男人是谁,她说报纸撕得只剩那人的额头和一只眼睛。
我沉默了大半天,说:“如果那是我写的,你想要嫁给我吗?”
她大笑了好一阵。然后慢慢地说:“我觉得我见过你……”
那晚,她第一次没有回家。
七、我本来打算就此弃暗投明,埋头筑我们俩合法的巢,正赶上户口动迁就拖下来了。
我把这一切归为天意,因为不是我要拖延的。
丫头开始兴致勃勃地筹划生活,俨然主妇。她能把一切变得井井有条,包括我。
我不知道结婚的前景是怎么把一个女人变得无比麻烦的。我觉得我们的生活里忽然平添了了许多罗唣。在没完没了的准备和不知道什么时候到头的等待中我没了耐心。烦的时候我会突然翻脸,大吼大叫,把她推出去关在门外。她总是会在我刚刚消了气还没来得及惭愧的时候回来。我对不用道歉很坦然。
可我还是对井井有条火了。我想打架都找不着人,就在床上拼命发泄。我一晚上不睡,四次叫醒丫头要她从我,她竟饧着眼睛全都答应。我咆哮:“你会不会说不!”她迷迷糊糊地说:“不,跟你不会……”
丫头的消失和出现一样俗套,我把假正经叫来狠狠干了一次,丫头回来时我们还在赤条条地抽着烟。
八、假正经顺势入驻。可她什么也别想指望,因为她说我狠毒,还紧紧的看着我。
我恢复登广告,直到一天我看到一则征婚启事。
“希望你和我一样,头上有血,心中有伤;请你保留所有的秘密,只把你的爱给我;请象我一样管好自己,你拥有全部的自由;请跟我一起面对爱情和生活的琐碎。虽然我还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在哪儿,可我知道你在找我等我,象我等你找你一样。我不着急,咱们的缘还长,终有一天,咱们会在茫茫人海中相遇。那时,我愿意靠在你怀里,看你香甜地品尝我佐以深爱的饭菜,听你说'嫁给我好吗?'以后,就好了……
“但是如果你不是专门为我而来,就请不要让我等候吧,我只等属于我的船。”
我不看名字也知道这种蠢话是谁说的。
我想她嫁不出去了。
我心里突然很酸,然后灰了。
直到今天我没结婚。
女人·男人·友情·爱情·哲理 (ZT)
1 2 3 4 5和谁一起度过一生 [暗冷] (ZT)
1 陌生人2002年春天,我在长沙。
住在省肿瘤医院后院的一间独进独出的红砖平房,松木地板。卧室像鸟巢一样悬在房间半空中的阁楼里。下面放了张笨大的原木写字台,漆成枣红色,晚上灯光照在上面像有一层淡淡的忧郁的红雾。上面放了台电脑,还有散乱的书籍。推开窗,大片大片清冽的风灌满一室,很冷。可以看到青翠葱茏的山就在眼前。伸手可及的绿,充满生机。有太阳的日子,满山云蒸霞蔚,很有画意。一间小厨房,我并不常用,偶尔煮点面条。淋浴的小浴室,有块非常大的木模框雕花圆镜。
有时我去医院的食堂吃饭,要经过一段九曲回廊,穿过一条两旁开满粉白樱花和艳红中国玫瑰的碎石小径。清香的空气浸入了肌肤,令人心宽神怡。有时候,夜澜卧听风吹雨,早晨起来,就看到那条道旁乱红铺了一地,残缺的美丽,让人心里微微地痛。
春天的长沙,下雨是经常的。柔软缠绵的细雨,像一首经典绵长的老歌。心里都是湿答答的。我常常是不带雨伞,从新一佳广场晃过湘江桥一直走到五一广场。在平和堂温暖的店堂漫无目的地穿梭。累了,就进麦当劳里啃根香辣鸡翅,喝杯香浓的奶茶。
那天,他就坐在我对面,喝大杯的可口可乐,用薯条沾番茄酱吃,旁若无人。阿玛尼香水的味道淡淡传来。他抬起头看我。是一张温和的笑脸。嗨,你好。
你好。我微笑。一个英俊的男人。目光敏锐。g-star的男装大衣,里面的纯白棉布衫衣,很洁净。应该是大机构里的白领,或者是自由职业者。
我们面对面坐着,没有多少话。时断时续的语言。他说他叫,黎城。
出门的时候,雨开始下大。我萧瑟地裹紧衣服。尽管已是阳春三月,气温依然很低。雨很暴戾,砸在街上噼噼叭叭。雨帘如织,已看不清对面的景象。
黎城站在旁边。没带伞?
