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brafish 发表于 2006-12-17 00:47

第十一章 应晖

  七年前,应晖生命的转折点,他最有希望也最绝望的一年。
  彼时在加州S大留学的应晖来自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在C大求学期间他虽然成绩优异,却从来没动过出国留学的念头。那时候被数学系众多教授看好的数学系天才的理想不过是找一份薪水不低、相对稳定的工作,把父母接到身边,然后结婚,生子,平淡一生。
  只是这个理想很快成了泡影。
  毕业前夕,交往了三年的女友用很难过但是很坚决的态度要求和他分手。
  应晖应变不及且无法理解,尤其在听说她与本系系主任的儿子已经密切交往了一段日子后,失意中更多了一丝愤怒。
  “应晖,就算是我对不起你好了。”面对他的质问女友亦满是痛苦,“我以前把这个社会想得太天真,真正毕业找工作才发现,不管你多有实力,没有背景,没人把你当回事。我申请留校的事你也知道,可是我受了多少委屈你知道吗?你根本帮不到我。他是处处不如你,可是他至少可以让我在系里那些趾高气扬的老女人面前扬眉吐气……”
  “应晖,我不想让自己的骄傲在这漫长的岁月被琐碎的生活一点点磨去。也许将来你会出人头地,可那要等多少年?那时候我已经青春不在,就算苦尽甘来又有什么意义?我不想低着头生活,你不能维护我的尊严,应晖,我仍然爱你,但是对不起,我太骄傲了。”
  应晖无言以对。
  当晚他一夜未眠,第二天满眼血丝的他打电话给父母,他已经决定申请奖学金,赴美留学。
  应晖走得很迅速,赴美那天,同学前来送行,女友没来,不同于同学们的打抱不平和依依不舍,应晖始终很平静。但是没有人能猜到那一刻,他平静的眼眸下掩藏着多大的野心。
  在加州留学的日子比在国内更辛苦,陌生的环境,频繁的打工,繁重的学业让他在短短的时间内瘦了一圈,但与此同时眼界却开阔了许多。应晖的目光,渐渐集中到了正发展得如火如荼的互联网上。
  坚实的数学基础使他研究起计算机技术来事半功倍,与当时热衷建立门户网站的大潮流不同,应晖感兴趣的是信息搜索。埋头一年半后,不愧天才称号的他独.立研究出一套优化的搜索算法,但是这套算法却有个缺陷,它需要很多其它各种优化算法共同配合才能实现,所以初时并不得风险投资商的青睐,只有一家知名的网络索引公司想以一个非常歧视的价格买走。应晖知道自己手里掌握的东西远远不止几万美元的价值,可是他却没有时间等待更好的机会了,长期的劳累和压力使他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了,为数不多的积蓄也消耗殆尽。
  走投无路的应晖异想天开,用身上仅余的钱在一份颇有影响力的华文报纸上登了一个广告,说明了他的情况,寻求华人投资。
  然而事实很快让他失望了,十天内他只接到了一通电话,内容是骂他是个无耻卑鄙的骗子别丢中国人的脸。正当他心灰意冷地准备把算法卖给那家公司的时候,他收到了一封来自N市的信,里面有一张没有署名的纸条,还有五百美金。纸条上的字迹并不漂亮,只寥寥几个字,无法从中判断是男是女。
  
  你好。
  在报纸上看见你的求助。寄上$500,钱很少,希望能够让你等到真正的投资。
  
  五百美金,杯水车薪,却重新激起了应晖的斗志。那笔钱让应晖撑过了最艰难的两个月,这期间,他终于开发出配套算法,不久后得到了第一笔一百万美元的风险投资。
  时势造英雄,应晖无疑碰上了最好的时机。几年后,当他坐在SOSO总裁办公室听资产评估师告诉他他目前有多少资产时,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没有当初那五百美金,也许今天的他不过是个出色的技术人员。应晖曾经想过找出那个资助他的人,但是很快就放弃了。人海茫茫,信上甚至连姓名都没有留一个,真的无从找起。
  不久之后,那个人却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
  有一天他昔日S大同系的一个同学来拜访他,顺便带了一封给他的信。
  “这个人大概不知道你离开学校了,把信寄到了我们系里,我看到就顺便给你带来了。”

信封上的字迹似曾相识。
  应晖心情激动的拆开信。
  
  应先生:
  你好,不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变,或者你还记得不记得我。大约三年前你在报纸上登报求助,我曾寄过五百美元。真的难以启齿,但是如果你经济上方便的话,能不能把五百美元寄还我?我知道这个要求很无理,若为难的话就不必了。
  真的很抱歉。
  赵默笙
  
  赵默笙。
  应晖在心里默念了一下署名。
  终于知道这个人的名字了。
  扫了下封底,发信日期已经是一个月前。
  如果不是走到绝境,不会写这样一封希望渺茫的信吧。
  应晖顾不得同学就在身边,连忙拨了信上留的电话,响了两声后,接起电话的是一个很清的女声。
  
  第二天,应晖坐飞机到N市。
  他们约的地方是一个公园,初春的时候,嫩青的季节,应晖远远看到一个中国女孩子坐在长椅上,围着围巾,好像有点冷,于是一直用围巾搓着手。
  应晖站在远处看着她,却突然生出一种温暖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好像回到家一样。那时候他已经孤身在美国六年。
  应晖走到她面前。“请问,你是不是赵小姐?”
  那个女孩子立刻站了起来。“是的,我是,你是应晖先生吗?”
  应晖这才看清楚她的样子。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大概二十出头,也许还在读书,衣服有点旧,看得出有几年了,但很干净,眼睛很大。
  他微微笑了下。“赵小姐,我们找个有暖气的地方坐下来说吧。”
  
  拘谨的寒暄过后,应晖问:“我有点好奇,赵小姐,为什么当初你会寄给我那笔钱,你不担心我是骗子吗?”
  这个问题让她怔了一会,然后有点含糊其词的说:“那时候我当好有一笔钱……”她模糊的带过,紧接着说,“其实应先生你根本不必专程过来,我只是收拾杂物的时候看到以前的旧报纸,寄那封信其实没抱什么希望的。”
  “那你现在是?”
  应晖没费多大劲就套出了事情的始末。
  归纳总结一下就是:眼前这位赵小姐有个关系不错叫娟姐的邻居,她因为拿刀砍伤丈夫被判入狱三年,娟姐有一个叫小嘉的孩子,因为娟姐的白人丈夫有暴力倾向,所以娟姐把孩子托付给她。眼下,她正为争夺小孩的监护权而和邻居的丈夫周旋。
  应晖喝了一口热可可。
  “赵小姐,你经常这么,嗯……乐于助人吗?”事实上比起“乐于助人”应晖更想用“好管闲事”这个词。
  “不是的。”她有些窘迫,脸上的红晕不知道是冻出来的还是因为不好意思。“我们做邻居很久了,而且她帮过我,有一次我生了一场大病,一个人在屋子里晕过去没人知道,是她发现救了我,要是晚点发现的话,也许我现在就不存在了。这是救命之恩是不是?克鲁斯先生真的有暴力倾向,我亲眼见过他拿酒瓶砸娟姐和小嘉,而且小嘉很乖很听话,娟姐其实也很可怜……”
  她着急地找着一切理由。
  应晖却无动于衷,这个世界本来就各有各的凄惨。
  只是,眼前这个女孩善良得有点傻气呢,应晖在心里想。但是如果不是这点傻气,当初怎么会给素未谋面的他寄那五百美金?
  应晖说:“你不用担心,我会帮你。”
  
  这件事情并不好办。
  应晖的私人律师史密斯先生说:“赵小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克鲁斯有暴力倾向,而且就算取得证据取消了克鲁斯的监护权,她也无法收养那个孩子,她不符合该州收养人的条件。这件事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很难,私下会比较简单,In,那种恶棍用钱打发或许更容易。”
  “是的。”应晖说,“但是我不喜欢花钱在恶棍身上,而且也许他会不知足,一再地敲诈,或者随时反咬一口,这不是根本解决之道。”
  “除非那位小姐立刻结婚,嫁个符合条件的丈夫,或许能增加胜算。”史密斯耸耸肩膀,开着玩笑,“In,你就完全符合条件。”
  史密斯的玩笑让应晖心中一动。
  他发现自己竟然一点也不排斥这个主意。
  应晖在给默笙的电话中转述了律师的话。

“就算证明克鲁斯的暴力倾向,取消他的监护权,你也无法收养小嘉。你的年龄,经济条件,婚姻状况都不符合本州法律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小嘉会被送往福利院,你知道,对一个混血孩子来说,那绝对不是一个好地方。”
  默笙六神无主。“我只是想帮朋友一下,为什么这么难……”
  或许不难,应晖和克鲁斯谈过一次,他的确只想敲诈一笔钱而已,可应晖并没有成全他的打算。应晖见过小嘉,那是一个黑发黑眸有点呆傻的混血儿,据说痴傻是小时候被打所致。
  “如果你真的决定背上这个包袱的话,我有个提议。”应晖轻描淡写地说,“你可以找可信任的、符合收养条件的人假结婚,或许……我可以帮忙。”
  电话那端的默笙根本就是傻住了,反应过来后就连忙说不行。“那怎么可以……”
  应晖也不强求。
  接下来事情有了进展,克鲁斯喝醉酒拿烟头烫伤小嘉的照片被默笙的房东无意中拍到,但就如史密斯律师所说的那样,克鲁斯虽然被取消了监护权,但小嘉也被送往了福利院。
  默笙学业很忙,还要打工,就这样,她也每隔一天或者两天就去看小嘉。
  几个月后的一天,远在加州的应晖接到默笙的电话,她的声音微带哭音:“应先生,我想收养小嘉……”
  小嘉在福利院里被别的种族的小孩欺负,其实已经不止一次了,只是这次更加严重,小嘉被推到了厕所的马桶里,若不是及时发现,恐怕会窒息死亡。
  应晖去N市的时候带了份协议书。
  “这份协议的内容是你放弃这桩婚姻所带来的一切权益,相应的,你也不必履行一切义务,也就是说我们将只有夫妻的名义。”应晖解释说。
  权责分明的协议书让默笙的态度自然了起来。这正是应晖的目的,他清楚地知道这份让默笙占不到一分便宜的协议书反而会让她轻松许多。
  “应先生,谢谢你……”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不必。其实这桩婚姻对我好处也不少,我的公司快要上市,一个已婚男人的形象更能得到股民的信任。而且,已婚的身份能让我少掉许多麻烦。”应晖说着自己都觉得很可笑的理由,最后一句话却很诚恳。“何况赵小姐对我实在不仅仅是滴水之恩。”
  所以才想把她护在自己的羽翼下。
  可是,仅仅是这个原因吗?
  应晖不敢自问。
  他看着她签字的手微微迟疑着,眼眸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熄灭,然后抓紧了笔,飞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合上递给他,再没看一眼。
  
