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宁儿 发表于 2006-10-19 08:00

公告:关于是否在宠物花园发转让小动物的帖子,处理结果在...

在宠物花园发买卖小动物的帖子,毋庸置疑,按照版规是肯定会被删除的.现在想和大家谈谈的是,一些朋友发的有关转让小动物的帖子.希望大家踊跃投票,你的参与将最终决定这类帖子在宠物花园究竟该得到怎么样的管理.

在宠物版某些朋友所开的转让小动物的帖子,因为涉及到钱的问题,无论金额多少,可以说,其实就是转卖小动物了.按照版规和细则,对这类帖子一般都是删帖或转到回收站.而我目前的做法是,在短信通知楼主后,让帖子在宠物版再放一天,然后再一次通知楼主,再将该帖转往二手信息.我这么作,是因为心里实在不忍,无论要转让小动物的楼主,找的是何种借口,对即将被主人转让掉的小动物而言,却是很不公平和残忍.如果真的真的主人真的是要把这些可怜的小宝贝们遗弃了,下定决心不再养它们了,对此我也无话可说,心里只能是希望这些可怜的小宝宝们能有个新的好的归宿,像宝贝西西那样.可如果放任这种转让小动物的帖子,让其继续在宠物版里发,那么就会有人,在遇到问题或养小动物心生厌倦时,把这里当成一个小动物的回收站或中转站,遇到问题或不想养了,就想,去宠物版发个贴看看吧,可能有人会卖去或领去养也说不定,从心里来说,我真的是非常不愿意姑息和宽容这些朋友的心态和做法.宠物花园是为热爱心疼小动物的朋友们开辟的一个板块,是为了方便大家互授,交流,彼此提供心得的地方,不是转让买卖小动物的市场.

这次作索引贴,几乎化了大半月的时间,从第一页浏览到最后一页,可以说是每贴必看.说实话,有些帖子,有些贴里的回复看得多了,对一些人的做法真的是很寒心.在宠物花园要转让或送养小动物的朋友们,遇到的主要问题基本上是:主人要生小宝宝了;要转学了;要搬家了;要回国了;被房东发现了;在学生宿舍里养小动物被Hausmeister发现了;还有一些借口是邻居不同意;对小动物过敏;自己的另一半不准养,等等;抛开一些朋友确实是因为上述真实的原因而不得不要转让掉自己的小宝贝外,也有一小部份人是厌倦了,养烦了,不想再养了;也有人是前脚转让掉目前在养的一种小动物,后脚就马上迎进另一种自己喜欢的小动物;或者在这个城市待的时候养一个小动物,要去其他地方了,就把它转手,到了新地方后,过段时间,又再养另一个小动物.而转让送走小动物时,找的最多的借口,无外乎是,自己是迫不得已啊,没有办法了啊,把它们转让掉或送出去是为了让这些小动物们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啊!
不想对以上一些人的行为和做法发表看法了.话不中听,只会得罪某些人.

我只想说,那些想生孩子,又想养小动物的朋友们,最好还是先把宝宝生下来,安定后再养小动物吧;已经养着小动物的,又准备生小宝宝的朋友,看看热线的athena_hu 吧,她在怀孕的时候,家里养着两只猫猫,现在她的小贝贝已经出生了,母子健康,猫咪快乐,一家人很幸福.

还有就是,来宠物花园的很多都是留学生,因为寂寞也因为喜欢想养个小动物来给自己做伴,对此,真的理解.可是,如果你学业尚未完成,前途未卜,在3到5年之内,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今后究竟会在哪里,你的生活会如何安排,会在哪里工作生活定居的话,在养宠物之前先想想清楚,你是否能对它的一生负责,是否能做到不遗弃它,会对它有始有终?请你想清楚,想真切,再作决定是养还是不养,好吗?因为如果你一旦下定决心养了它,你就是它的全部世界啊!

还有一些朋友,如果你的住房合同里,明明白白的写着,不允许养小动物;如果你是住在学生宿舍,有明文规定,不准养小动物,那请你们在偷偷养宠之前,一定要想想清楚,一旦被发现了,该怎么办?找到一个满意的住屋或申请到一个心仪的学生宿舍有时候是很难的,一旦自己养的小动物被发现了,面临着要送走小动物才会让你继续居住的时候,你想好究竟应该怎么办?是舍不得现有的住屋,而将小动物转让掉或送走呢?还是为了不和自己的宝贝分开,放弃现在的居住条件,重新去找一个新的住处?在养小动物之前,请一定仔细想想这些很现实的问题,如果你遇到了这些问题,自觉不能为自己的爱宠作出一点牺牲,那么还是不要养了吧!与其提心吊胆的养着小动物,又不敢或不愿在可能出现问题的时候,为小动物作出牺牲或担待的话,还是不要养了吧,不如怀揣着按捺着自己一颗喜欢小动物的心,等到自己条件成熟后,真正能够承担起全部责任时再养也不迟啊!

