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fan 发表于 2006-11-28 13:00

请大家出个主意,

昨天晚上一个阿拉伯人用武力威胁我,虽然并没有打我,可是已经动手了,而且示范了一下,他可以打。然后我叫了警察,警察说过几天安排个时间,去警察局。那个家伙吓坏了,来跟我道歉,让我撤销。可是他道歉都听着那么不入耳,说,我可以打你,可是没打,是因为我的宗教不允许,还因为你是女的。我怎么觉得,我还应该感谢他没打我呢???
又说什么,如果我不撤销,他就要反击了。

想问问大家,谁知道,这次去警察局具体是做什么呢?他会得到什么惩罚?如果我不撤销,他会怎么反击?我的胜算是多少呢?

先谢谢了。

fc200x 发表于 2006-11-28 14:27

你可以再把他在你报警以后说的话告诉警察,以后随身带两样东西,有录音功能的MP3和辣椒水

sweet-yy 发表于 2006-11-28 14:34

他还恐吓LZ呢,同意楼上的找证据告诉警察吧!

november.de.LG 发表于 2006-11-28 15:11

收集证据,实话实说,别的什么也做不了。

jolin 发表于 2006-11-28 17:12

他不会得到什么惩罚的,毕竟没动手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6-11-28 18:36

原帖由 jolin 于 2006-11-28 17:12 发表
他不会得到什么惩罚的,毕竟没动手
当然目的不是为了现在惩罚他什么,而是警示他不要再进行恐吓和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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