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chenkan
发表于 2006-12-27 10:34
原帖由 霸王虫 于 2006-12-27 09:27 发表
多谢大家解答。
我明白了,因为我老婆还是学生,
所以关于Hauptwohnsitz的退税我还适用,嘿嘿 :D
如果可以把她的房租和来回跑的费用全部退税还不少呢 $害羞$
但是交通费用难道是自己随便说吗?
...
税务局的人不是傻瓜。每星期一次还是可信的。多了会引起别人的质疑,既然每星期可以有这么多次回家,那还用在工作的地方再租 一处房子吗? 那么另一处的房租就得不到承认。
kaefer
发表于 2006-12-27 10:48
所谓退税, 也只是退这部分费用的税的部分, 还是可以把这部分费用全部都退回来?
jochenkan
发表于 2006-12-27 16:47
原帖由 kaefer 于 2006-12-27 10:48 发表
所谓退税, 也只是退这部分费用的税的部分, 还是可以把这部分费用全部都退回来?
当然只是税的部分。要是把费用全退回来,那德国Regierung就要少收很多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