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六个月以上
我想请问一下是不是持家庭团聚签证的,回国六个月以上也需要批准?六个月是怎么算的呢,连续六个月以上,还是一年回六个月上呢,一年是自然年还是按签证的年呢?还是必须在国内六个月连着在德国就得呆六个月呢?
比如说签证是从8月份起一年,那么从1月回国7月来德国一共在国内六个月了,8月份签证完是不是可以再回国六个月呢?还是一定要在德国呆上六个月后才能再回国呢? 同问。。。。。。$害羞$ 一次离境不能超过6个月, 一年要在德国住够6个月...... 能明白吧? 原帖由 黑色 于 2006-11-21 18:16 发表
一次离境不能超过6个月, 一年要在德国住够6个月...... 能明白吧?
正确! 那如果我从今年的8月初到明年5月底在国内,可不可以? 原帖由 黑色 于 2006-11-21 18:16 发表
一次离境不能超过6个月, 一年要在德国住够6个月...... 能明白吧?
关键是我不明白,这一年是怎么算一年啊,是按签证年算还是按自然年算啊
谢谢 我个人理解,按自然年算.反正我自己是这么算的.....$汗$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15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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