  应晖在默笙顺利取得小嘉监护权的当晚飞回加州。
  默笙学业未完成,依然在N市。
  因为要应付福利院的定期检查,应晖每月月底必须飞N市一趟,默笙为麻烦到他内疚不已,应晖却一次比一次期待月底的到来。
  应晖的白人秘书小姐琳达十分可爱地说:“Boss,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地喜欢每个月的月底,那时候的你总是那么和蔼可亲。”
  应晖闻言微笑,心情愉悦。
  小嘉还是呆呆傻傻的,默笙好不容易教会他叫中文的应叔叔,应晖没被那声“应叔叔”感动,默笙却欣喜若狂,感动地摸着小嘉的头。
  失神于她笑容的一瞬间,应晖清楚地明白,他动心了。
  久违的感觉。
  他和这位赵默笙小姐,至今接触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而已。
  这种心情来得毫无道理,甚至无迹可寻。
  理科生的天性使应晖固执地想找出他心动的逻辑,可是却第一次发现自己对证明这其间的因果关系无能为力。
  好在他立刻从牛角尖里钻出来,务实的个性使他决定顺其自然。
  应晖空中飞人的生活差不多过了两年时间,两年后的一天,默笙打电话告诉他两个消息。
  第一个是她毕业了。
  第二个是娟姐提前释放,而她决定带小嘉回国。
  挂了电话,应晖的第一个念头是:时间也差不多了。

应晖在N市国际机场第一次见到了那个满脸风尘的娟姐。
  默笙偶尔提过这个娟姐的经历。她原本是作为陪读夫人出来的,后来那个男的却为了绿卡娶了个美国女人。娟姐出国的时候很风光,现在落了个这种下场,不愿意回国被人嘲笑,迅速地嫁了个美国男人,不料却更加不幸。两年监狱终于让她对这个地方绝望,大彻大悟之余决定回国。
  默笙在一边抱着小嘉,依依不舍。
  娟姐感谢应晖,“这两年多谢你了。”
  “你谢默笙足够。”
  娟姐看着默笙:“她比我幸运很多。”
  应晖了然她眼中的羡慕,一哂:“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不必强求。”
  飞机飞上天空,默笙仰望着远去的飞机。
  “很想回国吗?”
  默笙怔了一下摇头说:“不想。我大概很懦弱,应大哥,在异国他乡,孤零零一个人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事,每一个异国人都这样,可是,如果回去了还是孤零零的,那会很可悲吧。”
  她低下头,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走出机场的时候默笙说:“应大哥,我有事情要和你商量。”
  应晖当然知道她要和他商量什么,接口说:“正好,我也有事情请你帮忙。”
  
  应晖的父母要来美国看望儿子,为期一个月,因为儿子不久前无意中露了自己已经结婚的口风。
  应晖请默笙帮忙应付父母。
  时机刚刚好。
  默笙的学业已经完成,随时可以离开N市,应晖的公司一切已经上轨道,开始有较多的空余时间。
  默笙到加州后,首先是找工作,可惜华人加女性的身份让她频频受挫。
  应晖有意使用自己的人脉帮她,默笙拒绝了。“应大哥,你已经帮我许多了,我不能一直靠你啊。”
  应晖想起默笙好像从来没有接受过他经济上的帮助,接着又想起以前的女友在分手的时候对他说的那番话,不由有些感慨。
  默笙看他若有所思:“应大哥,你在想什么?”
  应晖笑笑说:“没有,只是重新理解了骄傲这个词。”
  默笙不解,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没再追问。
  在应晖父母来之前,情人节先来了,不过应晖天性并不浪漫,默笙则根本没往那方面想过,所以他们这个情人节过得毫无暧昧。
  情人节晚上应晖在楼上书房接了一个国际长途,下楼的时候看到默笙坐在沙发上,一手撑着头,笔记本电脑放在膝盖上,完全没发现他下来。
  角度的关系,他正好看见默笙眼角的一点闪光。
  应晖以为她看了什么悲情的电影,走过去一看,只不过是普通的网页而已,而且是他最熟悉不过的SOSO的搜索页面。
  搜索关键词是一个他从未听过的名字——何以琛。
  
  默笙这才发现他,急速的转头,脸颊上的泪水都来不及擦去。
  她合上电脑,站起来,低头瞪着自己的脚尖,有点尴尬的样子。
  应晖立刻就明白了:“他……”
  说了一个字顿住,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默笙抬头望着他,水洗过的眼睛分外清,那里面的忧伤被应晖看得一清二楚。
  “应大哥喜欢过什么人吗?”她问。
  “嗯。”应晖慢了一拍才回答:“我以前在C大有个女朋友,很聪明,也很漂亮。”
  “我以前的男朋友也很厉害。”默笙声音低低地说。
  “哦?”应晖勉强笑了下,“那你男朋友运气可没我好。”
  毕竟,他现在只是你的“以前”而已。
  默笙却完全误解了他的话,大概以为应晖说她的男朋友找她所以运气不好,有点不服气地说:“我也没那么差吧……”
  应晖没有解释,匆匆去了楼上的书房,却无心做事了。
  
  一旦见过这个名字,生活中好像就处处看见这个名字。
  从那天开始——
  默笙时不时的心不在焉叫何以琛。
  默笙嘴角莫名其妙的微笑叫何以琛。
  默笙忽而的落寞叫何以琛。
  ……
  默笙开始频繁的和他提起这个名字,好像终于找到一个人可以讲讲那个人一样。
  那个人多么多么聪明。
  那个人多么多么能干。
  ……
  应晖当然会不耐烦。

只是当他看到她说起那个人时眉梢眼底的伤心和落寞时,不耐烦又变成了不忍心。
  还伴随着一种陌生的疼痛。
  之前就算知道默笙更多的只是把自己当作兄长,应晖仍然有一种笃定的感觉,他自信她身边不会出现比他更优秀的人,所以不妨慢慢来。然而,现在这种感觉消失了,应晖清楚地感觉到了默笙心里筑起的冰墙,那面冰墙把一切暧昧的东西摒除在外。
  他也许永远只能充当兄长的角色。
  应晖渐渐急躁起来。
  所以那个晚上的到来,不知是因为情绪长久的积压,还是一时失控。
  那天他在外面应酬,喝醉了回来,默笙手忙脚乱地照顾他。
  应晖说不清自己是醉是醒,若是醉,他怎么会到现在还记得清楚每个细节,若是醒,他又怎么会这般不受理智的控制……
  似乎半梦半醒间,他把默笙压在了身下……
  
  他清醒过来已经是凌晨。
  意识回笼的零点一秒,他冲下了楼。
  楼下大厅没有开灯,一片黑暗。
  依稀看到默笙坐在楼下沙发上,紧紧地抱着自己的膝盖,头垂着。
  应晖好像在什么地方看到过说,当人受到巨大的伤害时,会下意识地用这种婴儿在母体中的姿势,因为缺乏安全感。
  他的手按在电灯的开关上又放下。
  默笙忽然出声,弱弱的:“应大哥,你……是把我当成她了吗?”
  应晖愣了好一会才意识到她说的“她”是谁。
  他的前女友。
  自己好像只和她提起过一次他的前女友,说了什么他都不太记得了,她以为……他还想着她?
  默笙,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恋恋于过去吗?
  应晖苦笑。
  他发现默笙给了他一个有趣的困境:如果说“是”,他无法袒露自己的心迹,也许永远无法再进一步。若说不是,他必须承认自己是个强奸犯。
  虽然未遂。
  面对默笙信任的眼神,应晖最后选择闭上眼睛,不回答。
  让她找最能安慰自己的答案吧。
  事实上,这之后默笙已经无法和他坦然地共处在一间屋子里,默笙提出要搬出去的时候,应晖说:“默笙,你回国吧,去看看。”
  默笙怔怔的站着。
  “你不能永远当只鸵鸟。”
  回去看看吧。
  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
  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
  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
  在机场把已经连他名义上的妻子都不再是的默笙送走,应晖仰望着天空飞机飞过的痕迹,寂寞的情绪在身体每个角落蔓延。
  刚刚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她理解吗?她在某些事上,似乎迟钝得惊人。
  “如果你不回美国……那我们暂时不要联系了。”登机前他对她说。
  他还有机会吗?
  也许有。
  那个叫何以琛的人也许早就爱上了别人。
  世界上,像赵默笙这么傻的人会有几个?
  
  茶香袅袅。
  漫长的年月,不过几小时就讲完了。
  “……原来竟真不止一个。”应晖最后说。
  “有时候,她真是迟钝得惊人。”应晖仰头叹息,“世事真奇妙,没想到,这些事情,你居然是我唯一可说的人。”
  以琛没有说话,抽完最后一支烟,他拿起手边的衣服。“时间不早,应先生,我先走一步。”
  “何必这么急。”
  以琛脚步顿了一下。“默笙喝醉了,我不太放心。”
  应晖大笑出声:“何先生,你这是把成功炫耀给失败者看吗?”
  以琛没再回头,快步走出茶座,推开门,外面清冷的空气扑面而来。
  以琛深深的呼吸。
  握得青筋暴起的手良久才渐渐放开。

