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细则补充规定:请大家发帖的时候,擅用搜索功能,多看看版规和置顶的细则及公告.
1.宠物花园的版规和细则,已经公布很久了,可还是有很多朋友在发帖的时候,不看版规和细则里有关发帖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每每遇到这种情况,我并没有按照版规或细则里的要求作删帖或转贴处理,而是全部都用短信通知之后,再作决定.
请大家都彼此体谅,彼此理解,彼此尊重一下吧,多注意看看置顶的帖子.发帖时,注意一下发帖的规则和要求.还有,也请大家擅用一下热线的搜索功能,很多帖子虽然没有引进索引贴,但是相关的内容可能也会对你有所帮助的.
2.索引贴在版里用下划线显示.
已经被引进索引贴的帖子,为方便大家的阅读和有目的的浏览,以帮助大家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请楼主不要再去自行修改内容和标题;
一些已经引进索引贴的帖子(除图片贴和好的文章故事外),凡是常识贴,知识贴和实用贴,为保持帖子内容的主题性和相关性,方便有需要的朋友快速浏览和解决问题,请楼主和跟贴者及回复者,尽量紧跟主题.太偏题或与主题不相关的跟帖或回复,将被删除!
3.请不要发内容重复的主题帖.
同一内容或内容接近或相似的主题,最好集中在自己的一个主题帖里.
内容重复的主题,在常规整理版务的时候,也是要为大家作合并处理的.所以,内容重复的主题最好集中在一个主题帖里.
4.在宠物花园发帖,请大家就不要再在标题上设置一些花样或格式了.特别是宠物花园一些已经加为精华的帖子,已经用高亮显示,在版里面已经是处于很醒目的位置了,如果再在标题上设置一些花样或格式的话,会让其他会员感觉不好;另一方面,也影响版面的整体规划和美观.
5.关于精华帖子升级问题的补充说明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472295&extra=page%3D1
6.对发含有图片或视频的主题帖,在发帖时对标题的补充规定:请大家在标题上标明图片数量或视频的数量.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18197&extra=page%3D1
7.请大家注意了!热线不允许发起任何性质的捐款活动.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30072&extra=page%3D1
8.公告:请大家注意了!关于在宠物花园发布“买卖宠物用品和服饰类帖子”的说明。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667478&extra=page%3D1
9.版务公告:再次重申!请大家按规发帖,对违规发帖一律按规处理,不再短信通知了。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691100&extra=page%3D1
10.凡要在本版发布领养送养类帖子的朋友,请先去置顶的登记室登记!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694685&extra=page%3D1
11.版面和谐靠大家维护,宠物花园不欢迎惹事生非,滋生事端的言论!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863853&extra=page%3D1
附:德国热线萍聚社区宠物花园版规
1.DOLC所有公用版规在本版有效.
2.关于宠物花园版务操作和管理的具体规则请参阅《萍聚宠物花园游览细则》.
3.不要发内容重复的主题帖,发帖时请擅用搜索功能,多看版规和置顶的细则及公告.注意细则的补充规定.
4.为方便浏览和管理,发贴时请按下列规则分类.详见:萍聚宠物花园游览细则第一.分类
5.有关宠物领养送养还有无偿转让小动物的帖子,请开帖者务必先去置顶的登记室登记.未登记者,作删帖处理,不另行通知.本站禁止发布有偿转让小动物贴.无偿转让小动物的帖子,发贴时,请注明是无偿转让,未注明者,直接删除.详见:萍聚宠物花园送养领养登记室
6.请不要发虐待动物的主题,此类帖子一旦发现将被立即删除.
请宠友们遵守德国法律,关爱珍惜小动物!本版严禁以送养转让和赠送为名,借故或恶意遗弃小动物!! 谴责遗弃和虐待小动物的行为!!!
[ 本帖最后由 婴宁儿 于 2008-12-19 19:21 编辑 ] 斑竹MM,标题里面有个别字哦:) 原帖由 我不是双儿 于 2006-11-2 09:09 发表
斑竹MM,标题里面有个别字哦:)
谢谢JJ提醒,我猜你说的是善用吧.:)
我的意思是请大家能够擅长使用热线的搜索功能,避免重复发内容相似的主题贴. $送花$ $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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