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bfans
发表于 2006-12-31 11:57
尼尼熊
发表于 2006-12-31 20:15
$frage$ 政策又变化了?我还想邀请我妈妈来这玩几天的呢
shy77
发表于 2007-1-1 09:55
:o
:o
HH-B
发表于 2007-1-1 17:44
我看了一下上海总领事管的规定,确实如此,是12月的新规定
旅行费用来源证明
该证明应为根据居留法第68条开具的经济担保书,担保书中须写明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
共和国居住的人士承担生活费。经济担保书可在德国有关外国人管理局或由担保人亲自
到本馆凭本人最近收入证明呈交
JOJO°
发表于 2007-1-1 20:06
:o $汗$ 这可不是好消息
ryanzli
发表于 2007-1-2 12:25
:o :o :o :mad: :mad: :mad:
de_cn
发表于 2007-1-4 13:02
原帖由 HH-B 于 2007-1-1 17:44 发表
我看了一下上海总领事管的规定,确实如此,是12月的新规定
旅行费用来源证明
该证明应为根据居留法第68条开具的经济担保书,担保书中须写明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
共和国居住的人士承担生活费。经济担保书可在 ...
:o :o
malu-wilz
发表于 2007-1-4 23:55
我妈妈12月在上海签的证,明天就来了,国内自保的,没有一点问题啊。
doreen123
发表于 2007-1-5 18:16
啊,我准备今年8,9月的时候办呢.不会吧:mad:
丑丑
发表于 2007-1-10 13:47
:mad: :mad: :mad: :mad: :mad: :mad: $bs$