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www.hausaufgaben-heute.com 催款信
一个朋友在www.studentensupport.de免费注册的时候,同时跳出了另一个网站的链接www.hausaufgaben-heute.com,也提示要求注册后才能浏览信息,结果她没仔细看也注册了。现在收到该网站的Mahnung,让她支付一年的费用84欧元,也就是每个月7块钱。原来在注册的时候就算你跟该网站签定了合同,只是她当时没有看到。她想请问大家,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谢谢了! Bitte hier lesen:
http://www.stiftung-warentest.de/online/steuern_recht/test/1146386/1146386.html 这就相当于不看清楚就签合同,只能自己吃亏咯 我也anmelden了..本来想上来发帖求助,没想到也有受害者...这种情况合约到底能不能生效阿..
急阿..:mad::mad::mad::mad: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6-8-11 21:18 发表
这就相当于不看清楚就签合同,只能自己吃亏咯
心想只要不随便签字,不随便给konto就可以了..没想到德国人还有这招阿...$bs$$bs$ 楼主,,找到解决的办法了没有阿... 原帖由 cd168 于 2006-8-11 18:31 发表
Bitte hier lesen:
http://www.stiftung-warentest.de/online/steuern_recht/test/1146386/1146386.html
Danke sehr!! 原帖由 德国流浪汉 于 2006-8-12 13:33 发表
楼主,,找到解决的办法了没有阿...
我不知道她处理的怎么样了,你也去看看2楼发的那个链接啊。
如果有结果,我会上来告诉大家的。
也祝你viel Glück了! 我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我就给那个公司写了封信,后来就没事了.要不楼主也写封信试试. 原帖由 jianjian 于 2006-8-12 14:44 发表
我不知道她处理的怎么样了,你也去看看2楼发的那个链接啊。
如果有结果,我会上来告诉大家的。
也祝你viel Glück了!
2楼的那个连接看过了,,不知道适不适用我们这种情况..
因为还是有点区别的..他们要求10天内交清钱加罚款...现在没剩几天了阿...我这几天会留意楼主的帖子,,一有消息及时通知阿...谢谢了阿 原帖由 zsr 于 2006-8-12 15:54 发表
我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我就给那个公司写了封信,后来就没事了.要不楼主也写封信试试.
不过那个网站好像说只能2周内kudigen....当时只是想就提交了那几条基本信息而已,根本没想到说会产生费用,之后仔细看了才发现..
请教一下!!!
您上次怎么弄的阿,,要写些什么内容... 我就说我是个外国学生,德语不好.当时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所以才ANMELDEN.但是我真的不需要这个服务啊.反正你就把自己说的可怜点.
祝你好运吧. 谢谢楼上的,,但是有的朋友建议不要理睬,如果回信就证明确实登记过,逃也逃不掉,,到底该怎么办阿..烦死了..楼主那边有消息了没有阿... :(不知道楼主事情解决了没有?
偶也碰到了类似的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个连接给的是关于EBAY的东东,好象跟这个还有些区别. 我是上网查旅行社,没看就给BUCHEN了,过两天收到信,说是不去也要付钱,真是郁闷啊!这种情况怎么办啊??????:mad: 刚问了处理的情况。
她请了一个德国朋友给hausaufgaben-heute.com打了个电话,经过交涉,对方只同意将两年合同减免为一年,不过还仍旧在交涉中,不知道最终结果。
也许在交涉中,要么象12楼的说自己的德语水平不好,没看明白,要么还是请德国同学帮忙打电话交涉一下。我也不知道了,还是要看碰到什么样的人的。
祝你们大家都能顺利解决问题!有新的进展的话我会来告诉大家。 Wenn man einen solchen Brief mit der Behauptung bekommt, dass er mit seinen Daten und Password angemeldet hat, braucht man zunächst gar nichts zu machen (keine Erklärung, auch nichts zu bezahlen). Nach Rechtsprechungen (2楼的那个连接) muss die Firma nachweisen, dass wirklich "Du" (nicht jemand mit deinen Daten und Password) angemeldet hast.
Nur zur Information:
Nach einem Urteil des Landgerichts Darmstadt (Az. 25 S 118/2005) dürfen IP-Adressen nicht gespeichert werden.Sie müssen sofort nach Beendigung der jeweiligen Verbindung gelöscht werden.
[ 本帖最后由 cd168 于 2006-8-15 11:28 编辑 ] 好多受害者,有没有专业人士出来说说话阿... Für so was braucht man keine 专业人士. Die Rechtslage ist eindeutig. Ich habe in 2楼 und 16楼 alles erklärt.