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两点。
  默笙喝醉了睡觉反而乖起来,缩在被子里一动不动,还是他走前一模一样的睡姿。以琛轻轻地脱了鞋子,钻进被窝,将她搂过来。
  她动了下,适应了一下新姿势,皱起眉,以琛放松了一下手臂,她眉头才重新舒展开来。
  鼻间盈满她的发香。
  以琛低声说:“以后再不给你喝酒。”
  她没有抗议,犹自睡得香甜。
  以琛却无法入睡,睁着眼睛到四点多,叹了口气,起床去书房。
  还有一大堆工作没做,甚至明天,不,已经是今天了,早上要开庭的资料还没有整理完整。这对以琛来说,真是鲜少的临时抱佛脚的经历。
  忙到晨曦初现。
  以琛困倦地闭上眼睛,揉着眉头,再睁开的时候,看到默笙站在书房门口看着他。
  “以琛,你一直没睡吗?”默笙问他,咬唇。
  这是她紧张时候的小动作,以琛了然。
  “过来。”他招手。
  等她走到身边,以琛把她搂在怀里置于自己的膝上。
  “醒了吗?没见过人喝醉就睡觉的。”
  “呃?”默笙大概被他的态度弄迷糊了,傻傻地反问:“那做什么?”
  “做点有意义的事情……”说着他低头覆盖她柔软的唇。
  等默笙气喘吁吁地伏在他怀里,以琛静默了一会说:“昨晚我去见应晖了。”
  怀抱里的身躯顿时僵住。
  “他和我说,有个人曾经在搜索器里搜索过我的名字,我想问那个人,她都搜索到什么了?”
  默笙没有声音,以琛继续说:“我刚刚用你的名字搜索了下,发现默笙原来得过摄影奖的,你从来没说过。”
  “没什么名气的奖……你也没问过。”默笙低低的说。
  以琛叹气,抱紧她:“对不起,是我的错。”
  “默笙现在告诉我好不好,你都做了些什么?”
  “在美国吗?”
  “嗯。”
  这样温柔的何以琛,就算在七年前大学里感情最好的时候默笙都没感受过,轻轻一句温柔的询问,轻易就把她这些年所有的委屈都勾了出来。
  默笙开始讲述那些在美国遭遇到的事情,讲刚到美国时不会说英语,迷路了看不懂路牌结果越走越远,讲学英语有多讨厌,讲外国人奇怪的习惯,还有那些难吃的东西,她重点描述某个牌子的方便面有多难吃。
  “那为什么不吃别的?”
  “别的都贵,我那时候很穷的。”
  “你爸爸没给你钱吗?”这是以琛第一次语调这么平缓地说起默笙的父亲。
  默笙看了下他的表情才说下去。“有的,很大一笔,开始我吓了一跳,后来在报纸上看到,才知道……就把那些钱寄给大使馆了。”
  “嗯,那大使馆有没有写表扬信给你?”
  “我没留名啊,我是在一次华人大捐款里寄的。其实我没有什么高尚的念头的……”只是怎么也无法坦然地花那些用命换来的钱,而且也自欺欺人的觉得,没有那些钱,父亲就不会死,这一切都好像没有发生过。
  “嗯,默笙很聪明,还有呢?”
  “还有……”
  默笙想过有一天必定会和以琛说起这些事情,但是她从没想过会是这样的。一点沉重的感觉都没有,好像是最普通不过的聊天一样,那些曾经令她痛苦过的经历,好像在一夜之间远去了。
  对话渐稀。
  天已经完全亮起来。
  “以琛,我居然一点也不难过,我以为说起这些会很难过的。”
  以琛静静的说:“你有我了。”
  默笙没有出声,脑袋靠在他胸口一动不动,久到以琛以为她睡着了,渐渐的,却感到胸口那边一阵潮湿。
  
  已经是周一了,早上还要上班。
  以琛第一次打无准备之仗,上了庭却发现公诉人和法官似乎比他还浑,于是大家一起浑到结束,下次再审。
  当事人亲属看到以琛明显睡眠不足的样子以为他为案子殚精竭虑,不由感动不已,频频称谢,以琛哭笑不得。
  
  默笙上班的时候眼睛红肿未退,小红严肃地研究着她的眼睛,用沉重哀悼的语气问她:“失恋了?”
  默笙低下声音,配合她的沉重哀悼:“小红同志要不要请牛肉饭安慰伤员?”

小红继续严肃地思考了下:“那你还是不要失恋了。”
  老白买的报纸上应晖的消息是头版头条,默笙走过他桌子的时候看到,顺手拿了过来。报纸上长篇累椟地报道了应晖的生平经历,多溢美之词,文末不改小报特色,对应晖口中的夫人做了多方面八卦的猜测。
  默笙放下报纸,怔仲良久。
  她在美国熟悉的人不多,娟姐是一个,可是娟姐回国后就再也没有联络过她,剩下的就只有应晖。其实对应晖,默笙感激远多于其他情绪,毕竟他帮了她那么多,而且那次他喝醉酒,最后也没有造成什么实际的伤害。
  迟疑了下还是打开电脑,输入sosomail的网址,默笙进入自己回国后就没怎么用过的邮箱,翻出应晖的电邮地址。
  信的内容改来改去好几遍,最后只剩了一句。
  ——“应大哥,昨天酒店大堂的事,谢谢你。”
  信发出后几分钟,信箱提示有新邮件,默笙刷新了一下,点开。
  
  收件人:赵默笙
  寄件人:IN
  主题:Re:无主题
  
  不必
  
  简单至极的两个字,生疏扑面而来,默笙的手指在键盘上停住,不知道说什么好。脑子里闪过在C大听到的学生们说的八卦,很快地打了封回信——
  “应大哥,你这次回来有没有见到她,也许你们还有机会。”
  这次很久没有回音。
  默笙有点后悔。
  自己也许是逾越了,每个人心底都有不能触及的部分。那个人,也许就是应大哥最深的伤口。
  晚上默笙和以琛说起这个,以琛瞥了她一眼,说了四个字:“果然迟钝。”
  然后又加了一句:“幸好你笨一点。”
  默笙愕然。
  一个多月后默笙定期清理各个信箱才看到应晖的回信,信上的日期是两天前。
  默笙打开。
  
  收件人:赵默笙
  寄件人:IN
  主题:Re:Re:Re:无主题
  
  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
  笙。我已变心。
  
  另:预祝圣诞快乐
  
  默笙愣愣地看着屏幕。
  短短的两行字,却经过那么长时间才发出,或许回信的人也打了很多遍,想了很久。
  这一瞬间,有些东西默笙似乎就要明白,可是转眼,那种直觉又逃开。
  鼠标点向删除键,迟疑了一下又移开,最后只是退出信箱。
  她以后也许再不会用这个信箱了。
  那封信将安静地躺在网络某个角落,无人开启,却永不消失。
  
  秋天很快在寒流的到来中退场,在小红的影响下,默笙迷上了织围巾,可惜总是织错针,松松紧紧的参差不齐,以琛万分感激她的好意,可怎么也不敢往自己脖子上绕。 圣诞节那天晚上以琛请以玫及她男友张续一起吃饭。张续是以玫的上司男友,人非常的风趣,以琛也是这次吃饭才第一次见到他。
  吃完饭出去才发现外面已经开始飘起小雪。
  年轻人和小孩子们在街上跳跃欢呼着今冬A城第一场雪的到来。
  默笙和以玫站在路边,等着去拿车的以琛和张续回来。以玫笑着说:“本来明年我结婚还想叫你当伴娘的,谁知道以琛这么等不及,不过也不能怪他,他大概也忍了很久了……”边说边暧昧地眨眼。
  默笙脸一红,什么时候以玫也这么不正经了。
  以玫大笑起来,转头看到张续在马路对面向她招手,对默笙说:“不陪你等了,我先走了。”
  “好。”默笙点头,以玫走出两步停下,却没有回头。
  “你们一定要很幸福,就算……”她低声说,几乎听不见,“是为了我。”
  默笙一怔,她已经小跑着往马路对面去,始终没有回望。
  以琛回来的时候看到默笙在盯着脚尖发呆。“以玫先走了?”
  “嗯。”默笙抬头,没看到车。
  “下雪了,我们走回去。”
  “哦。”
  她不太热烈的反应让以琛有些讶异,还以为她会雀跃不已。
  默笙闷着头心不在焉地走路,眼看就要撞上路灯,一双大手及时拉住她。
  “你脑子里在瞎想什么?又想写检讨吗?”以琛蹙眉。
  默笙跑远的思绪慢慢回来,抬头傻傻地看着他一脸责怪,突然就好想好想抱住他……手不由自主地伸到他大衣里,环住。“以琛……”
  以琛被她突如起来的动作吓了一跳,放低声音。“怎么了?”
  埋在他怀里的脑袋磨蹭着摇头,闷闷的声音。“……没有。”
  以琛想掰开她的手看看她到底是怎么回事,默笙却怎么也不肯放,反而抱得更紧。
  “默笙!”无奈的语气,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么粘人。
  “这么大还撒娇会被人笑的。”以琛低下头在她耳边说。
  胡说!她哪有!
  “唔……我试试我买的大衣暖不暖和。”
  随她去了。以琛无可奈何地任她抱着,苦笑着接受行人或暧昧或羡慕的目光。
  下着小雪的夜晚,人来人往的闹市街头,第一次,觉得圣诞是个节日。

zebrafish 发表于 2006-12-17 00:47

第十二章

  今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圣诞还没过去多久,转眼就是春节。
  自然是要回Y市过年。Y市离A城不远,平时开车只要三个多钟头,过年路上拥挤,以琛和默笙早上出发,到Y市竟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察觉到身边的人安静了很久,以琛不由转过头,她从昨天就开始瞎紧张,怎么到了Y市反而好了?
  默笙正怔怔的望着车窗外,连以琛长时间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都没有感觉到。
  以琛眸中闪过莫名的情绪,顿了下突然开口叫她。“默笙。”
  “呃……”默笙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问他:“什么?”
  “你会不会打麻将?”
  打麻将?默笙怀疑自己听错了。
  “阿姨最喜欢打麻将,你要是不会,她大概会很扫兴。”以琛云淡风轻的口气,却刻意把话说得严重。
  默笙一愣,刚刚在脑子里盘旋不去的思绪都飞走了,只剩“麻将”两个字在转。“怎么办?我不太会。”默笙懊恼极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现在准备也来得及。”以琛嘴角扬起浅浅的笑,停车。
  “默笙,我们到了。”
  
  这样热闹的新年她有多久没过了?
  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以玫朝以琛做个鬼脸,“妈,你都说了一下午了。”
  “难得孩子回来,你就让他们好好吃顿饭,不要一直罗嗦个不停。”何爸说。
  “我看是你厌我烦吧……”何妈转而说起何爸来,怕老婆怕了一辈子的何爸立刻苦了一张脸。
  那头张续听不懂方言,一直吵着要以玫翻译,以玫嫌烦,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耍赖。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饭后何妈果然组织一家人打麻将。以琛早就躲进书房,以玫则主动要求洗碗,于是只有不敢反抗的何爸,默笙和准女婿上台。
  何妈是打了几十年的老手,功力深厚,何爸做了几十年的陪练自然也不弱,以玫的男友从商,算计乃天性。只可怜了默笙在国外待了那幺多年,对国粹一知半解,临时上阵,输得一塌糊涂。
  以琛从书房出来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钟头不到,你居然能输成这样?”
  默笙羞愧极了,讷讷的说:“运气不好……”
  以琛拍拍她的肩膀叫她站起来,“我来。”
  这才叫势均力敌,默笙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有意思,到了一点还不肯去睡觉。以琛赶了两次没用,最后干脆脸一板,默笙只好去睡觉了。
  夜里默笙睡的迷迷糊糊,听到开门声,扭开台灯。“完了吗?赢了还是输了?”
  以琛掀开被子躺进去,一脸疲倦。“阿姨一个人输。”
  默笙瞪他:“你们三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
  “何氏家训,赌场无父子。而且阿姨不输光了是不肯歇的。”以琛拉她入怀,“快睡,累死了,都怪你不争气。”
  默笙立刻惭愧得不得了,平时他工作就忙得要死,回家过年还要受这种折磨,真是可怜。于是乖乖的靠在他怀里睡觉,不再吵他。
  半晌,却感到他温热的唇在她颈后游移,默笙微喘,“你不是很累吗?”
  “唔!”以琛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还可以更累一点。”
  
