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谁能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那么我们大家就有富了。
或者大家联合起来请律师打官司了。 原帖由 cooltea 于 2006-8-27 01:13 发表
唉。人倒霉的时候,喝口凉水都能塞牙缝,这次,我可算是倒霉到家了,明明是EMS,转身就变成GDSK,还给我来了信,真是不怕贼偷,就怕GDSK惦记$bs$
下面是我发的求助贴: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 ... ...
同情。。$握手$
以后记住用空运海路陆。。千万别忘了。。
都是教训啊。。 原帖由 cooltea 于 2006-8-27 10:59 发表
$郁闷$买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本来是很高兴的事,真的急用也没法子了,黄花菜早凉了,谢谢你的建议。我要好好考虑一下,怎样写这封信。呜呜,你说,我要是早几天看到$angry,我还敢用EMS吗,借我楚霸王的胆我也不敢阿 ...
那受到律师信之后呢?会被强迫交钱吗?
9月6日,重新认识EMS
今天,在晚上本来是要查查看,我的包裹是不是顺利发回朋友那里了,却看到让我无语的几条记录。详细的内容我发在一楼了。真是,真是,唉。包裹啊,我还能见着你吗? MD,想起EMS,我也要气死了。。MD,该死的GDSK..快去死把 没错没错 该死的gdsk 应该是滚蛋sk 骗钱?没门!
怎么还不倒闭关门啊 真不明白怎么想的 他们说海关收的关税已经从他们那里扣除了 所以收件人得给他们这个钱以及那个什么Abwicklungsgebühr 那么收件人不收这个包裹了 给退回去得话 不一样还是要费人工的么 那么他们说的海关已经扣除的钱 他们就白交了啊 还是要再费道工序要回来啊? 真是的。。。
我坚决不给一分钱 宁可退回去 换别家再寄 顺便还要找国内的ems算帐$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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