没带伞。我说。
回去吗?他问。
我微笑。回去。
他拉着我到停车的地方。白色的丰田佳美。他打开门。我送你回去吧。
当然,我没有拒绝。
黎城送我到医院门口。我们在那里告别。然后,我目送他离开。
2 周的婚礼
2002年3月28日,周结婚。
是个很好的晴天。我去花店抱了大束的血色玫瑰匆匆赶去东方大酒店。
我看见周已经穿得很体面,举着红酒频频向周围的朋友示意,满面春风。看见我,他有些尴尬地朝我笑笑。“小实,没想到你真的会来。”
美丽的新娘。穿着洁白的婚纱,天使般笑靥如花,眼睛里水光潋艳。周拉着她的小手。他们很幸福。
我独自坐在角落里喝酒。有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
我趔趄着坐进出租车。
3 一些往事
记忆中那是一场非常大的雪。我们走在去火锅城的路。那个英俊的少年用他宽大的羽 绒服盖住我的头。他说,小实,这样你就不会冷了。然后,我把冻红的双手放进他温暖的手心里。那一刻心里温柔软地膨胀。以为以后再不会寒冷。可是,和周,二年后,我们安静地分手。
周说,小实,你应该跟我去北京。
我说,周,我要留在南京。
只因为彼此都不愿对对方妥协。我们都是这么心气高傲的人。
诺言很脆弱。因为曾经相信,所以我们伤得体无完肤。
周离开后,我和女友诺诺在南京路开了家精品店,很美的店名,叫透明玫瑰。三面镶上落地的透明玻璃窗,东边一块粉白的窗帘半垂,遮住了炎热的阳光。我就躲在阳光后面读报纸,看门口摇晃而过的人群。很安全。卖很多女孩子都喜爱的水晶,玛瑙,石头挂饰品,草编凉帽和提包。透明的水晶,用红丝线穿起来,可以有一些不复杂的花式。或做成戒指,或做成耳环和项链。水晶的光芒映着阳光,莹莹欲滴。没有任何杂质,像透明纯洁的心。未经雕琢的圆润的花纹石,用玻璃胶粘成个可爱的娃娃,或笨拙的小屋。柔韧的草编太阳帽,还带着田野的辛辣清香,可以沉沦的味道。天然的大气,让很多年轻女孩流涟忘返。
女友诺诺还在一家公司做着份文职工作,但是她有足够多的时候帮我去搞采购。这是个非常精明的丫头,货源基本上是不用我操心的。有些星期六和星期天,她提个大包飞去广州玩,会在状元坊淘很多便宜又漂亮的小玩意。回来的时候,手指上戴满十个戒指,奢侈得很恐怖。她大声抱怨说广州天气太热,状元坊太多人,卖的东西又乱又杂。然后打开她的大包,我满眼的惊艳。
半年后,周被北京的销售公司派往长沙,做分区的销售经理。他打来电话,问我是否可以原谅他。我一直很想你,小实。
我记得接电话时的心平气和,没有了期盼。对不起,周,覆水难收。我听见自己冰冷的语气,无庸置疑。我想我不能让他再撕扯这处曾经疼痛过的伤口。他叹气,放了电话。 我擦干眼泪,从此坚强。这个曾经爱过的男人。我拿出周的照片。他温和的笑脸,他不羁的抽烟姿势。是我曾经沉迷过的表情。在木棉花盛开的夏夜,他亲吻过的女孩,现在却已经调谢,没有声音。手心里什么都没有,一片荒凉。我们到底能把握住什么事情,什么人。
每个黄昏,都有一个男孩过来看这套价格不菲的紫砂茶具。是诺诺从家中搬出来充市面的。她说,老爸的宝贝,摆在这里会热闹一点,好东西要让大家分享。诺诺下班后一般都和我在一起看店。她看着这个男孩,“他从来不来问我们价格。”我说,“也许,他钱没带够。也许,美好的东西最好只是远远地看着它便足够了。一旦属于自己就不会再珍惜。”