  年初一早上七点多默笙就醒了,坐起来穿衣服,又被以琛拖进了被子。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以琛困倦的说。
  “做早饭……你松手啦。”默笙使劲掰他扣在她腰上的大手,以琛却连手指都没动一下,默笙懊恼的放弃。“以琛!”
  “再陪我睡一会。”
  真是!默笙咕哝。“以琛,你今天有点怪。”
  以琛身躯一僵,沉默几秒,声音有点不自然。“哪里怪?”
  “简直像小孩子一样。”默笙抱怨。
  以琛手指微微放松。“别闹,睡觉。”
  外面好象没人走动的声音,默笙妥协了,反正她也挣不开他。“那我再睡一会。”

可是……这样的睡姿很不舒服哎!
  闭上眼睛不到一分钟,默笙又开始不安分,想把以琛横在她脑袋下的手臂推开。
  怎么一个女孩子睡觉会皮成这样?以琛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动来动去?”
  默笙愁眉苦脸的,想睡枕头,枕头比较软比较舒服。
  “……以琛,这样睡你的手臂会很酸的。”
  她还真会“替他着想”,放她自己睡觉的结果大概是两个人一起感冒,还是把她抓好睡得安心些。以琛干脆当做没听到,闭上眼睛自己睡自己的。
  默笙瞪了他半天,还是没辙,又睡不着觉,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停在眼前的俊颜上。
  以琛……真的很好看哎。
  悄悄的亲他一下,默笙终于有点睡意了,脑子里朦胧的想着待会还是要早点起来……
  结果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已经十点多了,以琛不在床上。默笙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间,以琛和何爸正在客厅里下棋。
  默笙不太好意思的叫了声“叔叔”,何爸笑眯眯的朝她点头。
  默笙走到以琛旁边,小声的埋怨他。“你怎么不叫我?”
  “嗯、嗯。”以琛手执棋子,心思都在棋盘上,落子后才抬头说:“去厨房帮下阿姨。”
  “哦。”默笙探头看厨房,就何妈一个人忙来忙去的。“好。”
  何妈看到默笙进来也是笑眯眯的。“小笙起来了?晚上睡得习惯吗?”
  默笙连忙点头,她大概是最晚起床的了,还会不习惯?“阿姨,这个我来弄。”取过何妈手中的菜刀,细细的切起肉丝。
  何妈拿起一旁的青菜洗,一边和默笙聊起天来,东一句西一句的扯些家常,说了几句话突然“哎呀”了一声,想起一个早该问的问题。“看我糊涂的,小笙,亲家公亲家母也在本市吧?什么时候大家吃个饭见见面。”
  默笙一愣,差点切到手指,咬下唇,该不该说呢?抬头看见何妈和蔼善良的笑脸,默笙实在不想欺骗,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爸爸……”
  “默笙。”
  欲出的话被打断,以琛出现在厨房门口,脸色有点苍白,下颚绷得紧紧的。
  “这孩子!突然冒出来吓人啊。”何妈拍拍胸。
  以琛表情缓和了些,眼神却没有丝毫放松。“默笙,我的外套你放哪里了?我找不到。”
  “……哦。”默笙怔了怔,洗手去房间。
  外套就在床边的架子上挂着,很显眼的地方,一进房间就能看见。默笙在架子前怔怔的站着,心中翻转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以琛从她身后取下外套。
  “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不希望他们对你有什么想法。”他低叹着说:“默笙,你要对我有信心一点。”
  话语中若有似无的苦涩让默笙一阵酸楚,她又多想了。
  “以琛……”
  “我宁愿你马虎糊涂一点,别想那么多。”
  默笙仰望着他。“可是那样你又会嫌我麻烦。”
  “你总算还有自知之明。”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是很麻烦。”
  可是不会心疼。
  “出去吃饭,阿姨应该做好饭了。”
  
  吃饭的时候何妈又问起默笙的父母,默笙只说父亲已故,母亲在国外。何妈叹息了两声就没多问,一心想着说服大家饭后打三圈,有益身心。可惜大家都不捧场,何爸要睡午觉,以玫要带张续去Y市的著名景点玩,何妈也只好悻悻然作罢了。
  以琛昨晚没睡到什么觉,下午用来补眠。默笙早上起的晚,了无睡意,便在他睡觉的时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的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议论文写得极好,基本上都在九十分左右,默笙想想自己那时候议论文每次都只有六十多,不禁嫉妒不已。幸好他抒情文写得不怎么样,找回一点安慰。
  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以琛,你醒了?”默笙抬起头,眸子亮亮的,兴致盎然。“还有什么好玩的?”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以琛失笑,拉她起来,“别坐地板上。”
  弯腰翻了翻地上散乱的东西,“阿姨怎么还把这些东西收着。”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以琛从上面的柜子拿出相册,“不多,我们家的人都不爱拍照。”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
  照片上的婴儿白白嫩嫩,眉间微蹙,非常有气魄。默笙愣愣的看了半天,不可思议的说:“以琛,原来你生下来就这么严肃。”
  “婴儿哪有什么表情。”以琛蹙眉。
  “有啊!”默笙争辩说,“我爸爸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相机就笑眯眯的。”
  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年轻的女子手里抱着孩子,依偎在年轻的丈夫身边,幸福的对着镜头。即使那时候照相技术拙劣,仍然把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的翻完仅有一本的相册,抬头默默的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默笙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放心。“我们去看看他们好不好?”
  “等到清明节。”以琛轻抚她小狗啃过似的头发,“等你头发长整齐,不然真成了丑媳妇了。”
  
  春假并不长,默笙大部分时间被何妈拉在麻将桌上小赌怡情,可惜几天密集培训下来没见一点长进,还是看了台上的牌就忘了自己手里有什么,看着自己的牌就不知道别人打了什么。
  以琛只有摇头叹息,不知道要羞愧自己的老婆天资了了,还是庆幸她将来起码不会在麻将桌上败家。
  明天就要回A城,这晚默笙辗转难眠,以琛在她第三次翻身的时候把她定在自己的怀里。
  “在想什么?”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后来爸爸事发,我在美国,妈妈和我断了联系,爸爸的老同学才告诉我,妈妈和爸爸在事发前一个月就离婚了,爸爸会在监狱里自杀,其实是因为妈妈也被牵扯在里面,他不想连累她,所以才一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初闻时的不可置信,默笙的声音仍然很压抑。“我虽然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可是从来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
  感觉到她身躯微颤,以琛揽紧她:“过去了就别想了。”他口才虽好,对安慰人却不在行,只是轻轻地拍着她,倒像在哄骗小宝宝。
  默笙想象一下以琛哄小孩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沉重一下子卸掉许多。“我没有难过了,只是刚刚想到,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她还是一个人过年,不知道怎么样。”
  以琛望着天花板,黑夜中他的眼神淡漠,语气却像夜色一样的柔和。“你要是不放心,明天早上去看看。”
  “嗯。”默笙有点困了,靠在他胸前,声音倦倦地说,“起码告诉她一声,我很好。”

次日早晨以琛和默笙告别了依依不舍的何爸何妈踏上归途,以玫和张续上班时间比他们早,已经在前天就走了。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默笙敲了好几分钟的门都没人来应。
  “要不要等一会?”
  默笙摇了摇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老式楼房的楼梯狭窄深长,下楼的时候默笙很有经验的说:“这种楼梯要走慢点,不然会在拐弯那撞到人。”
  以琛看了她一眼。“你撞了几次?”
  “……”默笙讷讷,“还好吧,没几次。”
  那就是很多次了,走路不看人也是她的毛病之一。以琛伸手板过她的脸颊,左看右看,轻吁一口气。“还好没有撞歪。”
  默笙朝他做了个鬼脸。
  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默笙随意的看向车窗外,却在一瞥之下连忙叫道:“以琛停车。”
  以琛踩下刹车,性能优良的轿车在最短的时间里停住,默笙打开车门向后追去。以琛没有下车,从观后镜里看到她在几十米远处追上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
  心里忽然就生出一股烦躁,他下意识的伸进衣袋摸烟,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最近打算把本来就不大的烟瘾完全戒掉,根本没放烟在身上。闭目叹气靠向椅背,打开车内的音箱,轻柔的音乐轻泻而出,安抚人心。
  同一首钢琴曲听到不知道第几遍时,耳边响起敲窗的声音,以琛睁眼看到默笙,摇下车窗。
  “我刚刚和妈妈说我结婚了,你们要不要打个照面?”默笙问他。
  以琛沉默的颔首。
  远处默笙的母亲裴方梅远远的看着女儿和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向她走来,她视力不佳,尚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却隐隐感觉到他气质出众,小笙看来眼光不错。
  只是……裴方梅皱起眉头,刚刚小笙说,他叫何以琛?
  何以琛,这个名字为什么总给她一股熟悉感?
  转眼人已经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给他们互相介绍。
  “我妈妈。”
  “他就是我说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的问候了一声。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浓。她颇矜持的笑了下说:“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错。”
  “嗯。”默笙有丝尴尬。
  他们都不说话,默笙也没什么好说。想问的都是禁忌不敢问,问候的话就那么几句说完就没有了。
  “以琛,你带名片了吗?”默笙想起来问。
  以琛点头说,“车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来的名片反面匆匆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默笙递给母亲,“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裴方梅接过,看了一眼说:“既然你们急着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嗯。”默笙应了一声,迟疑了下说:“那我们走了。”
  匆匆告别母亲坐回车上,默笙神色顿时比刚刚自然了许多。“能这样就很好了。”毕竟已经阔别八年,这样有些客气的见面反而让她感到轻松。
  以琛一时没注意她说什么,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个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虑丛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么?
  默笙看他久久不开车,不知在凝神思考什么,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机,回到地球没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他,以琛疑虑未消,又开始头痛,怎么最近越来越觉得某个人某些曾经令他头痛不已的个性在死灰复燃?
  难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事实证明古人的话很有道理而他的预感也很正确。
  二十七岁赵默笙当然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经很熟悉的小毛病显然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开,比如说讲道理讲不过他就耍无赖,比如说越来越喜欢粘他,比如说把不喜欢吃的菜都挑给他,比如说……
  好吧,何律师暗暗承认,他其实很享受。而且,把她这些小脾气养回来,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个半月后,以琛打算在喜宴结束后休息一段时间,所以这段日子忙着把手中的工作能结的结掉,能扔给别人的扔给别人,“法律时间”的特邀嘉宾主持是早已经推掉的了。至于喜宴的准备工作,拟名单、定酒店等等,烦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办了,相比之下默笙实在轻松得有些过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给专门的婚礼公司打理,不过以琛显然更喜欢自己亲手来做。
  当然,默笙也有头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过年就飞快的领了结婚证。
  小红更加不行,默笙已经被她以诸如“隐瞒善良纯洁的人.民群众真实的婚姻情况”之类的理由敲了好几顿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红惨叫:“不行,再当伴娘我就永远嫁不出去了!”
  惊恐的表情让默笙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孽深重。
  还有萧筱,她从以琛那得到消息后曾打电话给默笙,语气比上次见面要和缓许多,还说自己要当媒人。
  总之,都不当伴娘。
  最后的人选有些意外。
  
