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猪宝宝
发表于 2003-7-14 13:09
引用第10 贴. 发表时间: 14th July 2003 14:03
我对20岁以下的小姑娘没兴趣!!!
注意那个“兴”趣噢!:p :p
road
发表于 2003-7-14 13:12
小猪,你是搞文学的吧!
不要咬文嚼字好不好?
就是“兴趣”,没别的
Le_susie
发表于 2003-7-14 13:16
嘿嘿
就是“兴趣”,没别的
兴趣是可以培养的嘛
小猪宝宝
发表于 2003-7-14 13:17
我什么都没说啊
Le_susie
发表于 2003-7-14 13:22
那样可以留出想象的空间啊
小猪宝宝
发表于 2003-7-14 13:23
是哦是哦
Le_susie
发表于 2003-7-14 13:28
贴数是昙花一现的
没有什么保留的意义
road
发表于 2003-7-14 14:00
那两个家伙一唱一合,估计合伙是开婚介公司的!
road
发表于 2003-7-14 15:45
对!大家不要把我跟她混为一谈了!!!
susie1999
发表于 2003-7-14 16:06
鄙视!
把结婚当饭碗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