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争到底 发表于 2006-11-3 20:40

急!!关于工作的问题!需要XDJM的帮忙!!!

我现在正在大学的MENSA打工,干了一个月那个老板对我有意见,就要辞了我,可是我的合同是到明年1月底的!
感觉明显是在欺负我,可是我刚来德国一年很多法律上面的不懂!$怒吼$
让我下个星期去找STUDENTWERK,因为我是通过STUDENTWERK,从他们那里拿到工作的,合同是跟他们的代表人在STUDENTWERK签的。
我问那个老板,(一个脾气苦怪的德国老头),为什么要辞我,他什么都不说,$郁闷$ 我问是不是我做错什么了?我可以改正,他只说让我去STUDENTWERK。。。

:mad: :mad:
大家帮帮我吧

在某个帖子上面看到:

“被解雇的时候,记得要一张 kuendigung 的纸,德国法律是讲究黑纸白字的,没有纸你就没被辞掉。以后打官司的时候也用的着,呵呵

还有就是,在合同执行期间被解雇,法律角度讲,老板要再多付你一个月的薪水,没有任何商量” 有没有关于这个的法律原文什么的?我好跟他们说理。。。

不知道大家了解不了解这种情况!!快帮帮我吧!先谢谢大家了!$握手$

真的很急,他让我周一去!

[ 本帖最后由 我要争到底 于 2006-11-3 20:00 编辑 ]

我要争到底 发表于 2006-11-3 20:48

先顶一下!真的很急!$郁闷$

sojamilch 发表于 2006-11-3 21:30

不 知 道 。 帮 你 DDDDDDD

我要争到底 发表于 2006-11-3 22:39

先谢谢楼上的,难道大家就这么的冷漠?

Lilia 发表于 2006-11-3 23:37

应该即使立即解雇你, 也要给你个理由, 什么理由都没有, 或者理由不成立, 是不能随便解雇人的...
具体情况也不太清楚, 帮你顶下...

我要争到底 发表于 2006-11-3 23:41

要不说啊,我的合同到明年1月份,我那天问了他足足有10分钟,可是那老头就是不说为什么。。。就说你去找STUDENTWERK,而STUDENTWERK说那老头不想让我再给他干了,看来还是他主观的。。。
可是没有理由,这不是明摆着欺负外国学生嘛?以为外国人什么都不懂$怒吼$

hahaxixi 发表于 2006-11-3 23:52

你看看你的合同,正规的合同上面会写好解雇条件的。

我要争到底 发表于 2006-11-4 00:08

啊?是所有的都有嘛?上面没有注明啊。。。只写着时间,地点,双方,签名,帐号,还有另外两张纸,讲保护合同内容保密性等的义务还有帐号什么的?
一般工作会有试用嘛?可是都1一个月了啊。。。没有任何征召

我要争到底 发表于 2006-11-4 01:03

条文规定在德国越来越像烂纸了??可是德国人不就那这些来规范社会,来约定人嘛?也利用他们来制约外国人。。。:o      他要KUN我,我跟他那天说了好久都告诉我为什么?我该如何协商那?

nanny 发表于 2006-11-4 10:39

千万不要迷信德国法律有多神圣不可侵犯,其实都一样.
你的合同上面没有表明试用期么?合同上面写的这么简单,你怎么协商啊? $汗$
而且按照打工经验来说,nebenjob 很容易就kun人的

我要争到底 发表于 2006-11-4 13:11

不会这么惨吧?虽然是NEBENJOB,可是有合同的啊?上面写着会有个AUFNAHME,当初那个老头说第一个星期是练习,可是也没有说有什么试用期更没有注明多久,合同上也没有写着!!~:(

pudding1226 发表于 2006-11-5 01:22

算啦,找新工作吧~~~

即使你努力抗争了,老头或者studentwerk让你留下来了,你还是要看着老头的眼色做事情,肯定刻意的刁难你。如果是需要排班,不是那种固定时间上班的合同,他完全可以不给你排班(理由是人手太多,我打工的地方就这样的)或者一个星期给你一天班,还是最烂的时间。