一个漂亮的女孩买了大束的彩色塑料管。她说,她要织365颗彩色的星星送给她的男友。每天都有的祝福。她的脸上洋溢着美满的幸福。真好,这样单纯的女孩,简单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只是那个少年时在有些寒冷的天气里,能把我冰冷的手握在他温暖手心里的男人早已离开。我的心在微微疼痛中怅然若失。
小实,公司里有个女孩对我很好。那天,是2001年8月16日下午。周打来电话。我用肩膀夹住听筒,左手抚摸右手手指。我说,好啊,好啊,祝福你。
可是,小实,你是否快乐。我担心你。你从不肯委屈一下自己的感觉。走在极端,会寂寞。周说,如果可以的话,我还能不能爱你。如果你不再爱我,我会在明年春天结婚。
我的眼泪就那么轻轻地掉下来。我听到骨头咯吱扭曲的声音,很清脆。像记忆中的那场大雪。但是,我说,我们回不到从前了。我的心都死了,不会复苏。
他终于不再抱有希望,黯然挂了电话。从此平静。但是,我多么留恋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那些温暖的情节。只是回不到从前。
诺诺开始恋爱。整天笑盈盈的。恋爱中的女孩是光彩夺目的。诺诺拍我的脸,“亲爱的小实,你是多么寂寞又美丽的人儿哟,应该去恋爱的。”我心如止水,差不多厌倦。
那个男孩还是天天来看这套茶具。偶尔的瞬间,他的目光像鸟的翅膀一样掠过我和诺诺。“如果不是老爸的爱物,我真的会送给他。”诺诺说。我笑。
后来,诺诺跟着她的男友去了广州。走的那天,她抱我,“小实,我担心你,我走后,没有人来陪你了。如果不快乐,来广州找我玩。好好照顾自己。还有,”她指了指那套茶具,“等那个男孩不再来看它了,你帮我拿给我老爸。”
我想,我过不久也要离开这里了。
这几天,男孩只是匆匆地朝那套茶具看一眼便走了。这是个让人奇怪的细节。然后, 那个下午,他似乎是鼓起很大的勇气来问我:“那个和你在一起的短发女孩哪里去了,为什么这几天没有见到她?”我歪着头,看着他。他几乎是微红着脸告诉我真相的。他喜欢诺诺。他每天来这里只是为是为了看到她。他并不是喜欢那套茶具,而是站在那套宽大的紫砂茶具后面,刚好可以挡住他偷偷看她的热切眼神。
爱一个人原来可以天真如此。像透明的玫瑰。诺诺也是简单幸福的人。
后来。男孩不再来透明玫瑰。
再后来,我关掉了透明玫瑰。收拾起简单行李,去了长沙。2002年春天。
周在长沙。
我想我应该去参加他的婚礼。
4 一个约会
我的失眠症从周结婚后开始。失眠的夜里,我上网,在各个网站的bbs上贴些心情贴子。有很多同样不睡觉的人阅读它。很多天后,我发现有个“窗前的雨”总是固定的回复我的贴子,时长时短。他说,你不快乐吗?我感觉得出来。
这是看得懂的人。再后来,我们在qq里聊天。一个机智幽默的男人。常让我很开心。
我通常是在下午四点起床,然后去对面的新一佳买回次日的食物。在巴黎春天花一千多块买回了一双镶水钻的细跟凉鞋,光脚穿着,很惬意。但是那天,我出去的时候却意外地看见等在医院大门口的黎城。风吹起了他的头发。
我习惯性做萧瑟的样子。好冷。
我们去了烈士公园的冰雪世界。进去的时候一人发一件厚重的棉大衣。兜头扑过来的刺骨寒风还是让我睁不开眼睛。黎城拉开他的棉衣。来,这样就不会太冷。他用他的棉衣盖住我的头。是的,一场大雪,英俊的少年,暖和的棉衣。我突然就掉下了泪。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只是身边的这个人从熟悉的周变成了陌生人黎城。