[ 本帖最后由 cd168 于 2006-8-15 13:05 编辑 ] 真的非常感谢楼上的热心帮忙..我就这样不予理睬么?既然收到了律师信又不做解释,会不会被认为是藐视法律阿??要是再收到律师信,再严重的收到法院的信那该怎么办阿... 不会被认为是藐视法律. Man muss auch zunächst beweisen, dass Du 催款信 und 律师信 überhaupt bekommen hast. 收到法院的信 muss man dann nur erklären " Ich war es nicht".
[ 本帖最后由 cd168 于 2006-8-15 13:31 编辑 ] 多谢楼上的建议(Az. 25 S 118/2005),呵呵,我喜欢,已经跟web.de坚持一周了,每天邮件往返,他们威胁我,说什么罚款拉,上法庭拉什么的,我说上就上吧,我还没去过呢。有了楼上的案例,我更坚定信心了。
不过,有点不清楚的是:以前的判决对将来有效吗?可以引用吗?楼上是学法律的吗,还请指教。 以前的判决可以对将来有效. 可以引用. 我不是学法律的.
楼上的朋友不要理睬催款信, 不要邮件往返.
[ 本帖最后由 cd168 于 2006-8-17 08:37 编辑 ] 我今天也去uni的法律援助咨询了,他们说现在要做的就是写个书面的kundigung,上面表明自己的立场,列出不是你的理由。。表明那个在上面注册的不是你本人,可能是某人蓄意使用了你的电脑,在你电脑上注册了。。当然这要在你根本没使用过他们服务的基础上,所以适用于误点了的人。。然后表明除非他们能出示是我们本人注册并已经使用他们提供的服务的证据或者记录,单单那些简单的资料,可以被很多人所知道的。。也就是说可以轻易的被非本人使用。。就相当于别人可以轻易盗用了你的资料,因为这些资料是很容易通过一些银行账单,你所填过的申请表格等等被人所获知。。最后也威胁一下他们,别在恐吓打扰你 不知道楼主那边处理的怎么样了。。 德国贱人多的是,看起来道貌岸然的,其实他们想的跟我们差不多!一样是花样百出的圈钱骗钱,不要以为到了国外就能好拿去,在国内时候抵抗假货,诈骗的本事也要随时拿出来堤防着点! 爱忙让他们自己忙去,别理他们
争到底!
我是楼主的朋友,即受害者,我已经接到他们发的律师信,尽管我请朋友写信与他们交涉过,他们仍旧很无耻。今天事情刚刚有点眉目,所以才见大家。不知另一位受害者事情处理如何,希望也回帖。如果问题解决得不顺,请看下面的网站
http://www.verbraucherzentrale-berlin.de/vz/html/modules/edito/edito.php?idedito=4
http://www.verbraucherzentrale-berlin.de/vz/html/modules/edito/edito.php?idedito=19
http://www.verbraucherzentrale-berlin.de/vz/html/modules/x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460
www.verbraucherschutz-forum.de/?show=1299-8216 ]
希望对关心此版块的朋友也能有所帮助。 这个网站好恶心$bs$
再次求助!!!!!
我也同样中招了,不知道大家这种事情是怎样处理的?!前一段时间为了找房子,上了一个网页叫http://www.wohnung-heute.com/,我注册了一个新用户,14天后他们发给了一个帐单,要我先交一年的钱12*7=84欧(合同是两年的),由于我的粗心,导致现在的情况。
由于一切都在网上进行的。想问,没有我的签字是否也具有法律效应?除了交84欧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今天给他们去的信,主要想把合同kuendigen了,还在等回信。
他们限制我七天之内把钱转过去,要不然我要转的钱会更多,所以很着急,请懂法律的和碰到过相同遭遇的朋友指点迷津。 我觉得比较好的方法是,
你说你没有在网上签过合同,
至于为什么他们会有一个的据说是你签的合同,你也不知道,
也许是你的朋友用你的信息在网上注册的。
另外一个比较老实的,但是比较麻烦的方法是,
你说你在网上注册时没有注意到 klein gedruck的收费说明,
你一直以为是免费的,所以你要 mich von diesem Vertrag lösen,
因为 ich über die wesentliche Eigenschaft Ihrer Dienstleistung im Unklaren war
另外,与这种流氓公司打交道的话,
都要写书面的信,并要求他们能对 Eingang des Briefs schriftlich bestätigen,
重要的信,如解约信,最好寄 Einschreiben 或者 Einschreiben mit Rücksendung.
[ 本帖最后由 kuan 于 2007-1-11 10: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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