这样我觉得没什么意思~~~你现在的受气还只是开头。

还是早点离开那里吧,除非你有把握把那个老头排挤下来~~~

我要争到底 发表于 2006-11-5 11:04

楼上说的,某种程度上有道理!~先谢了!:)
我的工作时间是从周一到周四每天下午2点到6点,可是有时候我要上课,或者试验,就会晚来半个小时,而周五我也想干,老头开始说除非我从中午11点开始干,否则别想,那个时间我要上课根本不可能!
我估计也是留下来会故意刁难我,可是我很不甘心啊,才干了一个月,合同还有3个月才截止那,就没有什么劳动保障?要是想KUN人就KUN,还签什么合同啊。。。。$怒吼$
不过心里还是想跟他们争一下,不能就这么算了啊,中国学生不能就那么容易欺负了啊!!:cool:$bs$
我肯定是不可能把那个老头排挤下来啊,人家都干了几十年了。。。:o
大家再帮我想想还有什么办法嘛?:)

jochenkan 发表于 2006-11-5 11:32

原帖由 我要争到底 于 2006-11-5 10:04 发表
楼上说的,某种程度上有道理!~先谢了!:)
我的工作时间是从周一到周四每天下午2点到6点,可是有时候我要上课,或者试验,就会晚来半个小时,而周五我也想干,老头开始说除非我从中午11点开始干,否则别想, ...
楼主阿,你这么重要的情况前面却没有说,而这个却是非常关键的。你是在给人干活,不是给自家公司,说好从2点到6点,就是要2到6点,不可以随随便便晚来半个小时,如果就一次也就算了,次数多了,老板当然看在眼里,不满意在心里,不要你干也是在情理之中的。所以你的胜算机会小了很多。

我要争到底 发表于 2006-11-5 12:06

我不是随便晚来啊,是因为上课,每周二要晚来一个小时,当时再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跟他们说好拉,当时他们同意了啊!~~当时同意了,现在又有意见了啊??通常我是周二晚来一个小时,要用3个小时干原来和4个小时一样多的活,那群德国人什么都不干,全都留给我干。。。

dapfne 发表于 2006-11-7 01:55

德国人就是这么认为的,你不可以迟到 ,但你可以悠闲的工作。人家是按时间负钱的,不是按你的工作量来计算的。你迟到了就是理亏了,你干活在多,人家也不满意的。
估计你的合同就是400BASIS 的临时工的合同,这种合同是可以随时kun 你的。
你也别太认真了,即便坚持能呆下去,人家给你脸色看,你也没办法。

我要争到底 发表于 2006-11-7 16:53

我每天干的巨累。。。唉,我是跟他们开始协商好的,他们在我不来的那一个半小时会找人先顶替我,可是每次我去的时候顶替我的那个人基本什么都不干$bs$ ,我只能2个小时内干4个小时的活。。。跟那老头反映,他居然什么都不说!~:(
协商好了,就不算迟到了啊?
估计在那里干下去,也跟那个老头会再起摩擦,好像不是临时工的合同啊,大家好像都是那个的啊!~!
已经决定不干了,只是觉得就这么算了,有点气不过!!!$怒吼$
总之谢谢大家的回帖啊!~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能帮忙想到还有什么解决办法那?:)

蒙山 发表于 2006-11-7 17:45

我看是没什么办法解决的。俗话说,胳膊拧不过大腿。像你这种Nenenjob也不收什么法律的保护,就算是你是richtige Angestellte老板看你不顺眼,随便找个理由就能辞掉你。这种事情我自己有过经历。所以,我劝你看开点,不要去抗争到底了,这样只会伤你自己。天下,不合理的事多着呢。$angry

我要争到底 发表于 2006-11-7 18:15

:o 唉看来只有这样了???
可是那毕竟是大学的食堂,而且还是从STUDENTWERK拿的工作,不是外边和学校一点关系没有的地方啊。。。
就这么对学生?$郁闷$
看来只能忍了啊~$frage$

mixmas 发表于 2006-11-7 19:14

LZ的事情看表面很委屈,但是也要从都方面考虑,雇主没有义务来就着员工的课表来妥善的安排班次

班次事先排好,能上就来,不能上就不来,一般来说不可能的,都要事先商量或者是和同事换班。如果没有妥善的办法,老板另外找人也是应该的。

工作过了试用期不是就一定不能辞退或者是提前终止合约,从学生管理处拿的工,但是合同还是与另外那个包MENSA餐务的公司签署的,所以和学生管理处并无关系。说不定管理处已经帮那个老板找到了别的人来顶这份工作呢。

LZ在网上看的那个帖子内容,我看得有些糊涂,没有证明就不等于解除合约? 一定会有一个月的工资做为补偿?

老板要辞退某人,理由可有可没有,问个清楚明白有的时候是好事,有的时候却又会很气愤。我认识个男生,干活一般,老板嫌他慢,要辞他,他跟人斗气,结果惹毛了其他同事,给他"栽赃",结果警察也来了,说都说不清楚,结果还是走人。

给LZ举这个例子的意思是,有些事情看情况行事,太过激动或者激励首先对自己没好处。但是应该争取的权力当然还是要不手软的。

LZ自己考虑看看吧,是不干了呢,还是真的要争这口气,去找律师告他们?不管怎么样,希望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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