和黎城去芙蓉中路的日本料理店吃生鱼片,放很多的芥沫,眼泪都辣出来。喝完了四瓶啤酒。生鱼片吃到反胃。“为往事干杯!”黎城碰我的杯子。我慌张着看着他,是不是我的眼神暴露了什么。这个男人,他好像知道一切。
深夜十二点,我们把车开到橘子洲头。钻石般璀灿的红绿灯光。夜色淹没了江面。但是有很大的风迎面吹来,带来让人窒息的恐惧。离死亡很近的地方。我说,“为什么来这里?”
以前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常常一个人来这里吹夜风。回去后就会忘掉烦恼。所以我想要你知道,风是可以带走忧伤的。黎城坐在岸边的草地上。
我对着江面尖声呼叫,扔石子。只听见江水被砸开的激烈回响。看不到远处翻涌的浪花。最后,声音也被淹没。我脱了鞋,光脚踏入水中,透骨的凉,让颤栗。黎城,我会变成一条鱼,没冷暖,没有眼泪。
后半夜,我们趴在车里睡着了。睡得很沉,醒来的时候太阳升得老高。黎城在看报纸,看见我醒来,他说,我刚才去买了份报,没也叫醒你,你睡得很好。
黎城,我该回去了。谢谢你昨晚陪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快乐。我会记得这一晚。我说。
5 谁是谁
窗前的雨对我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那是个年轻的女子,安静下面潜藏着激烈。有一又明亮的大眼睛,但是手指却在抚摸着沧桑,很凉的手握在手心里会让人心痛。
他告诉我这些事情的时候我的感觉是熟悉的。我知道,这个人,一定和我住在一个城市。我告诉他,我将离开长沙。这是个美丽的城市,已没有了能够让我留恋的人。
窗前的雨说,我要见你,在你离开这前。
我对着电脑不可遏止地大笑。“我不会见你。”
我只是想见见你。让我看看你,一眼便够。窗前的雨说,很固执。
“我不喜欢这样的游戏。”然后,我下了机。趴在窗边喝凉水。一生这么漫长,我们要经历很多事情,遭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和很多人擦肩而过,没有谁可以停留,也不为谁而停留。和谁在一起度过一生,这已经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了。某一刻,我会想起黎城,想起那个夜晚,那些激烈的让人窒息的夜风。这是可以沉默相对的人。但是,我们离得太远,彼此永远无法了解。
走的前天,我卖掉了电脑,却留了大堆的书。整理房间的时候,手机嘀嘀哒哒地响了起来。“小实,我在下面等你。”是黎城。
我趿着拖鞋跑下去。他站在门口,身影落漠。
小实,能为了我留下来吗?黎城紧张地看着我。我却笑了,肆无忌惮。
坠入深海,我是窗前的雨。他突兀地叫出我网上的id.天啦,黎城竟然就是窗前的雨。我一时愣在那里。分不清是在现实还是虚幻中。
一个年轻的女孩走过。她嘴里哼着王菲的歌:第一次吻别人的嘴,第一次生病了需要喝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