  这天晚上以琛在卧室看一些比较费神的资料,明令默笙不许出声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写请贴,名单是以琛早拟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过这个字是什么字啊?以琛写得这么草。
  默笙拎着纸横着竖着看了半天。
  不认识。
  咬咬笔头,要不要问以琛?抬头看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
  他好像说过不准吵他……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先跳过好了。
  默笙当然不是这么听话的人,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阳奉阴违。不过那时候的以琛最多摆个臭脸,然后训个两句。现在结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惩罚”方式简直是百无禁忌,说实话,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着有点脸红,这样的以琛她以前是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的。
  可是好闷……抄着抄着默笙还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写好递给他。
  这不算说话吵他吧。
  以琛本来不打算理她,抬眉扫到了纸条上的字,好像比较严重,提笔在下面写了句——“怎么?”
  ——“陶忆静啊,你知道吧,她现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认识了,她很生气,以为我故意瞒她呢,可是我们那时候那个样子我怎么说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纸条上写——“很严重?”
  后面画了个很可怜的哭脸。
  “嗯,很严重,我和她找了个机会仔细解释了下,还请她做伴娘,她答应了^^不过她说她不送红包了
  果然很严重。
  以琛把小纸条扔在垃圾桶,把她拉起来:“我看你是太无聊了。”
  她陷在他怀里,被他扣住了腰,笑嘻嘻地想爬起来,手撑在他胸膛上,沐浴后的清香盈满他鼻间……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喜宴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以琛刚从检察院回来,美婷看到他立刻说:“何律师,有位女士已经等你很久了。”
  以琛顺着她的指的方向看去。来客看到他已经站起来,举止优雅的向他点头致意,正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请慢用。”美婷把茶放在裴方梅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裴方梅微微欠身。作为前市长夫人,她无疑是得体大方的。
  美婷轻轻带上门,办公室立刻陷入一种异样的安静中。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的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的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微笑着说:“你若一时不习惯,也可称我裴女士。”
  “裴女士。”这次以琛从善如流,“我很好奇你的来意是什么。”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默笙若听到你这么关心她,应该会非常高兴。”
  裴方梅望着这个眼神犀利的晚辈,亲切的笑着说:“你在为小笙委屈?”
  以琛面无表情。“默笙从来没觉得委屈,我何必多此一举。”
  “的确。”裴方梅轻簇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停了下,似乎颇有感慨,接着又说:“其实我现在有意弥补,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面对她的一番言词恳切以琛无动于衷,“裴女士若想表达母爱,何必舍近求远,我想你去找默笙更直接一些。”
  裴方梅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你似乎对我颇有敌意?”
  “大概是你的错觉。”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的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的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做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的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的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的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狐疑的审视他的表情,良久道:“我不相信你。”
  以琛毫不客气的说:“你信任与否对我无关紧要。”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的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所以默笙上次问他她父亲对他说了什么的时候,他故意误导了她。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十几年后默笙一说起何以琛这个名字,裴方梅就觉得似曾相识,看到他的长相后更加怀疑,不安之下一番调查,果然他就是当年何家那个十岁的儿子。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时年幼的他是否知道那段往事,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番刺探。
  她说话底气如此不足,以琛已经不屑辩驳。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新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从十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天高云淡,视野空旷,以琛烦闷稍减。

父亲死时以琛不过十岁,年幼的他虽然聪明,却不足以了解成人世界的复杂。只记得有一天放学回来,早上还好好的父亲浑身是血的躺在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父亲的邻居兼战友收养了他,所有的缘由也是长大后他才渐渐清楚。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然而楼房造到一半时,银行由于信贷政策的改变,要提早收回款项。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地方的银行行长有权批示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何父多方活动,赵清源终于同意给他续期,然而转眼这笔款子却没了下文,何父活动的经费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他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以琛父亲死亡,但无疑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阿姨经常看着电视里讲话的赵清源对他说:“以琛啊,等着,坏人会有坏报的。”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的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那些一时激烈的话自己说出来也觉得心痛如绞,默笙呢?
  而且自己几乎……是立刻后悔了吧。
  以琛眉间微拢,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候他还年少,再少年老成也只有二十岁,尚不懂得怎么控制隐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他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主人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逐客信息。裴方梅发现自己来这里完全是错了,如果他无意报复,她的出现只是多此一举,若他真的要报复,如今的她又能阻止什么?
  可是毕竟不甘心就这么无功而返,她放低声音柔和的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个承诺,我虽然和小笙不亲,可毕竟还是她的母亲。”
  良久没有回音。
  裴方梅素来心高气傲,为默笙低头至此已是极限,这时站起来说:“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她起身走向门口,手快握上门把时,却听到那个一直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平淡如水的陈述。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先是怔住,然后才明白这就是她要的承诺,她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裴方梅来不及说什么,耳边又听到他淡淡的请求。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办公室内已经恢复了平静,以琛却一时无法投入工作。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下班,索性合上卷宗留待明天处理。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的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力抵抗。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全文完)

zebrafish 发表于 2006-12-17 00:48

番外之以玫篇 一人花开2006-12-16 13:45九岁的时候,隔壁的以琛哥哥变成了我的哥哥。

我高兴极了,靠在妈妈怀里问她:“妈妈,以后以琛哥哥是不是就住在我们家不回去了?”

妈妈抱着我说:“是啊,以玫喜不喜欢?”

“喜欢。”我使劲地点头表达我的喜悦,不明白妈妈看起来为什么这么难过。

有以琛这样一个哥哥是一件很威风的事,同学会羡慕,有时候老师也会另眼相看。刚升初中的时候,老师看了点名册就问我:“你认识何以琛吗?”

我点头:“他是我哥哥。”

“哦,他的初一也是我教的,我跟你们兄妹俩挺有缘的。”老师笑呵呵的,“那刚开学暂时就你当班长吧,哥哥能干,妹妹应该也不会差。”

渐渐同学间也知道我就是那个“何以琛”的妹妹,慢慢开始有女生拐弯抹角向我打探:“何以玫,你哥哥有没有在你面前说过哪个女生啊? ”

“没有啊。”我总是这样回答。

“哦,你知不知道啊,三班那个尹丽敏喜欢你哥哥……”

这个年纪女生好像对“谁喜欢谁”这种事情特别感兴趣,已经有好几个女生告诉我“某某女生喜欢你哥哥”这种秘密,而且每次喜欢我哥哥的人都不同。

学校里喜欢以琛的女生好像真的很多,可惜他似乎一点感觉都没有。

有次我问他问题的时候故作随意地问:“哥,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我们班好多女生喜欢你。”

“没有。”他很不在意地回答,低着头专心致志地帮我解题,一丝应有的好奇都没有。

那个午后,我看着他俊雅清隽的侧面,心底突然漾起自己也说不清的快乐。

我高二结束的时候,以琛考上了C大,去了对那时候的我来说很遥远的A城。

很不习惯家里少了一个人,好像突然空荡荡的,吃饭的时候妈妈顺手盛了四碗饭,后来才想起以琛不在,又倒了回去。

心里不知道怎么就生出一股气,宣誓一样地在饭桌上说:“我也要考上C大。”

爸爸笑起来:“好啊,以玫有志气。”

可是光有志气有什么用,我的成绩或许好,但还没有好到能考上C大的地步,努力了一年仍然不够。最后填志愿的时候,我报考了N大。

以琛在电话里得知我考的是N大时,怔了一下说,以玫你可以报更好的大学。

可是没有离你更近的啊,我心里默默地想。

然而九月到大学报道的时候,我才明白什么叫人算不如天算。我所在的学院居然在郊区的校区,离在市区的C大要两个小时的车程。

于是又只有寒暑假才能常见。

大一的寒假,我见到了赵默笙。

还记得那天是和以琛一起去买年货。

快过年的时候,街上人多而嘈杂,我却清晰地听到有人在喊以琛的名字,转头过去,就看到有个女孩从马路对面冲过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赵默笙。这个后来和以琛纠缠一生的人。

当时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毛茸茸。

一个毛茸茸的女孩子。

白色的绒毛帽子,围着白色的粗毛线围巾,只剩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在外面,灵活的眼珠子转啊转的流光溢彩,十分得意又可爱的样子。
哦,还有毛茸茸的爪子,正抱着以琛的手臂,欢快地说:“以琛,我就知道会看到你的。我就知道!”

她抱着以琛的手臂兴奋地唧唧喳喳了好一会儿,才发现在一旁站着的我,她有点疑惑的样子,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以琛。

于是我听到以琛几乎立刻解释说:“这是我的妹妹,何以玫。”

我想起以前一起上街的时候,也碰见过以琛的女同学,那些女同学有时会过分热情地拦下我们,然后暧昧地看着我说:“喂,何以琛,这不会是你女朋友吧?”

以琛眼睛中会流露出不悦,然后那些女同学们就很知趣的不会再开这种玩笑。

从来没有这么着急地解释过。

她闻言立刻笑眯眯的有点儿讨好地看着我说:“你好!我叫赵默笙,你哥哥的女朋友。”

一瞬间我的思绪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怎么反应好,只能呆呆地看着她。

她好像被我的反应吓到,却不知道怎么办,立刻转头看着以琛。

以琛却拉开她的手,近乎训斥地说:“你刚刚横冲直撞的,没看到红灯吗?”

“哦。”热情被打击,她情绪迅速地低落下来,低下头踢着脚下的石板,“我太高兴了嘛,没想到真的会看到你啊。你又不肯给我你家的电话号码,我只好到街上来碰碰运气,我都已经在街上晃了好几天了……”

越说声音越低,忽然狠狠地踩了以琛一脚,转身就跑:“我走了。”

以琛大概被她踩愣了,站在原地不动,我拉了拉他:“走吧。”

走了两步他却回头,我也跟着向后看去,那个女孩正在远处一眨不眨地看着我们。看到我们看她,好像慌了一下,然后故作镇定地调转视线,转身跑开。

我明显感觉以琛僵了一下,眼眸中闪过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情绪,然后他放下手中的袋子。

“以玫,你等我一下。”

没等我回答,就迈开脚步追了上去。

好像只等了十来分钟,可是每一秒都被我拉得漫长。

他回来的时候,我装作不在意地问他:“以琛,你以前不是说过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吗?”

“嗯。”

“可是……”

他刚刚那样明明就是默认了。

“这个是找上门的。”他叹口气,“她缠人缠得要命。”

以前主动的女生也不少,也许这个特别缠人吧。这么想着,好像找到个借口般,对刚刚那个女孩的印象名正言顺地坏起来。

很多年后回忆起这一幕,我才想起那些我刻意忽略的东西,比如说这话时,以琛眉梢眼底隐约的笑。

这个年过得不开心。年后开学,学校却给了我一个惊喜,只是在我知道以琛有了女朋友后,不知道还算不算一个惊喜。

我们整个商学院终于搬到了老校区,与C大只隔了一条街。

而我和赵默笙也成了她口中的“好朋友”。

走在C大的路上,她经常一手拉着我,一手挽着以琛:“以琛,你走慢点儿,以玫都跟不上啦。”
以琛大概忍无可忍了:“你不拉着她,她就走得很快。”

然后她就委屈地转头看我:“以玫,你这么温柔,你哥哥怎么这么凶?你们兄妹两个个性一点都不像,长得也不像,是不是一个像爸爸,一个像妈妈?”

