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合同的延长,熟悉Arbeitsrecht的请进!
毕业后在德国公司拿了2年的工作合同,现在即将到期了,公司找了不是理由的理由只给延了一年。一般2年合同之后都应该给无限期合同的吧, 现在觉得公司很有可能在明年项目快完成的时候不再继续给合同,而让走人。 听说一种说法是,第一次2年合同后,再延就自动是无限期的了,公司就不能再随便解雇了,真的有这种说法吗? Ja, befrist Max.2Jahren, danach unbefrist 公司现在给的1年的延长合同,这个合同等同于无限期合同吗? 因为要去申请无限期签证,必须出示无限期工作合同,所以这个合同很重要的说。 原帖由 haomama 于 2006-9-17 14:27 发表Ja, befrist Max.2Jahren, danach unbefrist
那要什么性质的工作了,如果是个project的话,还有3,5年befristet的合同呢。 原帖由 pingui 于 2006-9-17 15:03 发表
公司现在给的1年的延长合同,这个合同等同于无限期合同吗? 因为要去申请无限期签证,必须出示无限期工作合同,所以这个合同很重要的说。
不等同。
但如果你是在大学或研究所工作的话,你可以去外管局申请无限期的签证。如果工作人员不刁难你的话,因为这种现象在大学和研究所很普遍的。 无限期的合同也没什么区别,项目到期后照样可以昆你:cool: 原帖由 haomama 于 2006-9-17 14:27 发表
Ja, befrist Max.2Jahren, danach unbefrist
谁说的?根本没这事。延不延,延多长都是公司自己的决定,没有哪条法律上写着两年后就必须给无限期。就是给无限期也一样可以解雇你,只不过公司要给你点赔偿。
建议楼主还是赶紧找别的出路吧。 原帖由 gast 于 2006-9-22 17:11 发表
谁说的?根本没这事。延不延,延多长都是公司自己的决定,没有哪条法律上写着两年后就必须给无限期。就是给无限期也一样可以解雇你,只不过公司要给你点赔偿。
建议楼主还是赶紧找别的出路吧。
§14 Teilzeit- und Befristungsgesetz (TzBfG) 不是,是合同最多延长2次,你第一次得到2年,然后又延长1年,那么第三次要么给你永久合同,要么没法继续签合同了,第一次给几年没有关系,是有期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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