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天堂 发表于 2006-10-26 07:34

拿的是三年投资居留,想审请家庭团聚,怎么办啊

拿的是三年投资居留,想审请家庭团聚,怎么办啊


拿的是三年投资居留,想审请家庭团聚,( 就是想把老婆审请出来,和我一起生活,不是短期探亲的那种签证)怎么办啊.我的签证是2008年到期的,现在公司的业绩也不大好,想回国结婚然后把老婆审请出来要怎么办啊,还有就是08年时我换签时移民局要看什么材料啊,业绩不好但公司还在运营能顺利换签到吗?有知道这方面情况的朋友帮忙看看,谢谢了.
注,我办的是25000注册资金的那种GMBH 签证一次性给了三年。

路过天堂 发表于 2006-11-3 20:53

没人回吗:(

live 发表于 2006-11-3 21:28

政策会变的,这种事情最好亲自问移民局。
一般来讲,家属过来团聚,要看你的公司盈利情况,即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帐务和纳税证明。

CEGMBH 发表于 2006-11-20 06:17

给我来电话吧,我可以告知你

我的情况一样,办好了.
0179813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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