我疑惑地看向以琛,看见他神色一瞬间的不自然,随即又恢复如常。

以琛从没有和她说过自己的事情!我立刻做出判断,心情莫名地飞扬起来。

这是只有我了解的秘密。

渐渐的,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态,我和她来往越来越密切。她也开始喜欢拉着我逛街,打电话说一些“以琛太笨不会懂”的话。

我过生日时,她要送我生日蛋糕,拉着我去蛋糕店问我喜欢什么口味,我说:“巧克力的。”

她脸上顿时漾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很开心地拉着我的手:“我也喜欢巧克力,以玫我们真是心有灵犀。”

什么灵犀,我只是看到她偷偷看了那个巧克力蛋糕好几眼。

她待我,算是挺好的吧。

更多的时候我是她的救命符。

比如现在。

“以玫,惨了,我英语居然考了59分。”电话里的声音很沮丧。

我安慰着她,心里却很不是滋味。那么多英语好得要命,成绩好得要命的女孩子喜欢以琛,为什么偏偏是这个人?

“完蛋啦,以琛肯定会骂我。”她在那边情绪很低落地说。

甩了你才好呢!

我脑中闪电般地闪过这个想法,然后自己被自己吓住了,我、我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想法?

“你考了多少分?”她问我。

“八十七分。”

“好厉害,这样可以拿优秀了,以玫你太厉害了。”她一下子兴奋地说,“对了,以琛六级也是优秀哦,我们晚上一起吃饭吧,庆祝有两个人打败弯弯曲曲的臭字母,三比二,我们胜出!”声音里已经没有一点儿不及格的懊恼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以琛果然脸色不好看,一点儿六级拿优秀的喜悦都没有。我大致理解他心情,赵默笙的英语几乎是他看着读的,现在她考得乱七八糟,我这个一向要求完美的哥哥,心里大概比赵默笙还挫败。

我当然帮赵默笙讲好话,什么第一次考啊之类的,尽管我也不以为然。

等以琛终于缓和了一点,她才敢小声地抱怨:“英语就是很讨厌啊,排列得一点规律都没有,反正将来我又不要出国,学这个干吗……”

若干年后想起她这几句话,总觉得人生无常,莫过于此。

吃完饭逛了一会儿我就先回去了,快走出C出校门的时候,才想起以琛帮我借的参考资料为了方便放在了默笙的书包里。

资料明天上课就要用,我想了想还是回头去拿。

为了快点,我从静园抄小路过去。

静园是C大著名的情侣园,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可能会碰上几对鸳鸯,但是看到在主干道上吻得浑然忘我的情侣时还是吓了一跳。

不好意思从他们身边走过,我避开他们,拐到一条小道。

这条路安静多了,我已经有点后悔抄近路,只想低头快速地穿过静园。然而走过几块太湖石的时候,却莫名地脚步一顿,好像被什么驱使着,我转头向石头那边望去。



昏黄微弱的月光下,他抱着她,她坐在他的膝盖上,他吻着她。
那天晚上我梦见了以琛。

一些混乱不连贯的场景,小时候放学必经的桥洞,在桥洞下躲雨的我和他,然后忽然又在家里,那个微风轻拂的午后,他闭着眼睛听英语,本来要问问题的我长时间地站在门口,怔怔地望着他……

最后,我又站在静园小径上,看着她依偎在他怀里,头靠在他胸前,抓着他的手指玩,而他纵容地任着她,彼此间安静的没有一点声音。一会儿他又微微不耐,反手抓住她拉近,低头,又一次轻轻吻上去。

……

于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梦里也会心痛,能痛到醒来。

其实我一直不觉得以琛有多喜欢赵默笙,即使他承认她是他女朋友。

记忆里我曾经假装好奇地问过赵默笙,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怎么谈起恋爱的?

她摇头晃脑,吐吐舌头,十分俏皮的样子:“死缠烂打。”然后揪着身边以琛的袖子问,“是吧?”

以琛“哼”了一声,不理她。

以琛对她好像和对别人也没什么不同,一直是这副冷冷淡淡的样子,不多言,动作也不见多亲密。平时走路,赵默笙要是不拉着他,他就一个人走在前面。赵默笙有次跟我抱怨说:“以玫,你觉得以琛真的喜欢我吗?我前几天忍着没找他,他都没想起找我……”

墨笙望着我的眼睛里满是委屈。

我说:“你跟他发点脾气试试,看他会不会来哄你。”以琛素来讨厌无理取闹的人,我出这个主意自己也觉得不安好心。

“肯定不会。”她想都没想就摇头,垂头丧气地说,“而且我也不敢。”

跟他们接触越久,越觉得以琛会接受赵默笙,大概只是因为一时寂寞。

她应该只是以琛生命中一段短暂的歧途,很快就会消失不见。因为他们是如此的不合适,一个冷静内敛,一个热情冲动,一个过早懂事,一个过于天真。我需要的只是耐心,耐心地等待以琛自己发现他们是多么的不合适。

然而静园的那一幕却打破了我所有的信心。

原来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他们是这样的。

这样的亲昵……

这样的……

脑海里浮现静园那一幕,我翻了个身,把头埋在枕头中。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可是想起那个画面我仍然觉得心里一阵阵被拉扯得疼痛。

宿舍已经熄灯,几个健谈的舍友还没睡,七嘴八舌地谈论系里的男生。我对她们这些讨论向来不感兴趣,这次却忍不住主动出声问:“男生如果不是很喜欢那个女生,会吻她吗?”

马上就有答案。




“只要不讨厌,kiss算什么,上床都可以。何以玫,是不是谁kiss你啦?”舍友之一兴奋地问。
我睁眼望着天花板,没搭腔。

不喜欢也可以吻,所以,以琛会不会其实并没有那么喜欢她?

舍友还在滔滔不绝:“何以玫,说啊,是不是谁kiss你了?放心啦,如果是你,那肯定是喜欢你,你条件这么好,长这么水,脑子又灵……”

我怔怔地听着她说个不停。

条件好又有什么用呢?他又不喜欢我。

不过,如果赵默笙的条件胜过我许多,我也许就不会这么不甘心了,可是她偏偏很多都不如我。

凭什么会是她?

这一夜我在思绪纷杂中入睡。

之后的日子,我依然会去C大,依然会和他们一起吃饭,可是再也没有以前的那种笃定的平静。

渐渐明白,就算以琛不喜欢我,我也不想再做他的妹妹了。

于是,一个多月后的一天,我约了赵默笙。

我坐在肯德基里做心理准备。

赵默笙背着小背包,在窗户外面走过。她看见了我,隔着玻璃窗朝我挥挥手,轻快地推门走进来。

她看起来心情很好。早就发现她心情愉快的时候,走路会带点蹦跳。

商学院搬到这个校区后,我第一次到C大,就是她来接我。当时我站在校门口等以琛,却远远看到她轻快略带蹦跳地走在C大的林荫大道上,阳光透过茂密的叶子斑斑点点地照在她身上,整个人好像融在了阳光里。

“以玫,你好。何同学要开会,派我来接你。”那时她走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现在她踏着同样轻快的脚步走到我面前:“以玫,你这么早就到啦。”

她在我对面坐下:“我们吃什么,我有优惠券。”她拿出包里的一叠优惠券摊在桌子上研究。

“随便。”

“那我帮你点儿童套餐好了,玩具送给以琛玩。”她一脸认真地说。

我知道她在开玩笑,却一点儿都笑不出来,我几乎恨起她的轻松,和我此时的紧张形成强烈的对比。

她去排队了,我留下守着位置。

队伍有点长,她排在最末,她伸着脑袋跳啊跳地看前面的牌子,却没有注意到旁边的人,一不小心把一个男生的可乐碰翻了,然后就是一阵手忙脚乱。

我想如果现在以琛在这里,肯定又要皱起眉头,然后上前帮她收拾麻烦。

这样的女孩,她能带给以琛什么?她和以琛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这样一无所知地灿烂着,根本走不进以琛的内心世界。以琛身边需要一个能给他帮助、能照顾他的人,而不是这样一个要他时时刻刻当心照顾的女友。

她端着餐盘回来,右边衣袖的下摆都被可乐淋湿了,她没在意,一脸心虚地对我说:“以玫,千万别告诉以琛我又做坏事了。”

我点头,心神不属地吃了几根薯条。

“默笙。”我叫她。


她吸着可乐,闻声抬头,乌黑的眼睛看着我。
我避开她的眼神,快速地说:“我和以琛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我一口气说完,她就着吸口乐的姿势傻傻地看着我,根本没反应过来。

我突然急躁起来,加重语气说:“你没听明白吗?我们根本不是亲兄妹,我们一点儿血缘关系都没有。”

“以玫你在开玩笑吗?”她终于有反应了,却是这种让我恼火的回答。

“以琛从来没有说过……”她显然茫然失措了。

“我们家里的事,以琛为什么要和你说?以琛和你说过什么重要的事吗?”看她陡然一白的脸色,我知道我说中她的弱点了。有时候旁观他们的相处,不像男女朋友,倒有几分像大人管小孩,大人会和小孩说什么大事吗?

后来我在商场上,有人这样评价我说:“何以玫,你算是人不可貌相的典型了。看起来温温柔柔的好像很好欺负,其实最有手段,擅抓蛇七寸,置人于死地。”

我浅笑聆听,偶尔想起我第一次发挥这个本领,是在这样一个午后,对我的好朋友,一个对自己的爱情其实毫无自信的女孩。

其实那时候谁对他们这段感情有信心呢?我,以琛身边的同学朋友,赵默笙的同学朋友,都觉得他们是这样的不合适,觉得他们迟早会分手。

那时候大概只有以琛觉得他们会永远走下去。

而他错在太自信。

我看着明显已经乱掉了的赵默笙,扔下第二颗炸弹:“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趁着余震犹在,最后我轻声地说:“赵默笙,你觉得你比得过我们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说完这些,我就起身走了。推开门的一刹那,想到的居然是,她买的东西还没吃,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心情吃下去。

接下来几天,我待在自己的学校没去C大。

仔细想想其实我很懦弱,也许还卑鄙。我不敢站在以琛面前直接说出我的心意,所以去找赵默笙摊牌,借她之口去告诉以琛。

我从来没有把你当哥哥,你知道吗?

以琛会怎么回答她?

我不断地想像着以琛的答案,一种绝望又充满希望的心情困住了我,而在连续一个星期仍然没有他们的消息后,这种心情又变成了心慌。

几次三番拿起电话,却不知道应该打给谁。赵默笙吗?我们上次那样已经算闹翻了吧?那以琛?

