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einrose 发表于 2006-9-25 15:22

急啊,关于MITFAHREN,刚又收到信说他要找律师

请教各位法律大大,关于MITFAHREN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在网上找了个人,愿意坐他的车从布拉格回来,他在网上写一人15欧,我们算了时间合适就给他打了电话,不过他很不NICE,说15欧是他在网上写的,实际要30欧一个人,本来说好要到我们的城市会合,可他又让我们到附近城市才上车,我们本来是回程跟他的,后来算时间去程也合适,就搭了他的去程车,路上他开得很飘,还撞坏了后视镜,对我们也不友好,我们的心情真的很差.不过我们当然如数给了钱.
后来的事情我就搞不明白了,我们和他说了回程可能会变,可能要改地方,他说没问题,短信联系,最后一天,我们出了些情况,行程有变动,还有个原因,就是我觉得他开车技术令我担心,我们就不跟他的车回了,提前2小时发了短信告诉他,可他居然说我们令他带不了别的人,所以我们虽然没有坐他的车,可一样要付他每人30欧的车费.还发威胁信,说一定要我们28号前给他汇款,这样算哪门子事啊,请问这笔钱我们一定要付吗?我们违法了吗?
急啊,多谢各位帮忙看看!!!!:mad:

[ 本帖最后由 kleinrose 于 2006-9-28 19:00 编辑 ]

东篱 发表于 2006-9-25 15:57

别理他, 爱告不告, 把短信留着当证明.

kleinrose 发表于 2006-9-25 16:32

谢谢,我真是很纳闷,问了德国人,他们也觉得不可思议,MITFAHREN本来就是司机去某地办事,为了节省油费,在网上发帖,看有没有人顺便一起搭车分摊油费,有当然更好,可没有难道他就不去吗?更何况他在网上写15欧,可实际收我们一倍价格,我们也照给钱了,难道说一定要再搭他的车,明知道他技术不行,车门也关不严,被撞碎的后视镜也不知有没修好,人品也差(讥笑我LG的德语发音,对我们很不NICE),一定要把自己的生命交给这种人吗?更何况每个人都有突发事件,难道MITFAHREN口头联系的人都一定准时无误一个不差得吗?没有搭车也必须付费吗?我真的觉得这个捷克老头想钱想疯了,我们去的时候收了我们这么多钱,他又不是为了我们才出行,他也不是什么盈利机构,对于他个人已经很省钱了,还要我们付我们没搭车的钱...

对不起,太罗嗦了,不过真是很气愤.

[ 本帖最后由 kleinrose 于 2006-9-25 17:11 编辑 ]

joana0163 发表于 2006-9-25 16:46

没事,别怕,这不违法, 是有时侯会碰上不好的德国人.;)

kleinrose 发表于 2006-9-25 16:53

多谢了,因为没碰过这样的事好担心,所以发了这里和芊芊两个版块,都有热心的JMS回答,真是很感激!!!!

mixmas 发表于 2006-9-25 17:17

说个其他的,提前2个小时回绝,好象时间也太短了,确实打乱了司机的计划


这个司机也真是的,不好好开车

LZ再看看吧,如果不付,他能拿你们怎么样。你们把那个网页打印下来,保存了没有啊,如果闹起来,你们可以说,单程15,来回30,有一程没有乘他的车,但是钱早就付清了。

kleinrose 发表于 2006-9-25 17:23

原帖由 mixmas 于 2006-9-25 17:17 发表
说个其他的,提前2个小时回绝,好象时间也太短了,确实打乱了司机的计划


这个司机也真是的,不好好开车

LZ再看看吧,如果不付,他能拿你们怎么样。你们把那个网页打印下来,保存了没有啊,如果闹起来,你 ...

谢谢,网页没有保存,好象日期过了,也找不出来了.

ksw 发表于 2006-9-25 22:45

我看这事要一分为二, 他多收钱是不对.但是,LZ提前两个小时通知他,的确会让他不能再找人搭车. 换了别人都会为不守信用的人气恼. 就像LZ气恼他说好的15欧.不过,这是其实就是个诚信问题,估计法律上不会有什么麻烦.在租房上也经常有说好的事,经常改变,不过没有书面合同,法律是不会承认的.

