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10 22:50

"我说过 我不是陈某某 你不必如此长篇大论的批斗"
知道您不是,对陈某某,大家也只是抨击,而不是批斗,不知,您对批斗这个老掉牙的词为啥情有独钟,又没有禁止您发言,又没有禁止您访问,明明是跟您辩论,充其量是,语气让您接收不了,我也为此道过歉了
辩论赛,总统大选前候选人的电视辩论可比这里火爆多了,若这里就是批斗,那里岂不是泼妇骂街,疯狗对咬么?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10 22:53

"身为斑竹天天跳出来与人对骂 看阁下 斑竹的工作也不是很忙啊
还是这样的表现可以让你连升三级阿"
天天?跳出来?对骂?
您调查过吗?不调查有发言权么?以点盖面,以偏概全,以为我用我的方式回几贴就是和"人"在对骂?
我在干么?发的主题您可以查,我的全部回帖,可以用一下方式一个不漏的搜索
在www.google.com的高级搜索页面,在"包含以下的完整字句"框内输入关键词"熊猫羊",在"网域"中指定域名www.dolc.de
看看我一天是否是和 人 对骂?
此外,我的工作的确不忙,每天早9点到晚8点,中间一个小时吃饭打盹,每天10个小时,只比勤奋的德国人懒惰一个小时,此外,隔三差五在不好好睡觉,爱在试验室里通宵看书作实验,埃,这不,20楼的帖子就是又不好好睡觉半后夜回的,每周周日到周五每周六天,又比勤奋的德国人懒惰一天,谁叫我周六要买菜做饭呢?不然干脆周六也懒惰得了.至于工作结果吗,理论物理口试1.0,实验物理口试2.0,马上要verbessern一下,发PP么AG里只有我的Betreuer和老板敢说比我多.课余时间爱在学习小组和菜鸟喳喳为dolc无偿的出点力,共享点自己的资源,替人找找书,若力所能及,替人指指路,
OMG,这种清闲的生活,何时才是头啊???

至于连升三级,您也许太高看自己了,太小瞧xx了,就这么个鸡毛蒜皮的辩论贴,要xx能看见都是奇迹了,还连升三级,照这个升法,dolc比这个帖子火爆的贴子有的是,是不是某些网友和版主已经升天了呢?

[ 本帖最后由 熊猫羊 于 2006-10-12 11:49 编辑 ]

YvonneFR 发表于 2006-10-10 22:55

我真的觉得每天晚上占用你的宝贵时间真是不应该
还费神逐句批我的帖子 这哪和法律贴边阿 也不知道谁逻辑混乱
顶多就是不顺斑竹的心 没办法 我这人就不太会看人下菜碟
让你不舒服 也就请你多担待 毕竟世界大得很 你只是个斑竹
不顺耳的话恐怕难以避免 尤其是在你品评被人逻辑混乱在先


我对你每天的行程没兴趣 你不必如此逐一列举
矫情倒是看出来了 激化矛盾你也不差
:P :P

[ 本帖最后由 YvonneFR 于 2006-10-10 22:59 编辑 ]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10 22:58

"顺便问一句 那个要干掉猫的Hausmeister是正常的么
如果仅是个案 就不要在这里耸人听闻了"
我的Hausmeister在他家里是否正常,我不知道,反正,周围的让我俩维护花园,帮着修车的人和我都没觉得他有啥不正常.当然,在德国,一个人是否正常,医生说了算,他的医生说他除了鼻窦炎之外,只有农场的牛比他健康.
我只是忠实的引用他的原话,又没有添油加醋,又没有由此引出任何推论,所以,
"我的Hausmeister也说了,在德国,如果有猫到他家的花园胡作非为,他有权干掉这只猫,无论家野."
叫陈述事实
假如,
看清楚,
假如,我说
"我的Hausmeister也说了,在德国,如果有猫到他家的花园胡作非为,他有权干掉这只猫,无论家野,所以德国人真残忍."
这类的话才是耸人听闻.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10 23:00