时间漫长得让我觉得我已经被他们抛弃遗忘,又过了两天,我终于忍不住去C大,才发现短短几天,事情已经天翻地覆。

赵默笙走了。

有人说,她去了美国。



赵默笙离开对以琛的影响在以后几年里我才慢慢感觉出来,当时的我,甚至以为这种影响是微弱的,因为那时以琛的表现,实在可以称得上平静。
那天我忐忑不安地去C大找他。

C大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女生宿舍男生止步,男生宿舍女生乱入”,所以我一路畅通无阻地来到以琛的宿舍。

以琛不在。

以琛的舍友早已认识我,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问我知不知道赵默笙走了。

我惊住。

在以琛回来之前,以琛的舍友已经把他所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了我,末了要我好好开解以琛,说那种负心的女生不值得留恋云云。

后面他的话我全没听进去。我设想过很多情形,就是没想到赵默笙会一走了之。脑中不停地想,她为什么会走得这么干脆?是像他们说的那样为了出国不告而别,还是因为我说的话?还有,她有没有跟以琛提起过我说的那番话?

正当我坐立不安的时候,以琛从系办回来了。他看起来还好,只是似乎憔悴了点,眉宇间沉郁凝结,眼底藏着阴霾。

我站起来。

“以玫。”他淡淡地叫我。

“嗯,我、我过来……”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一瞬间还有点惊慌。如果赵默笙是因为我那番话而走的,我不知道他会怎么想。

他似乎没发现我的异常,像以前一样问我有什么事,我摇头。

他没多说什么,只是叫我一起吃午饭。

我们去教三食堂吃饭。

如果不去外面的小饭馆,教三食堂是我们最经常去的地方,因为赵默笙极喜欢这里大师傅做的甜甜的糖醋排骨,每次都要早早来排队,生怕打不到。这里的打菜师傅大概也认识她了,给她的份量总比别人足些,她吃不掉,就用筷子一个一个地夹给以琛。以琛其实不喜吃甜,不过好像从来没拒绝过。

吃饭的时候以琛很沉默,他没开口,我也不敢多言。吃完走出食堂的时候他对我说:“我和你一起去N大。”

话音刚落的刹那我心中生出一股惊喜,然而下一句话却迅速把我的惊喜湮灭。

“默笙的图书证在你那。”

“什么……”我茫然的说。

“上次帮你借的那本《货币银行学》是用她的图书证借的,图书证随手夹在里面。”尽管一再提到她,可是他的脸容始终很平淡,语气也不见什么起伏。

“哦。”我呆呆地应道。

一路走到N大。今天的路上格外安静,以琛本来就是不爱多话的人,以前热闹都是因为赵默笙一路上唧唧喳喳地烦他。
到了我学校,他在楼下等我,我跑上楼。

前一阶段我要写《货币银行学》的论文,N大关于这方面的书都很旧,所以托以琛帮我在C大图书馆借。以琛的图书证上已经借满,就拿了赵默笙的。

爬上床,拿出那本《货币银行学》,草草地一翻,图书证果然在里面,夹在比较靠后的章节,之前我都没注意到。

照片上的赵默笙扎着马尾辫,大大的眼睛笑得弯弯的像月牙,一副阳光灿烂的样子。

很熟悉的笑容,不久前我还常常看到。

大概是因为真的开心,所以她的笑容很有感染力,一笑起来酒窝若隐若现,有几分淘气又有几分神采飞扬,让人不自觉跟着她心情开朗。

以琛也许就是喜欢她这种笑容。

我笑起来其实也好看,但是不是她这种。

有一秒钟那我想把这张图书证扔掉,跟以琛说没找到。可是最后还是把它送下去,看着以琛把它插进口袋里。

“她已经走了。”看着以琛逐渐走远的萧索背影,我不断地跟自己说。

笑得再灿烂又怎么样,她已经走了,已经退场。以琛就算一时仍有留恋,也会很快把她忘记。

起码现在,他已经很平静了。

那时候的我还不明白,有一种平静,叫做死水微澜。

没了赵默笙,我和以琛见面的机会反而比以前少了。

没人频繁地打电话叫我去C大,我也找不到那么多借口一趟趟往那里跑。

所以发现以琛抽烟抽得很凶已经是在很久之后。

大学里男生抽烟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我实在不想把它和另外一件事情联系起来,一度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那不过是大环境所致,虽然这明显不合以琛的性格。

可是知道是一回事,亲眼看到又是一回事。有一次我去他们宿舍,亲眼看到他和舍友们一起喝得酩酊大醉,东倒西歪。其实那次他们宿舍有人过生日,每个人都喝得醉醺醺,不独是他,可是我却不知道为什么再也受不住了。

以琛不是这样的,他一向克制,做什么都很有分寸。我很想说服自己他不过是给朋友庆生,绝不是在借酒消愁,可是那眉间满满的阴郁颓丧却让我怎么都欺骗不了自己。

以前看不见的盲点好像都在此时开始清晰。

渐渐想起,以琛说赵默笙缠人的时候眼底是隐隐的笑。

有时候她迟到了一会儿,他也会焦躁不安。

她做再多的马虎事,他都只会皱着眉头帮她收拾完。

……

还有很多很多,为什么以前的我竟然没有看见?
不知不觉我泪流满面,不知为谁。

原来他不过是在尽力维持着一个平静的表象,现在他醉了,再也支持不住,一切便暴露开来。

等他清醒之后,我已经平静许多,只是难过地对他说:“你这个样子,不止我爸我妈,要是地下的阿姨叔叔看到,也会伤心的。”

还有我也很伤心,以琛你知道吗?

他很久没出声,垂着眼帘,表情藏在阴影里,半晌才颓然地说:“你说得对,我没有放纵的资格。”

于是那个优秀冷静的何以琛又回来了,可是我却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同。

我说不上来。

我和以琛,大概就这样了。

赵默笙大概没来得及和以琛提起我说的那番话,因为以琛始终没说到过。

而我也没有勇气再说一遍。

我满足于现状,现在又好像回到了以前,我们之间虽然没有更进一步,可是也没多出一个人来。

其实我很懦弱,不敢主动去追求什么,只期待有天他会蓦然回首。

只是寂寞越来越浓。

我对谁都好,所以反而没有好朋友。赵默笙走后,没人约我去逛街,没人在我试穿衣服后热烈的捧场,也没有人提前一个月就通知我我的生日快要到了……

我恍恍惚惚地觉得,其实我也喜欢这个朋友的。

只是我们之间有以琛。

大学四年就在日复一日地蹉跎中过去,毕业的时候我还是孤身一人,舍友叹为奇迹。我的一个女同学毕业时一手毕业证书,一手结婚证书,大家吃完散伙饭紧接着就吃喜酒,一时传为佳话。

拿到第一个月工资请以琛吃饭的时候,我把这件事当作笑谈讲给他听,他听着却有点恍神,不经意地说:“我本来也打算一毕业就结婚。”

我震惊地看着他。

他好像这才发现自己说了什么,眼眸中掠过一丝黯然。

一时大家都不说话。

我慢慢定下神来,说:“以琛,上次妈还问我你有没有女朋友,你也应该找个女朋友了吧。”

这一刻这句话,我说得真心实意。大学四年的虚度早已让我明白,在赵默笙之后,何以琛或许会爱上谁,但绝对不会是我。我已经不是昔日的何以玫,现在我希望他能再爱上什么人,而这一次,我只会衷心祝福。

虽然心痛。

这顿饭在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中度过,结账的时候,虽然说是我请客,可是还是以琛付了钱。
等侍者找零钱的时间,以琛起身去了洗手间。侍者把零钱找给我的时候,他还没回来,看到他的外套挂在椅子上,我伸手在外套口袋里掏出他的皮夹,想把零钱放进去。

打开皮夹,我就看到了那张照片。

好像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

照片上的女孩扎着马尾辫,大大的眼睛笑的弯弯的像月牙,一副阳光灿烂的样子。

很熟悉的笑容,可是我已经很久没看到。

以琛回来的时候,我还拿着皮夹怔怔的发呆,要塞回去已经来不及,索性大方地把钱放好还给他。

“找的零钱。”

“嗯。”他点头接过,神色平静,一如那年赵默笙刚刚走时。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出了饭店我们步行至公交车站。那时候他刚刚工作一年,我则刚出社会,都没什么经济能力,交通工具还是选最便宜的公交车。

等车的时候我们都没说话,我等的车很快就来,车快停住的时候他忽然出声叫我:

“以玫。”

我侧头看他。

都市夜晚的五光十色斑驳地映在他身上,愈加显得他一身寂寥。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公交车渐开渐远,他的身影慢慢在我视野里模糊。

脑子里反复响着他那句话——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何必以后,我一直都明白。

只是我也不愿意将就。

于是在这个人群满满的偌大都市,我们以同样的心情固执的孤单着。

各自忙于各自的事业,我们渐渐比大学时代还要疏于联系。

以前总害怕有这么一天,可是这一天还是到来。

其实好像也没什么。

我不伤心。

因为已经习惯。

以琛给了我漫长的时间去习惯。

他淡淡地三言两语岔开,没有接这个话题。
后来有一次他来公司接我一起回Y市探望生病的爸爸,在公司楼下等我的时候被我的一个女同事撞见。

隔天那个女同事就问我他是谁,甚至露骨地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了。

我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不过在美国。

她眼睛中流露失望,有点不甘心地说:“异国恋啊,异地恋都会分手,异国恋很危险啦。”

“不会,他们最后会在一起的。”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坚持,“她会回来的。”

同事大概惊异我表情的坚定:“何以玫,你又不是她,你怎么知道?”

我没有再回答。

只是在心里一遍一遍地跟自己说,她怎么可以不回来呢?