还有那些因回国而要转让送走自己宝贝的朋友们,不错,要带小动物回国,现在真是越来越难了,可如果不是你自己怕麻烦,真的不想再养了,方法总还是有的啊!我知道一个在法国留学的JJ,毕业回国时,要带自己的狗狗回国,在国内即无门路通关系,国外又实在是想不到更好的法子时,最后竟然带着自己的狗狗,从法国过来,在柏林坐国际快车回的国,整整一个星期,历尽了艰辛,最后终于把自己的宝贝带回去了!只要你不放弃,不失望,真的真的是爱你的宝贝,你又怎么会舍得和自己的宝贝生生的分离呢,你又怎么不会想尽办法带着它一起回国呢?关键是你自己爱你自家宝贝的那颗心啊!

写了这么多啰啰唆唆的口水话,知道会得罪人,知道会让某些人怀恨,可却情不自禁,不能不写!真是不吐不快啊!!!心真的好疼,为那些被人遗弃了的或即将被人以各种借口遗弃的可怜的宝贝们伤心!:mad: 人啊,人啊,人!!!:(

恳求各位朋友了,恳求你们了!!!:( 在你决定养一个小动物之前,请你谨慎,谨慎,再谨慎!三思,三思,再三思!!负责,负责,再负责!!!小动物们不是衣衫,不是你的日用品,说不要就可以不要了的,请你摸着自己的心好好的问问自己,你是不是能够真正的去爱它,善待它,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能对它有始有终,不离不弃?让自己的宝贝有个完整的好的健康幸福的一生!

[ 本帖最后由 婴宁儿 于 2006-10-29 21:53 编辑 ]

1.DOLC所有公用版规在本版有效。
2.不要发内容重复的主题帖,发帖时请使用搜索功能,或查阅索引帖已经归类的内容。注意版规细则的补充
3.为方便浏览和管理,发贴时请按下列规则分类。详见:萍聚宠物花园游览细则第一.分类
4.关于宠物花园版务操作和管理的具体规则请参阅《萍聚宠物花园游览细则》
5.本站禁止发布有偿转让小动物贴。无偿转让小动物的帖子,发贴时,请注明是无偿转让,未注明者,直接删除。公告:关于是否可以在本版发转让小动物的帖子
6.请不要发虐待动物的主题,此类帖子一旦发现将被立即删除。


为增加宠爱有家版人气,每天回帖数过300可由网友自行开红包楼。以过300后开帖最早的为基准,并以截图为证,开帖者红包100,跟帖红包66,至当日结束或版主每日红包额度发放完毕,由版主自行锁帖,不予通知。

请宠友们遵守德国法律,关爱珍惜小动物!本版严禁以送养转让和赠送为名,借故或恶意遗弃小动物!!谴责遗弃和虐待小动物的行为!!!

小花猪头 发表于 2006-10-19 08:57

还有那些因回国而要转让送走自己宝贝的朋友们,不错,要带小动物回国,现在真是越来越难了,可如果不是你自己怕麻烦,真的不想再养了,方法总还是有的啊!我知道一个在法国留学的JJ,毕业回国时,要带自己的狗狗回国,在国内即无门路通关系,国外又实在是想不到更好的法子时,最后竟然带着自己的狗狗,从法国过来,在柏林坐国际快车回的国,整整一个星期,历尽了艰辛,最后终于把自己的宝贝带回去了!只要你不放弃,不失望,真的真的是爱你的宝贝,你又怎么会舍得和自己的宝贝生生的分离呢,你又怎么不会想尽办法带着它一起回国呢?关键是你自己爱你自家宝贝的那颗心啊!


