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支付的Sozialversicherung的时间该如何证明呢?请大虾指教。
由于搬家原因,做毕业论文公司寄给我几个月的工资单没有收到。以后如果想换长期居留,那么那60个月的Sozialversicherung该如何证明呢?一定要用公司寄给我的工资单里的社保证证明来证明吗?还是社保公司都存有档案,不用自己再另外证明呢?这60个月可不可以是不连续的?谢谢! 你交的保险都有记录的,不然以后怎么给你算退休金。你交了60个月的社会保险,就有权利领退休金。这个60个月可以是不连续的。在学习期间交的是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来折算的。如果你要证明的话,可以找他们要。 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在德国工作三年,然后回国两年,之后又来德国工作两年,这时候也是可以申请长期居留的,对么? deutsche Rentenversicherung 原帖由 carrier 于 2006-9-5 23:56 发表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在德国工作三年,然后回国两年,之后又来德国工作两年,这时候也是可以申请长期居留的,对么?
居留应该是连续的吧。回国两年,居留都没有了。外国人法上有规定的,离开德国多长时间,还是可以被记为居留没有中断。只拿两年的居留要申请长期居留应该很难的。 我用税卡上班的那些日子,扣了养老保险的都有单子附带工资单寄来,有的时候会退迟一个月寄,但是总有的 谢谢各位,明白了。 谢谢你的回答,还不明白的是:
前一份工作,签证是跟随公司的,那么也就是说一旦从这家公司离开,居留就无效了,按理说就要离开德国了,那如果此时新的工作才开始申请居留,到居留申请下来还有一段时间,那么这段时间的空白期应该怎么办?是否需要离开德国,新的居留下来之前的这段时间在多久之内可以认为是居留没有中断呢?
如果提前办理新的居留似乎又不符合法律或者新公司也不愿意这样做,那么是不是要保证前后两个工作居留要严格保持一天不差才能算连续呢?
问题有点钻牛角尖了,不过确实不明白,还请指点。
谢谢。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6-9-6 19:57 发表
居留应该是连续的吧。回国两年,居留都没有了。外国人法上有规定的,离开德国多长时间,还是可以被记为居留没有中断。只拿两年的居留要申请长期居留应该很难的。 原帖由 carrier 于 2006-9-7 23:35 发表
谢谢你的回答,还不明白的是:
前一份工作,签证是跟随公司的,那么也就是说一旦从这家公司离开,居留就无效了,按理说就要离开德国了,那如果此时新的工作才开始申请居留,到居留申请下来还有一段时间,那么这段 ...
你要解约都是有一定的解约期的,最少是一个月。所以你还在老的公司,还没有取新的公司上班的时候,就可以开始办新的居留了。除非是被老的公司解雇,但是到时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这样才会出现你的说的那种状况。一般一、两个月应该不成问题的。
[ 本帖最后由 jochenkan 于 2006-9-9 21:18 编辑 ] 那我就明白了,谢谢jochen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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