他一直在等她。

只是,我们都没料到时间竟然这么漫长。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

一年,两年……第五年,第六年……

第七年。

那天我把妈妈做的酱菜带给他,塞进冰箱的时候发现里面什么食物都没有,空空荡荡的,于是我叫他去超市。

周末的超市人潮汹涌。

我边走边和以琛聊起彼此的近况,和他上次见面,已经是两个月前。

然后我似乎听到什么东西倒塌的声音。

不经意地回头。

轰塌声中我看到她。

从最后一次在肯德基见她,到现在,已经度过了七年时光。我却忽然觉得这长长的时间好像只是我回头的一瞬。

沧海桑田。

变的只是我渐老的心,变的只是以琛越来越坚硬的外壳。

而她好像一点没变。

只在彼端无忧无虑地笑。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坐在沙发上,看天渐渐亮起来。

因为工作忙,租的小屋已经很久没有好好整理,阳台上的那盆花,买回来就扔在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过花,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花瓣被雨打风吹得半凋零,只剩一片残红在晨风中摇摆。

突然觉得自己就好像这不知名的花。

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

zebrafish 发表于 2006-12-17 00:48

番外二 点点滴滴
.关于照片

某日,何律师惊讶地发现自己皮夹里的旧照片被换成了一张某人近日的大头照。

回家后问某人。

某人理直气壮:“你经常看到我十八九岁的照片,再看看现在的我,会觉得我越来越老的。”

自从嫁了律师,某人就越来越会讲理。

2.关于宝宝的取名

某日,炉子上炖着排骨汤,无聊的默笙决定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做。

比如帮未来的宝宝取名。

拿了本汉语大字典翻啊翻,默笙发现取名真是一个艰巨的工程。要取一个音义皆佳,雅俗共赏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脑子中灵光一闪,默笙想到一个简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妈妈的名,再加一个字,名字立刻出来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听。

关键是很有意义。

默笙得意,跑到书房,写到纸上,问以琛怎么样。

以琛看了看,扬眉,大笔一挥。

中间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郁闷,连同宝宝的份儿一起。

可怜的宝宝,还没出生就被爸爸嫌弃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余,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仿佛好像还没有和某人说过那三个字。

正好某人摸进书房找小说看。

顺手把她拉过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双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颈窝。

“帮我翻书。”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页。”

总算明白他要自己干什么了。
懒人!
不过被奴役惯了的默笙还是帮他翻到十四页,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懒。”

“嗯嗯。”以琛似乎决定懒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帮我划出来。”

“哦。”默笙拿起钢笔在那句话下面划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先决问题的研究,一直承袭英国法学家莫里斯(J. H.C.Morris)的观点……”

“倒数第三行。”

——“[你]既然已经和警方有过接触,那一定知道这里的法律对于这类情况的规定。”

这是什么?好像是案例中的一句对话,划它做什么?

又在以琛的指示下翻过十几页。

“中间的那个字找不到。”耳边听到以琛喃喃自语,有点懊恼的样子。

默笙完全听不懂。

“换一本书吧。”以琛伸手在身后的书架上随手拿了本杂志。

咦?这个……好像是她们杂志社出的特刊,以琛对女性杂志也有兴趣吗?

“这页第三节第一句。”

呃……看杂志也要划重点?

——“[我]们在春天的时候经常去郊外,天空蓝得不可思议的季节……”

“第五行。”

——“[爱]说谎的孩子鼻子会变长,他微笑地刮着我的鼻子……”

“最后一句。”

——“[你]确定你九点看到他从这里出来?”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东?默笙划着,开始打呵欠,渐渐有点儿困了,以琛没有再出声,只是拥着她静静地呼吸。

“默笙?”

“……唔。”模糊的应了一声。

以琛把她抱到床上去,盖好被子,亲亲她的头发。

“笨蛋,晚安。”

zebrafish 发表于 2006-12-17 00:50

顾漫:后记
现在是凌晨四点。
刚刚打完一个小番外。

很奇怪,刚刚还困得要命,怕明天会把要写得东西忘记才硬撑着,现在却反而清醒起来,爬到床上后又爬起来,决定把后记打完。

大概是因为兴奋吧,《何以》的完结终于指日可待。

《何以》一书从03年9月开始在晋江原创网上连载,03年底连载完最初的七万字以后,因为大四毕业的琐事,因为初开始工作的忙乱,曾一度被我放下。我想,如果之后没有网上的读者们不断地催促我鼓励我,我怎么也没有动力写完吧。所以虽然经常被喊打喊杀要宰乌龟的读者们催得鸡飞狗跳乌龟爬,但是始终只有感激和内疚。有时候和白白、晓溪聊天,说到各自的读者,我总是说,《何以》的读者是最温柔最有耐心的。

然后晓溪和白白就一副想砍我的表情,说:做你的读者能不有耐心吗?!

……

也是哦~~>_<~~

我的确很慢(很不想承认= =),一直是懒懒散散的那种人胸无大志,安稳度日,挥一鞭子才爬一爬,这种人,大概怎么也不会做出什么大事业来吧。不过,若是我积极奋发,也许,写出来的就不是《何以笙箫默》了?nbsp;

生命的度过就像看风景,走得快可以看到更多的景色,走得慢却能更多地领略那些风景的妙处与细节。

我想我肯定是后一种人,享受那些生命中最平凡最微小的细节,然后努力把它们写出来。

……

怎么听着都像为自己的慢吞吞狡辩的样子……

嗯嗯,话题扯回来,继续说《何以》。

《何以》的灵感片断始于一天我和妈妈去超市。超市人很多很拥挤,我脑中就突然冒出了何以开头的那个画面。

相爱相离的男女,很多年后不期然在人群中相遇,眼光相汇,淡淡凝视,然后又各自走开。

《何以》一开始,就是想写这样一个擦肩而过。然后才渐渐血肉丰满,甚至人物都有了自己的脾气,不再受我控制。

曾有朋友问我,在这本书里,你想表达什么?

其实写书的时候,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根本没想那么多。可是她问得这么认真,我便也认真地想,我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我想答案是这样的: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zebrafish 发表于 2006-12-17 00:51

推荐语

书里有痴情等待爱情的主人公,书外有痴情等待故事讲完的铁杆“何以迷”,这就是和明晓溪的《烈火成歌》并称为“千年烈火,万年何以”的《何以笙箫默》。

书里没有华丽的辞章,可是读起来却会柔肠百结,在痴情的故事里面,一股暖暖的温情沁入心脾。

作者创作三年间,字字皆推敲,每个场景或温馨动人,或幽默鲜活,每句情话皆独到动听,读来感动犹如冬日的和煦阳光,温暖的是心。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平时就是懒懒散散的那种,喜欢缩在自己的壳里听听音乐,睡睡觉,写写小说,基本上是人神共愤的懒人一个。每天仅有的运动是被妈妈拉着去逛超市,对着超市的美食两眼放光。

平生胸无大志,只需有一片龟瓦遮头,风雨不扰,安乐无忧。

明晓溪:写给乌龟漫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萧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萧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萧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qining_whu 发表于 2007-1-12 14:06

琐碎残篇
床单(不在书里)
圣诞节,A市很热闹,以琛很郁闷。
前几天以琛恰好去了外地,今天刚回家,却被默笙拉到了超市。星期六晚上,明天是星期天,明明是消耗某些体力的好时间,为什么偏偏要来逛超市?
嗯,虽然逛街也很消耗体力……
以琛推车,默笙往里面扔东西。路过床上用品区的时候,默笙想起自己家的床单似乎应该更新换代了。
于是弯腰选床单。
以琛向来不过问这些小事,所以默笙完全以自己的喜好为主。
天蓝色浅白花图案。
就这个了。
正准备扔进购物车,以琛发言,“这个颜色不好。”
难得他有意见,默笙惊讶的看了看他,立刻换了一个颜色。“这个呢?”
继续摇头。
连换三四种花色后默笙郁闷了。“哪里不好了,颜色图案都很大方。”
“嗯,不衬你肤色。”
身边恰好有一对女生走过,闻言嘻笑着回头看他们,眼神里都是暧昧。
迟钝的默笙一如往常没有觉得自家LG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这话有什么意思,嘀咕着说:“只要舒服就好了呀。”
咳,何以琛先生,你逛超市的时候,脑子里是什么画面啊?

qining_whu 发表于 2007-1-12 14:15

暂时夭折的黄山记,等乌龟生龙活虎的时候再来搞定= =

黄山记(2)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一行人乘大巴到云谷寺,上山有两种办法,坐缆车或者徒步登山。默笙看看坐缆车那里的人山人海,轮到他们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扯扯以琛的袖子,“我们爬上去吧。”
以琛没意见,只是有点怀疑。“你到时候不要爬得哇哇叫。”
“才不会。”默笙大是得意,“我一天到晚在外面跑,体力比某些天天坐办公室的人强多了。”
以琛微微一笑,不跟她做口舌之争,小红却不爽的大叫:“赵阿笙你是不是皮痒了?”
默笙本来只是说以琛的,没想到却得罪了旁边一帮坐办公室的杂志社的同事,搞得人人瞪她。
呵呵干笑了几声,默笙拉着以琛就跑。
从云谷寺爬到白鹅岭,徒步大约要两小时,山路两旁的景色心旷神怡,默笙开始爬的时候轻松快活,不时弯腰捡两块形状奇怪的石头塞在以琛的背包里,或者停下看看一些以前没见过的花草,爬了一阵速度就渐渐慢了下来,一个多小时后,再没看景色的兴致了,只觉得脚都提不起来了。
以琛不时放慢脚步等她,默笙落在后面不服气了,气喘吁吁:“呼……没理由啊,我天天在外面跑……呼……你天天做办公室,体力怎么会比我好。”
呼……
累死人了。
说完话默笙再没力气了,坐旁边的大石头上,不爬了。
以琛站在她身边,听到她的置疑不由好笑的扬眉,“默笙,我是不是平时太不用功了,所以你才怀疑我体力不好?”
“呃?”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没什么,默笙越想却越脸红,以琛眼睛里促狭那么明显,想装傻都不能。默笙跳起来,快走两步,想把他甩开,走太急没注意路,一不小心踩在一块石头上,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前摔倒。
以琛离她有点距离,赶不及拉住她,只来得及把她从地上扶起来。裤子膝盖那边破了个洞,隐约看到血丝,肯定是破皮了。以琛有点心疼,想说她两句,然而看到她眉头紧紧皱着的样子,斥责到了嘴边却变成了一句。
“痛吗?”
“……好像脚捥了。”
好在到白鹅岭已经不算太远了。以琛背着她,默笙快乐地趴在他肩上,幸灾乐祸:“哼,谁叫你气我。”
咬他的脸,欺负回去。
以琛说:“你再皮,我们晚上就住在这里。”
“住就住,又没有老虎。”
一会又在他耳边轻轻地唱起歌:“……乌龟背着那重重的壳啊,一步一步地向上爬……”
这首儿歌以琛也听过的,听她唱了两遍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一下提醒她说:“是蜗牛。”
“什么?”默笙停下歌声。
“不是乌龟,是蜗牛。”
“哦。”默笙凝神想了想,有点记不清了,那么年代久远的歌了。
“一样啦,反正都有壳。”
从口袋里摸出巧克力,先喂自己一块,再问他:“你要不要吃?”
不等他回答已经把巧克力塞到他嘴里,以琛不小心咬到她的手指,默笙飞快地缩了回去。巧克力融化在嘴里,微苦后一股甜蜜的滋味。

山路上的人不多,前后只有他们两个,默笙双手圈着他,和他脑袋靠着脑袋,轻轻的哼着她的歌,这次总算没有唱错了。
“……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啊一步一步地向上爬……”
以琛背着他重重的壳,一步一步爬到了目的地。

[ 本帖最后由 qining_whu 于 2007-1-12 14:20 编辑 ]

zebrafish 发表于 2007-1-12 15:00

谢谢, 没想到还有续集呢

qining_whu 发表于 2007-1-15 19:25

不谢的!$害羞$
发现喜欢同一件作品的朋友,高兴还来不及呢$握手$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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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小说】《何以笙箫默》zt 作者:顾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