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0-25 14:26

收到WBZ(Zentral zur Bekaempfung unlauteren Wettbewerbs E.V.)的Abmahnung

要交一百多欧, 说是23号确定在ebay上有商业行为, 没有交税。 我23号的确在ebay上放了5件国内带过来的衣服, 是国内自己做的,不是仿牌。 有一件同款的登了两件上去。 今天就收到这样一封信。 还说以后再犯会罚到1千5百欧。

现在到底怎么办啊?请教各位前辈解决的方案。 而且我还有些衣服, 这样的话就不能在ebay上卖了吗?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0-25 14:35

他们是怎么查到我的ebay商品的, 怎么确定我是商业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的呢? 那罚的1百来欧是怎么定的啊? 麻烦高手指教一下!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0-25 15:14

对了, 最近我家里人给我从国内寄了一个包裹过来。 里面是些可以在ebay上卖的衣服。 这个包裹被GDSK扣了, 给海关检查过。 是不是这个是导火索啊? 这包裹我还没收到, 就收到GDSK的帐单了。海关税和手续费一起也要100欧了 :(

我是谁 发表于 2006-10-25 15:52

寒,千万不能用EMS寄啊。。:o $怒吼$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0-25 15:54

唉~~~ 我还没来得及跟我家人讲, 就屁颠儿屁颠儿的寄了, 还是用的ems上门服务。。。手快得我来不及阻止。。。:mad: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0-25 15:55

急啊, 没有人有主意么? $郁闷$

ciao 发表于 2006-10-25 19:17

跟海关应该没什么关系,挂的时候有没有申明是私人交易?理论上说就2件一样的是无论如何不会有问题的,同时登陆的商品数量是不是超过10件?如果都没注明私人交易,可能会有这个问题,ABMAHNUNG还算幸运的了,100多欧的话交了得了。。。。。。或者打官司,打官司得话,如果情况真如LZ所说只有5件,而且中间只有2件是一样的,又是自己做的,也没有仿别人的式样,那应该是铁定赢的。只怕问题不是这么简单,ABMAHNUNG理具体怎么写的LZ是不是可以透露一下。
隔壁德国人跟我说过,根据德国法律,至少卖3件一样的以上才能被认为是商业行为。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0-25 19:53

挂的时候都没有申明是私人交易, 是在beschreibung里面提一下是私人交易么? 还是有额外的选项? 同时登了5件。 不过我以前也卖了,总共卖了3,4个月, 中间大概歇了1,2个月 。 我去拍信的pp, 麻烦看看吧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0-25 19:59

信还很多页, 一共6页

[ 本帖最后由 酸红豆 于 2006-10-27 01:09 编辑 ]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0-25 20:02

我头一页很仔细的看了看, 后面基本上就扫了一眼。 信里没有什么很具体的内容。 都是些条条框框。 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被盯上了, 以后不能在ebay上卖东西了么?

[ 本帖最后由 酸红豆 于 2006-10-27 01:11 编辑 ]

ciao 发表于 2006-10-25 20:43

随便看了眼,我推荐你交完100块钱这个号别再用了,随便看了下你的描述,你那样写一句是完全不行的,这句话完整的是:Privatverkauf nach EU-Recht, daher gebe ich keine Garantie, Gewährleistung, Rücknahme und Austauschmöglichkeit.
完了我看到你还有写14天退货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你是商业卖家的证据。
P.S.把附件里的用户名PS掉吧,你倒是不怕别人随便看你号啊?好歹算小商业秘密:cool:

以后要再卖就换个银行号换个地址和名字。页面不要做得太商业,其实你做得越简单,越象私人卖家,但是东西不一定卖不掉,而且最好一口价和拍卖都放一点,这都不是关键,关键是类别错开点。一个KATAGORIE里得东西同时挂几个新得在上面是比较敏感得。
最后教你个杀手锏,PM问我吧。

[ 本帖最后由 ciao 于 2006-10-25 20:46 编辑 ]

可可猪 发表于 2006-10-26 15:28

是不是被卖同样东西的卖家给告了?楼主不应该轻易交钱,最起码要让他们出示一个账单明晰,说明这100多欧是怎么算出来的。

[ 本帖最后由 可可猪 于 2006-10-26 15:32 编辑 ]

kissbaby 发表于 2006-10-26 22:57

我觉得是个骗局.EBAY怎么知道你卖的东西交没有交税.LZ还是仔细考虑一下吧!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0-27 01:06

他给了一封很长的信, 我本来德语就不好, 大致看了一下,好像是说有人把我在ebay上的angebot提交给WBZ这个机构了, WBZ确定了我是unternehmerisch的卖家。 然后说了一大堆根据某款某条,合法的企业法人在网上销售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这些我当然不符合啦, 更拿不出证据) 还说了本机构不是开玩笑的, 是非常严肃的要求罚金。至于100来欧到底是基于什么基础上的我没看懂$汗$好像是因为什么要罚100欧, 再加上税,,,
估计我是要交这个钱了,,, 不过难道还有个东西要寄给他们么? 我有点没搞懂, 麻烦高人帮我看看吧~
重新把图放到第一页了

mimi27 发表于 2006-10-27 06:37

个人觉得,根本就是个骗子机构,坑上一个算一个.
如果真有问题,ebay就封你了.然后税务局会请你喝咖啡的.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0-27 10:08