:o :o
好强啊!!!
我估计以后也要和他(她)学习了
我不会跟我家猪头(虾仁的问题还在考虑$汗$ )分开滴

小花猪头 发表于 2006-10-19 08:59

你现作的很好啊,怎么要改呢?
我就选5啦,保留现在的做法

louise 发表于 2006-10-19 09:48

写得好,我最近也在想这些问题,我以前也一直想要养猫养狗,那个时候在读书,住的地方倒不是学生宿舍,是可以养的,但是最后,我都没有下了决定要,为什么,就是象BZ说的,自己生活都没有稳定下来
决定要西西,当时时机非常成熟了,其实西西88本来想要一个小猫,但是前面有个小故事,这个我等下说,为什么说时机成熟了,如果这个帖子是5月份之前,我也不会打包票要西西的,因为一旦要了就要负责,5月份之前,我们两个还没有搬家,当时2月份到墨城,找了很久房子,之前住的地方,合同是3个月一签,没有说可以养也没有说不可以。正好看到西西的帖子是,我们搬进了新家,而且是可以养动物的房子,所以说和西西很有缘分。

刚到墨城的时候,我上司搬家,想把他们家的tonny给我们,但是我们当时真的是,还在找房子,也不知道未来的房子是不是可以养,所以没有答应,而且西西88一直想要一个小宝宝,从小养起,后来,另外一个同事接受了tonny,可是是个单身88,上司当时考虑女的细心些,所以先问我的,因为我们公司女的很少啊,我们部门就我一个,单身88一不够细心,二从来没有养过猫,结果tonny在一个星期后胜利大逃亡了,从此成了流落街头的野猫,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上司也已经搬到另外的城市。这件事情,另西西88觉得我们有一定的责任,间接令可怜的tonny成了流浪汉,上司的小女儿知道了以后哭得非常伤心。。。后来我说这个西西,我不能再坐看不管了,于是西西88一咬牙答应了。。。后来怎么溺爱都是后话,西西是个有魔力的小东西,谁看一眼都是喜欢上,他88就别提多么爱他了

ElectricBlue 发表于 2006-10-19 10:31

恕我直言,我觉得斑竹的想法有些幼稚。的确,转让动物,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
我觉得让不让发贴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如果某些主人不负责任,养烦了,养腻了,不想要了,他甚至可以直接把宠物扔掉,连发贴都省事了。我就知道有这样的女生,养兔兔,养大了就扔了,恨死我了。
这个版里还是爱动物的人占大多数的,有些家长没办法一定要转让宝贝了,也能在这里为他们找个温暖的新家,比如胖西西。如果不让发这样的帖子,也许西西只能跟他不喜欢的德国人家一起生活,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幸福。
所以,能够允许存在转让的帖子,至少还为宠物们保留了寻找新的幸福的可能。
如果此类帖子都禁止了,反正原主人也不能要他们了,或许有的已经不爱他们了,再没有送出的渠道,小动物的下场会更糟糕,更加违背了斑竹禁止此类贴的初衷。

angelinatan_cn 发表于 2006-10-19 10:38

我只想说,那些想生孩子,又想养小动物的朋友们,最好还是先把宝宝生下来,安定后再养小动物吧;已经养着小动物的,又准备生小宝宝的朋友,看看热线的athena_hu 吧,她在怀孕的时候,家里养着两只猫猫,现在她的小贝贝已经出生了,母子健康,猫咪快乐,一家人很幸福.

:D :D :D 看来这世界像athena_huMM这样*有良心的人*快没有了

[ 本帖最后由 angelinatan_cn 于 2006-10-19 15:45 编辑 ]

louise 发表于 2006-10-19 10:45

是啊,忘记说了,还是让他们发吧,这样还能多一些机会

乱了感觉 发表于 2006-10-19 11:23

斑竹的初衷还是好的~但是对于转让的问题.还是允许在宠物斑继续发些帖子转让吧~有些人可能因为某些事不得不把宝贝转让.还讨论到价钱. 我觉得这都是合情合理的.象龙猫这样的宝贝,主人买来的时候就不便宜,再加上乱七八糟的配件,已经是相当大的花销了,转让的时候稍微有点价钱,还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斑竹不让在这里发帖子转让,那这些小宝贝们该怎么办? 被遗弃不是更可怜~

对那些逼不得已被送出的小宝贝同情一下:(

对那些对小宝贝没爱心的主人们鄙视一下 $bs$

我不是双儿 发表于 2006-10-19 11:44

我觉得可以允许转让贴出现,然后斑竹再观察这些帖子
有些是真的迫不得已又想给小家伙们找个好去处的帖子就留着,像西西那样的
有些一看就觉得漏洞百出完全没诚意的就转走或干脆删除,就像前两天出现的那个什么转让“冠军”HUSKY的帖子

