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ap 发表于 2006-7-2 19:15

学生打工可以超过90天?

签证上的一条,一直没有弄清楚,现在询问法律达人,或者有经验的帮我看看:)
我签证上这样写的:
Fachpraktikum, gemäß Paragraf 2 Nr. 1 BeschV gestattet.
Beschäftigung bis zu 90 Tage oder 180 halbe Tage im Jahr sowie Ausübung studentischer Nebentätigkeit erlaubt.

这句话是不是说,除了平常的90天或180半天(工作性质不限)允许,打学生工(个人理解是和专业相关的工作)也是不限?
Ausuebung studentischer Nebentaetigkeit是否一定局限在学校内呢?$汗$

谢谢先

krap 发表于 2006-7-2 21:46

没有人知道吗?自己顶

sunboy 发表于 2006-7-3 10:00

原帖由 krap 于 2006-7-2 22:46 发表
Fachpraktikum, gemäß Paragraf 2 Nr. 1 BeschV gestattet.
Beschäftigung bis zu 90 Tage oder 180 halbe Tage im Jahr sowie Ausübung studentischer Nebentätigkeit erlaubt.

我知道。
1。你对每年打工90天的理解是对的。
2。后面的"sowie Ausuebung studentischer Nebentaetigkeit erlaubt"简单地说,就是如果你在学校做hiwi的话,打工的时间不算在90天以内,在企业打工这点不适用,不管你做的是不是与专业有关的工作。

yueyuewang 发表于 2006-7-3 13:01

请问楼上的,90天是怎么算的呢?周末也包括在里面吗?还是人在企业上班时候有一天算一天呢?谢谢

mixmas 发表于 2006-7-3 18:36

Ausübung studentischer Nebentätigkeit 也就是LZ理解的和专业相关的工作

这个以前是可以申请额外的特殊许可的,只要是在大学里面做HIWI或者是和专业相关的,就可以不算在那个90天或者180个半天里面。以前是要向外管局申请的,但是现在还有没有这么一个说法,就不太清楚了

90天或者是180个半天,指的是工作天,不论是假日还是周末(换个角度来说,这假日周末的你工作了,老板不给钱,能行不?道理是一样的,工作了就算)。4小时算半天,6小时算1天。

yueyuewang 发表于 2006-7-4 11:10

楼上没理解我的意思,我是说比如合同上写3个星期,也就是21天,从几号到几号,但是周末的时候是和德国工人一样休息的,也就是说实际只工作了15天,那么休息的6天算不算?

mixmas 发表于 2006-7-4 12:39

你自己没有写清楚我当然就不能够正确理解了,呵呵

工资的算法和实际工作天数有挂钩的说法

你的合同是按天数算的,那么没有上班的日子不应该算在内。

但是有的公司比如说BOSCH是按月算工资的,那么如果有人拿了8周的合同,就必须大约算60天这样。因为哪怕是周末或者是轮班休息,这个工资是按月给的,那么天数就要算。


这个不是我空口无凭讲出来的,去问问那些老打BOSCH的同胞就知道了,比如说寒假拿了8周,到了暑假哪怕人家有工,要么不要,要么最多再给4周。我们问过人事部,得到的答复就是这样,斯图加特3家BOSCH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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