实况家家 发表于 2006-9-25 23:08

他估计就是吓唬你.
不过提前两个小时是时间短了点了,他生气也是可以理解.
但他前面骗人什么的就不应该了
再说他又没什么合同,怎么找你

明日之星 发表于 2006-9-26 01:27

不用理他,我经常搭别人车,不同的德国人都碰到过爽约的,LZ你们是好心也有自己的苦衷提前2小时给他发消息算不错了,已经算仁至义尽了!如果是我的话再也不会和他联系,看他电话就不接。听到他声音就挂掉!
很多要搭车德国人,都是开车人打电话去问怎么还不来才告诉来不了。开车的也只能一笑了之。
所以经常在MITFAHRGELEGENHEIT上会有些帖子写得很过分,因为他们被爽约过。
还有你们又没签合同,不用怕。

讥笑外国人的口音就象讥笑他自己不能生孩子一样!低能!估计他和你们比也就这个优势了,下次和他们说英语,10个里9个都会傻掉,立马没了那股傲气。

说些题外话,我在车上碰到个失业的酒鬼,对我们说你们外国人为什么在德国。。。一穿穿的骂。
我回了句英语,说我不说德语。然后他开始绞尽脑汁想,过了5分钟才把那句德语翻译成英语告诉我,之后就一直重复那句话,没新词儿了(不过我还是蛮佩服他的,哈哈!)

kleinrose 发表于 2006-9-27 02:20

原帖由 明日之星 于 2006-9-26 01:27 发表
不用理他,我经常搭别人车,不同的德国人都碰到过爽约的,LZ你们是好心也有自己的苦衷提前2小时给他发消息算不错了,已经算仁至义尽了!如果是我的话再也不会和他联系,看他电话就不接。听到他声音就挂掉!
很多 ...

是的,其实我不是个不守信用的人.只不过这个人在我看来并不善良,如果我们的去程不是诸多插曲,如果我们碰到的人真诚善良,我就是回程不跟他,也会付他一定的费用.不然我的良心会不安.
有些JM说的提前2小时告诉不应该,可我的突发情况是那时发生的,我的确没有办法解决:mad:

金鱼眼 发表于 2006-9-28 16:55

别理他,多的是德国人坐mitfahren最后一刻才说不来的,有些就干脆关机。他看你是外国人,以为你不懂。别给他欺负了。$angry

kleinrose 发表于 2006-9-28 18:49

原帖由 金鱼眼 于 2006-9-28 16:55 发表
别理他,多的是德国人坐mitfahren最后一刻才说不来的,有些就干脆关机。他看你是外国人,以为你不懂。别给他欺负了。$angry

谢谢MM了,刚收到他EMAIL,这两天发了好多给我,让给他银行转钱,刚收的信还说他要找律师,我也很生气,如果碰到的是个善良的人,我会付他一定费用,因为良心不安,可这么个人,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我刚也给他回信说请他不要再写信来,如果找律师就找吧,我也可以找律师.
不过我在想这种MITFAHREN约定,我们是用EMAIL来约定的,有法律效力吗?

kleinrose 发表于 2006-9-28 19:04

他刚写的信中说要请律师来解决,我也给他回信说那我们也会请.
不过我想问下法律达人,我们之间约定MITFAHREN是通过EMAIL来的,落款都会写上姓名,这样诉诸法律我们会不会败诉呢?

iambaobao 发表于 2006-9-28 20:44

在德国真是什么都得小心呀, 什么人都有, 这是什么事情呀

iambaobao 发表于 2006-9-28 20:47

楼主, 你们把你们信箱炸了, 这样他就找不到你们了,

手机关机, 或者换一个

violazen 发表于 2006-9-29 09:35

我觉得楼主可以在信中强调,去程15欧,他私自涨价变30欧,就算回程的补偿了。对于他的驾驶技术,车辆状况,人品问题,我们十分不满意,要在那个mitfahren的网站上做评价,他以后也别想再从那里找得到mitfahren了。

okle 发表于 2006-9-29 23:29

这种德国人渣真的不少
不得不说,支持搂住

明日之星 发表于 2006-9-30 01:51

靠,上次就和你说了,别再理他。他个老头有的是时间,你直接把他的地址给BLOCK掉。
眼不见为净,闹几天没动静他也就累了。现在你给他回信,他更来劲。
知道神经病为什么要影响人家吗?因为他要找人陪他一起神经!
放心吧,我打赌他肯定不会去告的!还有如果他打电话来,你就接,不过别说话,直到他挂了,等赚够他30EURO话费再考虑是不是给他钱。
波兰老头,TMD,我还真认识一个脑子有病的。