"似乎大家都没你看的客观 你怎么知道你了解了全部的情况呢
不了解就主观认为问题不存在 这才可笑"
我那点有明说或者暗示大家都没我看的客观?请您指明具体的位置,
从头到尾我都认为养狗的问题存在,还提出了见解,见21楼,我何处明说或者暗示了问题不存在?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10 23:01

"我的朋友都养狗 可悲的下场也已大堆 一只在人行道被车撞死,原因是国内的车没有什么交通法则观念
一只哈士奇在空运的过程中差点被憋死 还有一只最扯 送去正规宠物医院打疫苗 兽医却不知道 这种狗是不能注射疫苗的
好像青霉素过敏一样 必须涂抹药膏 不知情的情况下 狗狗高烧一个星期 离去"
都是事实,
但这些和您在1楼的帖子有直接联系么?您给的链接里,学者深恶狗屎,犬吠骚扰人,狂犬病吞噬人,痛斥养狗丑行,要求建立制度约束不文明养狗,
您给的例子呢?
第一个,原因您自己都说了,""原因是国内的车没有什么交通法则观念"这切题么?
第二个,一只哈士奇在空运的过程中差点被憋死 和 主题 文不文明养狗 有关么?
第三个,如您所述,真的很扯,庸医 和 您的主题也挂上沟了,
试问要改变这三类情况,不还得靠指定制度法规么?这不是被您定性为狗屁的学者们向要干的么?既然如此,您在一楼愕然啥?
您写的都是事实,但,不是文字堆砌就叫文章,也不是罗列事实就一定能佐证您的观点.
您自己看看您的帖子是否是从您给的主题有感而发,还是牵强附会?这才是我想说的重点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10 23:02

"此类的事件多的是 如果这样还是归于 狗主人的素质问题 是不是也太白目了"
问题当然不仅是狗主人的,在于没有规章法律
"白目"?高级汉语词典查无此词,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10 23:03

"一言以蔽之  每个人看到的状况不同 遇到自己没遇到的状况 不妨先听听看看 不要那么急得跳出来
发表言论 听听看看 再说话 才让人觉得你有说服力 不是么"
完全同意,我不正是照此作的么?
我没有以力压人,只是就事论事的辩论
我也先仔细听了看了您的主题,链接,观点,以及其他3个网友的言论,
才 跳 出来的发表自己的言论,
您觉得我哪句话不对,哪句话有逻辑问题,哪个论点不能支持论据,哪句话说没说服力, 请务必指明确切位置.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10 23:04

一口气发了这么多帖子,您不会见怪吧?保险起见,我还是申明一下,我不是针对您,而是针对您的没有逻辑的话,以及无法佐证观点的论据.我可没有批斗您.
最后,首先感谢您让愚测试了语音输入软件,输入这么多字;其次,愚再次给您个笑脸,^_^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10 23:07

原帖由 YvonneFR 于 2006-10-10 22:55 发表
我真的觉得每天晚上占用你的宝贵时间真是不应该
还费神逐句批我的帖子 这哪和法律贴边阿 也不知道谁逻辑混乱
顶多就是不顺斑竹的心 没办法 我这人就不太会看人下菜碟
让你不舒服 也就请你多担待 毕竟世界大得很 你只是个斑竹
不顺耳的话恐怕难以避免 尤其是在你品评被人逻辑混乱在先


我对你每天的行程没兴趣 你不必如此逐一列举
矫情倒是看出来了 激化矛盾你也不差


"也"字何来?

YvonneFR 发表于 2006-10-10 23:10

原帖由 熊猫羊 于 2006-10-10 23:01 发表
"我的朋友都养狗 可悲的下场也已大堆 一只在人行道被车撞死,原因是国内的车没有什么交通法则观念
一只哈士奇在空运的过程中差点被憋死 还有一只最扯 送去正规宠物医院打疫苗 兽医却不知道 这种狗是不能注 ...


