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skyboy
发表于 2006-10-3 20:24
申请了就不能回国了,一般难民都报假的地址,所以国内也查不到。就这么耗着,现在好像是和那里申请没关系,还要重新分配,我听一个难民说的,几乎不会批准的。除非可以有地方打工,好像申请第一年还不能打工,要住难民营,等第二年可以打工了。如果用真地址申请,估计最后拒绝就遣返了。假地址就3个月3个月延长。有家不能回的日子可不是人过的日子呀。还是3思吧。这么3个月3个月,你朋友甚么时候是头呀。
baobei06
发表于 2006-10-3 21:15
常言说得好,一失足成千古恨!这种事情千万不能做啊!
atlas
发表于 2006-10-3 22:11
他妈的是你自己吧,什么还你朋友。
zyyj
发表于 2006-10-4 20:53
huskyboy
发表于 2006-10-4 21:29
原帖由 zyyj 于 2006-10-4 21:53 发表
有何不可
现在在德国事业有成的大都是20年前来得难民。
难民也有转运的一天
声援LZ。别忘了,成功后知会一下。
到时候,也让楼主给咱们上盘酸菜。
大懒猫
发表于 2006-10-5 02:49
$bs$$bs$$bs$$bs$
圣雪
发表于 2006-10-5 13:55
我 强 烈 建 议 大 家 不 要 给 他 出 主 意 , 你 们 的 讽 刺 其 实 都 是 给 他 了 一 些 相 关 信 息 。 这 种 人 让 他 自 己 走 自 己 的 路 吧 , 没 必 要 帮 他 。 再 说 一 遍 , 你 们 的 讽 刺 留 言 其 实 也 是 在 帮 他 , 里 面 有 对 他 有 用 的 信 息 ! ! !
khong
发表于 2006-10-5 21:04
huskyboy
发表于 2006-10-5 22:40
原帖由 圣雪 于 2006-10-5 14:55 发表
我 强 烈 建 议 大 家 不 要 给 他 出 主 意 , 你 们 的 讽 刺 其 实 都 是 给 他 了 一 些 相 关 信 息 。 这 种 人 让 他 自 己 走 自 己 的 路 吧 , 没 必 要 帮 他 。 再 说 一 遍 , 你 们 的 讽 刺 留 言 ...
如果可以帮助他,也没甚么的。关键是自救,我们能帮他多少呢。如果那么容易那么简单,不都申请难民了嘛。
爱上狮子座
发表于 2006-10-5 23:03
首先不管大家给的是什么样的回帖,我都说声谢谢了,第一真的不是我本人要做这件事,第二要做这件事的人是有难言之隐的,他是被投资合伙人给骗了,应经挺惨的了,身边的好友都在困难中帮助了他,比如借给他许多钱让他度过难关,现在他不能欠着朋友们的钱就一走了之,大家都是在德国平水相逢,他只是想把钱朋友的钱还清才出此下策的,不是像有些人想的那样,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投资合伙人不但卷了资金不见了,还往他的大学,外办分别写了很多封 检举信,都是胡话满天,所以他请了律师,可是在这一次的延签中外办收了他的护照,所以律师出了这个主意,本来他是想黑下来打工还朋友的 钱的。可是律师说这根本不可取。所以律师让他考虑,我觉得有些人太偏激了,如果有办法不会有人愿意去这么做的,我们这辈人谁不是父母眼里的宝贝,可是遇人不淑也不是他的错,谢谢出主意的朋友们!我想我也只是个学生,不能给他什么好的建议,所以才来求助于大家的,我不怕被拍,就算被拍我也要问。就是问了大家又怎么了?这还不都是中国人自己人害自己人弄出来的么?别站着说话腰不疼,谁都有无助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