还有,中国人都是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我们不是懦夫,永远忍气吞声的,以后对你一辈子都有影响,永远咽不下这口气,所以这次LZ一定要坚持!让他咽不下;)
LZ一定是个MM,和我老婆一样。胆子比较小,如果碰到我,在捷克我就不会给他多一个字儿!还TM回去呢,不更他走也不会和他说!!!$bs$

有些时候要把自己的素质显得低些,不然受气的永远是自己!$高$

[ 本帖最后由 明日之星 于 2006-9-30 02:03 编辑 ]

kleinrose 发表于 2006-9-30 20:51

原帖由 明日之星 于 2006-9-30 01:51 发表
靠,上次就和你说了,别再理他。他个老头有的是时间,你直接把他的地址给BLOCK掉。
眼不见为净,闹几天没动静他也就累了。现在你给他回信,他更来劲。
知道神经病为什么要影响人家吗?因为他要找人陪他一起神经 ...

谢谢GG了,GG的很多话很有道理,我受益匪浅,再次感谢!!

Benzin 发表于 2006-10-1 12:05

别理这种人就完了,他也就是吓呼人,找律师要花钱的,而且为了30欧找律师,万一真的打起官司来诉讼费用是输的出,他也知道不可能一定打得赢,才不会为30欧去冒险花好几百甚至上千欧.他也就是以为外国人怕事.另外找律师,据我所知最便宜的律师信也要超过30欧,就他那条件,估计也请不起律师.所以不用怕,万一真想回信就跟他说你不怕上法庭.象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直接上法庭的,德国规矩一般是先写律师信,没有作用才考虑上不上法庭.所以即使你收到他的律师信了也不用害怕,最差结局就是给他30欧,而且是不回发生的.

kleinrose 发表于 2006-10-1 12:40

原帖由 Benzin 于 2006-10-1 12:05 发表
别理这种人就完了,他也就是吓呼人,找律师要花钱的,而且为了30欧找律师,万一真的打起官司来诉讼费用是输的出,他也知道不可能一定打得赢,才不会为30欧去冒险花好几百甚至上千欧.他也就是以为外国人怕事.另外找律师, ...

真是很感谢!!$握手$

dream928 发表于 2007-1-13 13:21

原帖由 ksw 于 2006-9-25 21:45 发表
我看这事要一分为二, 他多收钱是不对.但是,LZ提前两个小时通知他,的确会让他不能再找人搭车. 换了别人都会为不守信用的人气恼. 就像LZ气恼他说好的15欧.不过,这是其实就是个诚信问题,估计法律上不会有什么麻 ...


赞成!

xdjm1 发表于 2007-1-13 22:19

你要在家没事,又想练练德语,就当找了一个笔友。每天与他邮件联系,你说你要请律师,告他诈骗罪,说好15欧,后来强行要你们30欧。:D :D

fc200x 发表于 2007-1-13 23:32

又见老帖!!

lulu5839 发表于 2007-1-17 16:26

对付流氓就得更流氓。。。。。:cool:

ftketty 发表于 2007-1-17 18:07

太表脸了$bs$ $bs$ $bs$
现在还在骚扰没有了呀???
再找你估计可以直接告他扰民了$angry $angry

lashlong 发表于 2007-1-18 00:32

原帖由 kleinrose 于 2006-9-28 18:04 发表
他刚写的信中说要请律师来解决,我也给他回信说那我们也会请.
不过我想问下法律达人,我们之间约定MITFAHREN是通过EMAIL来的,落款都会写上姓名,这样诉诸法律我们会不会败诉呢?

为了30欧打官司估计可能不大吧,估计他也就是吓唬你
你第一次付30欧,就说已经支付回程了就行了。

不过提前2个小时的确是多少过分了些$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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