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愁湖
发表于 2006-10-21 00:19
更新...我也觉得欠大家好多.
都真人真事了,还放在文学原地,是不是不妥当了?但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鬼话连篇?所以就没有继续写下去.
Keano
发表于 2006-10-21 10:14
真人真事就算是报告文学嘛。。在这里没什么不妥。。
文笔这么好。。不写。。可惜了。。
冰冰凉
发表于 2006-10-21 15:04
写的很好:)
莫愁湖
发表于 2006-10-21 19:47
再次看过去自己写的文字,我都会哭,眼泪会无声无息的流趟下来.这代表我过去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都没有哭,好像三峡大坝一样把眼泪积蓄在心里,用心安静的去写回忆而不让记忆有丝毫的被打扰.
但现在以旁观者的身份去看待这些用心血铺就的文字,用文字堆积起来的场景,用场景描绘出来的人物,用人物表达出来的对生活的理解, 我就会流泪,一个人在房间里流泪.我也觉得写这些文字的男人是个混蛋,混蛋到能够如此的冷静的把爱恨解剖得如此清晰.这样的清晰很残忍,残忍到无法正视.
爱和恨,总是交织在一起.如果曾经有过足够的爱,那现在就会有刻骨铭心的恨,而且这样的恨,无法随着时间而消退.所谓的消退,只是自己一再克制怒火之后的勉强.
我爱老六,也爱阿惠.这一切在十年之后都清晰无误的表达出来,好比突兀于海边的岩石,无法再用任何语言去掩饰,去欺骗自己.岩石就是岩石,坚硬而且毛躁,绝对不是鹅卵石的光滑圆润.
我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开始拒绝回忆而用现实的温馨去代替内心的清醒.但当我看到过去的文字,我还是马上就会清醒.
生活或许就是在弯弯曲曲中体现出每个人的性格.善和恶,都是一时之所为.宽容他人就是给予自己一个机会去重新开始.
Keano
发表于 2006-10-21 19:57
已经放下的何必再担起呢。。逝者已以。。十年的岁月。。他早就再世为人了。。
Keano
发表于 2006-10-22 10:38
原帖由 莫愁湖 于 2006-10-21 21:12 发表
楼上的,你没懂我在说什么.我说的是她,不是他.否则我不会如此纠葛.
我还写下去么?
算是没看懂吧。。总以为。。没有老六。。你和阿惠之间的爱恨不会痴缠至此。。现在。。他已经去了。。她和你还有几十年的人生。。你的兄弟有在天之灵。。也不愿看到你因为不能宽恕而不能得救。。
作为读者。。俺希望。。你写吧。。写的时候。。疼是疼了些。。写完了。。也算是一种了断。。心里的刺不拔出来。。那伤口将永远不能触碰。。
叶随风
发表于 2006-10-22 15:02
楼主,不曾拿得起,又如何放的下.
10多年过去了,年少时的对与错真的还那么重要吗?
既然还是放不下她就不如不放
Keano
发表于 2006-10-23 10:39
time to say goodbyeeeeeeeeeeeeeeeeee
http://hennebelle.free.fr/AP 1996-2002 - Track 05.mp3
叶随风
发表于 2006-10-23 18:42
顶
等楼主更新
bear
发表于 2006-10-25 15:05
题目就很喜欢,文还米看先支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