丸丸 发表于 2006-10-19 12:47

支持楼上几位mm的想法,斑斑的本意是好的,但单纯的删贴真可能让更多流浪猫狗兔兔的出现。
可能有些人在开始养之前就对宠物缺乏了解,说说我的一位朋友,他想养只兔兔,原因是什么呢,说闲着没事的时候可以揪揪它的耳朵欺负它玩 $angry 。在他的印象里可能兔兔是非常乖,安安静静趴在那儿等人玩得。而且他家房间很小,给未来兔兔准备的笼子空间也就40X50cm吧,还不准备让它出来跑,如果他高兴得话就抱它出来欺负一下$怒吼$
听完他的一番话,如果以后生了小兔兔,即使送不出去我自己养着,也绝对不送给他 $怒吼$
可能跑题了 $汗$ ,不啰嗦了。投票去了。

eisenstange 发表于 2006-10-19 12:53

meiner Meinung nach,

verschenken (kein Geld verlangt) -> hier bleiben

verkaufen (Geld verlangt) -> zum secondhand weiterleiten

deepbluesee 发表于 2006-10-19 13:47

可以象溜园一样,弄个2级板块,这样送得卖得求得都可以去那里看啊,而且可以知道那些动物得下落跟去向。
如果不让发转让动物得帖子,斜阳那个超级经典帖子也不会有这么好得结局;)

me100 发表于 2006-10-19 13:58

嗯,斑斑还是让发吧!卖方的行为动机暂时不考虑,只是这样可以给一些诚心想领养小动物的人一些机会。

发表于 2006-10-19 20:03

MM,你不是论坛上随便的一个会员,抱着一腔爱动物之心想怎么做怎么说都可以. 既然是个版主,除了热心勤劳外,似乎还应该理智些,明辨些,这样你自己好过点其他人也轻松点.

大千世界,每个人都是个独立个体,不能妄想要求每个人都像自己一样,转让动物的,卖动物的,也不一定就是不喜欢动物,只不过是喜欢的多少的问题.价值观不一样,你觉得回国机票比起自己的宠物来说算得了什么,所以你带宠物回国,他觉得比起宠物来他更喜欢几百欧元,所以他放弃宠物.能怎么样呢.
何况换主人对宠物真的有那么大影响吗,现实生活中从小到大我见过的猫猫狗狗,换了主人环境后最多适应些天,然后照样该怎么吃怎么吃,该怎么玩怎么玩.行为上实在正常了,网上还有种说法"因为被前主人抛弃,所以眼中带着一丝落寞" 更是让我觉得匪夷所思,人的眼中带着一丝落寞都是种文学上的夸张手法,不知道那位高人是怎么从猫眼中看出来的.因为换了主人收伤害,甚至绝食的不是没有,但是毕竟是少数,就因为少所以一旦发生才被人写了文章拿出来说,否则如果跟猫要磨爪子一样是种必然习性,也就没有写得必要了吧.

跑题了跑题了,总之就是想和MM说,版块既然叫宠物花园,给人感觉就是有关宠物的事都可以说的. 养宠物的人很多,爱极动物的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作为斑竹还希望你可以公立一些, 不要有失偏颇.

gesundheit 发表于 2006-10-19 20:20

也希望斑斑把转让小动物的帖子留下,这里有很多都是家里的宠物生了小宝宝,养不了这么多,所以想找有爱心的主人领养的帖子。像这样的帖子我觉得还是可以留下的。这样可以给新出生的宝宝们一个找到温暖的家的机会,也给有爱心的新主人一个机会。

我不是双儿 发表于 2006-10-19 20:23

原帖由 茧 于 2006-10-19 20:03 发表
MM,你不是论坛上随便的一个会员,抱着一腔爱动物之心想怎么做怎么说都可以. 既然是个版主,除了热心勤劳外,似乎还应该理智些,明辨些,这样你自己好过点其他人也轻松点.

