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lything 发表于 2006-10-6 12:02

偷盗罪名

我认识一个朋友,上个月在一家百货公司买东西.结果出门时,公司门口的报警器就响啦.结果保安过来就不让她走了,说偷东西了.还叫来了警察.其实当时她自己都有点莫名其妙,带着儿子买衣服的,还付了钱的.和他们也解释不通,因为德语不是很好的.后来在小孩的推车上看到了一件裤子,才想起来曾在商场里碰到认识的人,聊了几句,可能是他们放上去的.因为那裤子给他儿子穿太大了,真的要偷也不会偷这么大的啦.可是她自己也太马虎,没注意到还有件裤子在自己的车上还没付钱的,因为也晚了,所以匆忙想回家,结果出了这事.警察后来把她送回了家看了护照什么的.昨天她收到了封信,意思说要么承认自己盗窃,要么打官司.可她老公认为如果承认偷了也就罚款100多欧而已,如果打官司则要花很多律师费,还要陪上时间,结果还不定赢.因为他自己曾经因为撞车而花了4000多欧打官司,结果反而输了什么的.
所以在这里问问各位,有何高见,$害羞$

baobei06 发表于 2006-10-6 12:08

一条裤子都没有看见,这个就很难解释给警察相信了$NO$

如果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就打官司

sillything 发表于 2006-10-6 12:17

她说当时买了很多东西,挂在小孩的推车上,加上时间也晚了,付了钱就急着回家张罗晚饭了,也没注意看车上是否多了条裤子.

圣雪 发表于 2006-10-6 13:24

这种解释的说服力不大呀,关键看承认的后果是什么了,等知道的人来说说

backtossea 发表于 2006-10-6 14:28

找在商场里碰到的熟人,问他对这条裤子有没有任何印象,如果是他错放在小孩推车上的话,则让其为你的朋友作证,你的朋友就可以摆脱盗窃的嫌疑。

蓝麦子 发表于 2006-10-6 18:42

没偷就坚决不要认罪。
让熟人为你的朋友作证.

大懒猫 发表于 2006-10-6 19:30

原帖由 蓝麦子 于 2006-10-6 19:42 发表
没偷就坚决不要认罪。
让熟人为你的朋友作证.
$握手$
没有偷,怎么能为了息事宁人,让自己背上小偷的罪名呢。
背上了,就是一辈子了,是再脱不掉的

草草画画 发表于 2006-10-6 20:01

$握手$ $握手$

sillything 发表于 2006-10-7 22:48

我也不知道他们当时是怎么想的,在发生那件事后,我说要赶快找那个熟人出来说清楚,她老公说算了,省的那朋友以为他们故意陷害什么的.$bs$

一种迷恋 发表于 2006-10-7 22:56

没偷干吗要承认$怒吼$ $怒吼$   估计陷害 , 之前有什么过节呀,至于上升到故意陷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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