你不会这点理解力都没有吧
一方面是诸多的问题困扰着养狗的朋友 一方面将一切问题推与个人原因
难道不知道管理的漏洞 导致秩序的混乱么 卫生问题是表象 本质就是完善管理制度的缺乏
等等 这不是我说的 不会这个道理你也质疑么
我觉得阁下的问题是 为了反驳我而反驳我 根本不管问题到底在那里
我还是说 我只是个普通的网友 发表我个人的观点 你的夹带棍棒的评论只能说明你的理解能力低下
以及承受能力之低 不如去天涯论坛看看 会气死你的

YvonneFR 发表于 2006-10-10 23:17

原帖由 熊猫羊 于 2006-10-10 23:04 发表
一口气发了这么多帖子,您不会见怪吧?保险起见,我还是申明一下,我不是针对您,而是针对您的没有逻辑的话,以及无法佐证观点的论据.我可没有批斗您.
最后,首先感谢您让愚测试了语音输入软件,输入这么多字;其次,愚再 ...


你真得很矫情我的逻辑很清楚 不会因为你的谬论就突然变得混乱了
真的很抱歉 尽管你是斑竹 我还是不能就此就昏庸的改变什么
除了下次发贴我会记得分好类 不会给别人机会发飚
另外 用什么输入软件 就不要再矫情了 你不觉得你很啰嗦么说了这么多遍

[ 本帖最后由 YvonneFR 于 2006-10-10 23:18 编辑 ]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10 23:17

"一方面是诸多的问题困扰着养狗的朋友 一方面将一切问题推与个人原因"
从哪点看出来的?

"夹带棍棒的评论"
再加上您总说我再批斗你
您不妨查查啥叫persecution mania,其典型症状就是,把不是针对自己的都往自己身上妄想,
声明哦,我没说您得了persecution mania,不要又联想哦

"只能说明你的理解能力低下
以及承受能力之低 不如去天涯论坛看看 会气死你的"
我一般只混文学城,和wiki

YvonneFR 发表于 2006-10-10 23:23

原帖由 熊猫羊 于 2006-10-10 23:17 发表
"一方面是诸多的问题困扰着养狗的朋友 一方面将一切问题推与个人原因"
从哪点看出来的?

"一方面是诸多的问题困扰着养狗的朋友
这是现状 如果你不养狗就自然不知道
方面将一切问题推与个人原因"
这是指连接里给出的问题 等等
明白了么 聪明的斑竹

笑天 发表于 2006-10-10 23:26

lz观点还真偏激。。。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10 23:27

懒得说了,网友自己看吧

YvonneFR 发表于 2006-10-10 23:30

我更懒得说 不知道是谁在长篇大论

格子布鞋 发表于 2006-10-10 23:35

还是给狗下个定义好了。
高等哺乳类社会性温血动物。多以寄生,共生等关系生活在人类社会圈范围内。狗视其主人近乎于狼群中的头狼。所以狗的行为差池自然应该找其主人处理。

p.s.资料补充:自然界中能存活到成年[交配年龄]的生物一般在20%左右。寄生种群如猫狗等等已经比其野生的亲戚活的潇洒多了。

唯唯诺诺 发表于 2006-10-10 23:39

建议对违规养犬人实施重罚

说的是违规。。。唉,不过规则不是我们定的。。。

风.水 发表于 2006-10-10 23:49

感觉跟狗主人的自身素质有很大关系 。。。很多养狗人自身素质低下,视公共秩序如无物,缺乏社会公德心才会导致自己的宠物的行为令他人反感。。。这跟养子不教,有一定相似之处吧。。。宠物很大程度上,就是自己的孩子呢。。。

个人认为,对于这些低素质的养狗人,期望他们自觉,怕只是徒劳。法制规定还是十分必要的。

YvonneFR 发表于 2006-10-11 09:18

往上数三代 都是野蛮人
文明的培养可不是仅仅靠人的自觉性的

[ 本帖最后由 YvonneFR 于 2006-10-11 14: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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