可是我不交钱,人家说会法律诉讼的。。。 $郁闷$我还跟他打官司啊。 问题我现在的确看起来就不像是私人买卖。 私人哪会有那么多同款不同号码的衣服啊。。。如果要打官司我肯定还是吃亏的。 现在就是我交了这些钱, 能不能换个号再卖的问题。我还屯了很多货呢。。。 怎样才能低调的卖掉又没人查啊。 高手们能不能说具体点~

mimi27 发表于 2006-10-27 10:14

哪天我也给你寄一个:cool:
:cool:

kissbaby 发表于 2006-10-27 10:59

劝LZ不要交钱,就是个骗局,不要上当.就象上面朋友说的那样,你要是真犯法了,EBAY会封你的号,税务局会请你喝咖啡的.

mixmas 发表于 2006-10-27 13:19

LZ你先说你的身份是学生还是长居吧,如果是学生那么就先别想做生意的事情,如果是长居的话,就去打听看看申请执照或者是许可的事情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0-27 14:36

我还是学生啊。 到底这信的事情该怎么处理啊, 难道我就置之不理? 那要真滩上一官司咋办那?

zauberelfe 发表于 2006-10-27 22:24

WBZ有点相当于中国的行业协会,对"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是有收取罚金的权限的.信的主要内容是说LZ在eBay上的销售行为属于"商业行为",作为"企业(unternehmer)"必须在网页上公布的信息,与履行的一些业务须在网上注明.以后要想再eBay上再用这个号销东西,建议把信读懂!

LZ要不想给自己找麻烦,还是自己把钱交了.或赶快把号注销(不确定这个方法是否行得通),过期不交就上法院.除非LZ有把握证实自己的销售行为是完全的privat.如果界定privat与geweblich,在税法上有规定.

还有认为WBZ是个骗子机构的,大家最好google下,eBay里面也有论坛的,上面去搜索下就都清楚了.

旭峰青羊 发表于 2006-10-28 12:08

lz,直觉上这个信是假的.建议 先不要交费.
信实在太长了 ,呵呵 ,没有全部看 .主要是看到Die Geschaeftsfuehrung,然后就是他签名 .觉得有疑问,另外 ,他的这个 100欧元加7%的税(一般是16%),用了ausnahmesweise这个单词,假如是德国机构的话,不会有这样的好事,给你打折.
像有些网友说的,ebay及税务部门会着你麻烦...当然这个 wbz机构也会....
像楼上说的,这个机构当然存在,但有人会借这些机构骗钱,也是有可能的.

建议:银行帐户查证(机构好像是stuttgart的wbz,但银行帐户是frankfurt,呵呵,lz你到底是哪儿的?),finanzamt查证,电话找到stuttgart的wbz机构查证这个人(不要用信上的电话),最后呢 ,你是学生,大学应该有免费的法律咨询,拿信过去给看看.

呵呵,先别交应该是正确的.即使这事是真的,你过了这个期限,这个机构一定!!!绝对!!!会再给你信,给一个期限,这是德国官僚机构办事的程序.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0-28 19:54

谢谢大家的答复!
我周一会先去学校的法律顾问那咨询一下。 然后再看吧~ 谢谢大家的热心!

wwwww 发表于 2006-11-1 22:09

可可猪 发表于 2006-11-6 12:23

感觉楼主这件事和这个帖子34楼知秋果果 发生的情况差不多,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86390&extra=page%3D1&page=4不知道楼主解决了没有,我也是今天偶然看到的,或许可以问问这个人是怎么解决的。

[ 本帖最后由 可可猪 于 2006-11-6 19:53 编辑 ]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1-8 00:18

谢谢大家了! 热线的人真好!
我还是交了罚款。 我看了知秋果果的case, 的确差不多。 但是我的罚款好像是给WBZ的, 并不是给那个检举我的人。
同志们,小心呀



告诉大家一件事情,伤得我好深呀,我在EBAY上注册了店,卖卖婚纱,从中国来的当然,量也不大,大半年卖掉10件,并且呢,由于市场不太好,所以虽然卖掉这些,总共不到600欧;

现在 有个德国的婚纱店委托它的律师发了封律师信给我,要告我不正当竞争,损害到它的利益,理由是,我在网上登录的婚纱,同一时间有8件,以此确定我是一个商业行为,并且在店中对婚纱没有具体的介绍,也没退货条款,而且没有具体的联系方式,除了一个电邮,以此理由认为我犯了哪个条例中的哪一款,具体的我也不明白,让我在十月三十号前给它转帐878欧,同时签一张保证书,说明以后不再犯,不然赔4000欧。过期不转帐,把我告上法庭,并在后面威胁我说,我没有在税务局报税

大家帮我看看,我该怎么办呀,无助ING.

同时提醒各位,德国人开始行动了,连我这么小金额的,也变成重犯了。。。。

我拿的是有限制的工作居留,根本也是做着好玩,从来也没有认真研究过条款,也没有认真研究过我自己卖的货,只要有图片就行了嘛 ,哪需要解释这么多呀,对我来讲,好看就好啦,但是这次搞大了。。。。。。

大家帮帮我吧,着急ING.大家有没有类似的的案例参考一下呀

[ 本帖最后由 酸红豆 于 2006-11-7 23: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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