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十万火急的问题!!真的很急啊!
我老公在2004年12月与德国一家公司签订工作合同后来德国工作(我也是一起过来的),期间在05年9月同公司续签了一次合同(加上04年12月那一次,一共是签过两次合同了). 目前,德国另一个城市的一家公司想请我老公,条件更为优厚,但只签两年合同.可我们听说在德国,签过两次工作合同后就可以获得长期(比如5年甚至是开放性)的工作签证.但这是基于与同一家公司续签呢,还是无论和哪家公司签约都能获得长期合同?如果哪里都一样,那我们自然选一个更好的,可如果的确和原来的公司续签才能得到长期的开放性的工作签证,为了居留,也只好选择原来的公司了.
问题很急,因为这两日就要决定和哪家公司签合同了.所以恳请大家帮忙啊!!!!
[ 本帖最后由 bigorange 于 2006-8-23 11:19 编辑 ] 没听说过这样的规定。拿长期居留(不是跟人结婚的)要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硬条件,就是要交足60月的社会保险,不然就不符合条件。所以你们还是选条件优惠的比较好。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6-8-23 19:40 发表
没听说过这样的规定。拿长期居留(不是跟人结婚的)要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硬条件,就是要交足60月的社会保险,不然就不符合条件。所以你们还是选条件优惠的比较好。
谢谢你的回答.我也知道这个硬条件,我是问关于长期工作签证能否有长期的开放性质的.另外,论坛里一个朋友说象我LG这样换公司的话得回国申请新的工作签证,请问是这样吗? 那60个月的保险是不是需要连续呢?如果两次雇佣相隔几个月的话,累计60个月能不能申请长期居留?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6-8-23 19:40 发表
没听说过这样的规定。拿长期居留(不是跟人结婚的)要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硬条件,就是要交足60月的社会保险,不然就不符合条件。所以你们还是选条件优惠的比较好。 原帖由 carrier 于 2006-9-3 23:58 发表
那60个月的保险是不是需要连续呢?如果两次雇佣相隔几个月的话,累计60个月能不能申请长期居留?
不用连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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