大千世界,每个人都是个独立个体,不能妄想 ...
我想替斑竹说点话了
我觉得斑竹妹妹做得挺好的,没什么偏颇啊
只不过她责任在身,怕有不良分子找乱
就像你说的,每个人都是独立个体
即使是斑竹也有她自己的想法,她还只是一吐为快不是吗
开这个贴不就是在参考大家的意见吗?
这个做法就一点都不偏颇啊

小花猪头 发表于 2006-10-19 20:46

原帖由 angelinatan_cn 于 2006-10-19 10:38 发表


:D :D :D 看来这世界像athena_huMM这样*有良心的人*快没有了
$汗$

嫩写的这个是最大号的了吧

nothing 发表于 2006-10-19 21:35

原帖由 eisenstange 于 2006-10-19 12:53 发表
meiner Meinung nach,

verschenken (kein Geld verlangt) -> hier bleiben

verkaufen (Geld verlangt) -> zum secondhand weiterleiten
我支持这个意见.比较合理

刃无回 发表于 2006-10-19 22:12

个人觉得,只要不把价钱贴在帖子里(站内短信联系)就行。这样的话应该不会引起大家的激烈争论(估计斑竹也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
像那种什么冠军直系的帖子,更应该留下,这样可以给大家做一个参照,防止以后大家买狗的时候上当。
无论是卖什么宠物,这里的明白人都很多,可以给出一个大家都认为公正的价位,这样可以让一些想买宠物的新手一个参考。是好事。。。。

me100 发表于 2006-10-19 23:11

原帖由 我不是双儿 于 2006-10-19 20:23 发表

我想替斑竹说点话了
我觉得斑竹妹妹做得挺好的,没什么偏颇啊
只不过她责任在身,怕有不良分子找乱
就像你说的,每个人都是独立个体
即使是斑竹也有她自己的想法,她还只是一吐为快不是吗
开这个贴不就是 ...

嗯,我觉得也是,斑斑mm发这个贴本身就是和大家商量,有意见就发表呗,不必针对个人:)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20 00:35

xuan
转让小动物的帖子里不谈及钱的保留帖子,涉及到钱的转到二手

纳兰 发表于 2006-10-20 01:04

同意茧的说法

angelinatan_cn 发表于 2006-10-20 06:28

原帖由 小花猪头 于 2006-10-19 20:46 发表

$汗$

嫩写的这个是最大号的了吧

啊。。。:D:D:D 好像是吧。。。不过我还是觉得不够醒目,不够彻底,不够明了!
这里连大笑的符号都有限制哦,只能发3个。。。要不然我要笑掉大牙了!!!!!!!!!!

tata 发表于 2006-10-20 10:45

我觉得,转让的帖子还是应该留的,写个价钱在上面也无妨,给大家做个参考,只是那些恶意买卖的帖子删除就好了,这种应该很容易看得出来的。如果是转让的就删,或者有价钱的就是不爱宠物的主人,那dhd24不成了动物虐待所了?这样斑竹MM是辛苦了一点儿,不过不都是爱动物的人吗,谁不是为了自己的宠物更幸福呢。

Tiffany 发表于 2006-10-20 16:22

我觉得转让的帖子应该留下,愿意养小东西的JMS也都是些爱小动物的人,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继续养了,才会在这里转让,在德国有些事情都是计划没有变化快的.大家在这里转让,也是想找个喜欢它们的主人能继续爱它们$害羞$

baobei06 发表于 2006-10-20 20:24

原帖由 ElectricBlue 于 2006-10-19 10:31 发表
恕我直言,我觉得斑竹的想法有些幼稚。的确,转让动物,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
我觉得让不让发贴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如果某些主人不负责任,养烦了,养腻了,不想要了,他甚至可以直接把宠物扔掉,连 ...
$握手$ $握手$ $握手$

ch7115 发表于 2006-10-22 15:10

原帖由 茧 于 2006-10-19 20:03 发表
MM,你不是论坛上随便的一个会员,抱着一腔爱动物之心想怎么做怎么说都可以. 既然是个版主,除了热心勤劳外,似乎还应该理智些,明辨些,这样你自己好过点其他人也轻松点.

大千世界,每个人都是个独立个体,不能妄想 ...

说得有理
$握手$

婴宁儿 发表于 2006-10-22 21:41

非常感谢大家的投票,也很感谢一些朋友在投票期间通过短信发来的看法和意见.我会将投票结果和短信意见综合后,汇报到管理层.:)
参与这次版务投票的朋友,每人将会得到50聚元的奖励!谢谢你们的热心参与,谢谢!$送花$

live 发表于 2006-10-23 00:16

版主辛苦了!
我的意见是:
1 无偿转让小动物的保留
2 本站禁止发布有偿转让小动物贴,任何版面都不允许,相关帖子直接删除

live 发表于 2006-10-29 00:57

鉴于某些网友打擦边球想蒙混过关的做法,婴宁儿版主和我经过商量,决定:
无偿转让小动物的帖子,发贴时,请注明是无偿转让,未注明者,直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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