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人不淑谁之过?(原创)
声明:为了方便叙述,用了第一人称。虽然是以第一人称讲故事,但文中的“我”绝不是俺二妮子本人,而是发生在我身边的真人真事。一 缀学私奔
我的家乡是一个江南水乡小城镇,自小向往大都市的生活,那里丰富多彩,那里纸醉金迷,那里遍地机会能让我脱胎换骨经历另一种人生。我的外表生得非常有特点,虽谈不上不美丽但绝对能令人过目不忘:水蛇腰、三角眼塌鼻梁外加地包天的嘴唇,也就是俗称的兜兜齿儿,这些部件在白皙的皮肤衬托下很是醒目,所以,我一直对自己的外表很自信,因为即使章子怡也没我让人难以忘怀。机会总是光顾我这样的人,几乎没费什么力气,我就考上了上海美术学院,主攻广告平面设计。
也许机会来的太容易我就不太珍惜了,在学校里,我认识了王师兄,他性格豪爽放荡不羁,身上带有浓厚的艺术家气息,我无可救药地被他搞的五迷三道的,他夸我的身材好,还对我的五官赞不绝口,说我长得有神韵,他说他计划以我为外型设计一批个性瓷器花瓶,如果成功了,他会申请专利,到那时,订货的厂家会排着长队前来订购。我被他所描画的前景感动了,欣然作了他个性瓷器的模特。
在那个暑假里,我们俩都没回家,他空荡荡的学生宿舍就成了我们的实验场,每天他把我脱得精光摆好各种姿势供他研究,然后在绘图纸上描画,一晃一个星期过去,虽然这其间他也偶尔面对我的裸体显出庘昵亲近之态,可这些对于我们学艺术的根本不算什么,令我不甘心的是,他自始至终没向我表露过爱意,没说过一句“我爱你”。我相信,我对他的依恋和痴迷他是知道的,他又不傻,如果我对他没感觉,一个妙龄少女怎会会为了他的梦想牺牲暑假,整天一丝不挂地任他摆布?我偏不说我喜欢他,我年轻,我有的是时间和耐心等待,总有一天他会把持不住,只要他是正常男人,不怕他不掉入我的温柔陷阱。(饿了,先去吃饭)
[ 本帖最后由 ernizi 于 2007-1-31 13:53 编辑 ] $支持$$支持$$支持$
big sofa!:D small safa$送花$$送花$$送花$ 婚版又热闹起来了!! 不错,加油加油$支持$$送花$ 刚看了几句,就看见说饿了,去吃饭.
能不能快点啊. 原帖由 程门立雪 于 2006-9-27 16:20 发表
刚看了几句,就看见说饿了,去吃饭.
能不能快点啊.
:D:D:D:D:D:D 原帖由 程门立雪 于 2006-9-27 16:20 发表
刚看了几句,就看见说饿了,去吃饭.
能不能快点啊.
别急,这样的好文章最好一个星期一贴,太繁了就泛滥了。 原帖由 gast 于 2006-9-27 16:38 发表
别急,这样的好文章最好一个星期一贴,太繁了就泛滥了。
我挺乐意每天看真故事的,一边听董文华唱的英文歌.
而且这个题目起得---------'遇人不淑谁之过',那当然首先是她自己的过错了.第一
段叫'辍学私奔',要是我是她妈,我非打死她不可.
. 原帖由 程门立雪 于 2006-9-27 16:42 发表
。。。要是我是她妈,我非打死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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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暴君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