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盖章开始,签证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拿到签证最长为三个月,所以担保函总共有效期为六个月。
担保函里有一条写起始时间,那是指担保人开始承担的日期,限制签证日期。与担保函有效期无关。 原帖由 baikai 于 2008-9-22 14: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时间限制!
从盖章开始,签证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拿到签证最长为三个月,所以担保函总共有效期为六个月。
担保函里有一条写起始时间,那是指担保人开始承担的日期,限制签证日期。与担保函有效期无关。
没有这么绝对,我妈妈刚刚拿到的签证,10月中到明年1月中,我是今年4月份给她办的经济担保,当时就写上了邀请她10月份过来,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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